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基础的内在逻辑
2019-12-13刘桉伸
刘桉伸
吉林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和良好的法律秩序,它代表了某种具有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是一个融汇多重意义的综合观念,代表了一种“自由、平等、人权、理性”的社会理想。法治国家正是依靠法律原则而非人的意愿治理社会,所依靠的法律应该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良法,唯有如此才能使公共权力得到约束、民众权利得到保障,从而真正实现自由与平等的社会理想。
法治国家具有与非法治国家不同的共同特征,但法治的具体情形会因国家的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不同的国情决定了法治道路和状态的差异。在资本主义国家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是普遍的私有制,以资本主义经济为基础的资产者也会立足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与自身利益的需要,要求推进资本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民是国家真正的主人,为了真正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就必然会产生权力制约的要求,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具有更广泛、更深刻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具体来说就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和公民社会,而这四大基础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前提
市场经济是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真正实现民主政治。原始社会早期,人们的一切财产都是共有的,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个人力量很小,只能依赖于共同体而存在,这必然会造成权力的集中。市场经济中亿万次的交换冲破了自然经济基础上的血缘与统治关系,自然地形成了人的独立、自由、平等关系。在交换过程中,交换主体处于同一规定中,买者让出货币获得商品,卖者让出商品得到货币,而商品的等价交换规律使得商品和货币在价值上达到了平衡。但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资本主义国家维护的是少数资产阶级的利益,因而实现的是虚假的平等异化的自由。正如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问题的辩论中所言“法律不但承认他们的合理权利,而且经常承认他们的不合理的欲求”,这样的法律已然丧失其本质,不再是实现自由与平等的手段而沦为私有者维护自身不合法诉求的工具。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能够实现真正的自由与平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理性文化的土壤,在商品交换中衍生出来的自由平等观念是理性文化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一个人首先必须是自由的个体,才能谈及与他人的平等关系,而平等观念的基本点在于意识到自己与他人一样是一个公民而不是一个臣民,是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的主体,而不是无关紧要的边缘人。只有一个合格的有独立意识、独立思维、独立地位的社会主体才能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文化丰富多样的社会中形成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自觉地遵守社会规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民社会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自觉遵守规则,正所谓“人性是脆弱的,人的德性是不健全的,也就是有缺陷的”,因此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需要国家权力机关控制市场交换中相关人员的交换行为,从而在经济领域中形成一定的规范,这就为市民社会的成长提供了条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要求社会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中具有契约精神,经济活动只有符合双方利益追求,达成利益约定,此次经济活动才能发生。公民社会正是契约精神在社会领域当中的运用结出的果实。
二、民主政治是保障
民主政治是凭借公共权力和平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建立社会规则维持社会秩序,从而实现自由平等和人权的方式和过程。民主政治能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理性文化的传播以及市民社会的规范提供法律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和趋势,而这些价值观又不一定全是对的。人们在错误价值观的诱导和利益的驱使之下有可能产生各种纠纷,做出有违社会规定的事情,而民主政治能够使不同意见合法化,从而解决各种矛盾,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中的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民主政治的重要表现之一是各政治主体的自主性、有序化和制约性。从横向来看立法、行政、司法、监察等国家机关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又紧密联系。从纵向来看,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上级对下级有领导权,下级对上级也有监督权,而不是一味地下级服从于上级。横纵交织又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又层级分明的管理方式正是科学精神和理性文化的一种体现,合理有效地控制公权力并且使得国家权力和私权利都被严格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仅是理性文化的一种张扬也为市民社会的的发展迎来了契机,给了社会公民更多的自由、选择和创造的权利和机会,也用相关法律与规则规范了他们的行为。
三、理性文化是必要条件
理性文化也称理性主义文化,其基本内容是理性主义和人文主义,科技与人文文化的发展是理性文化的基本形态。
社会公民普遍的理性意识是民主政治确立巩固和发展的必要条件。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在没有理性意识的状态中,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也同样是建立不起来的。民主政治的确立和巩固需要科学精神与理性文化作为支撑,良好的民主政治应该是在公共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达到一种平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实现需要具有前瞻性目光的精英人才,暴民政治和极端民主皆是不可取的。科学精神要求用开放的眼光和心境对待国外和历史的经验和价值,历史上的“苏格拉底之死”和如今的“英国公投脱欧”事件值得我们深思,真正于国于民有利的民主政治需要理性文化和科学精神的指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同样需要理性文化作为支撑。市场经济要求其主体必须树立自由和平等的观念,若非如此便无法进行等价交换,但是这种自由和平等必须是以尊重他人为前提的,这就要求社会成员必须有正确的、强烈的权利义务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人是欲望的奴隶,只要是人就有欲望,但这不是我们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理由,社会主体只有用理性约束自身以期与欲望达到基本的平衡才能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而有序的市场秩序又是市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理性文化的弘扬是市场经济平稳发展的必要条件,为公民社会所必须的契约精神更需要理性文化作为支撑。
四、公民社会提供主体力量
公民是公民社会的基本元素,公民组织是公民社会的重要主体,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和实现公民自治的重要路径。公民社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的巩固及理性文化的弘扬提供了主体力量。
市场经济越发达其主体对国家公权力下放的要求就越来越高,对国家权力的合理制约既能够有效减少市场经济参与主体权益受侵事件,又能激发公民组织的潜能,从而使得他们约束市场主体行为,提高主体能力,有效化解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益纠纷和矛盾,降低社会运行成本,瞄准和发展新兴产业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优秀社会组织的确立和发展正是民主政治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的一种体现,而成熟的社会公民组织既需要理性文化作为支撑又能够弘扬和发展理性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民主政治、市场经济、理性文化和公民社会在法治建设中担当着不同的角色和责任,同时这四大基础之间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这启示我们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不能顾此失彼而应兼有顾及,只有这样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