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社会文明互为助力共同发展
2019-12-13冯敏
冯 敏
中共南阳市委党校,河南 南阳 473000
在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党的面貌焕然一新,政治文明建设成效卓著。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更加注重社会文明的建设,更深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和培育,净化社会风气、提高法治思维、增进文明素养。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实现法治,法治是衡量社会健康发展与否的基础标准,是衡量社会公平与正义与否的基本准则。社会文明是社会和谐的体现和关键成果。社会文明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相互补充的。
一、社会文明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
(一)社会文明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有学者提出,社会文明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①广义的社会文明,是指整个社会的进步状态和人类改造社会所获得的积极成果,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在内的总和,是各项建设所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统一体。狭义的社会文明,是指相对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而言的社会文明,是社会领域的进步状态,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积极成果的总和,是社会主体文明、社会关系文明、社会观念文明、社会制度文明、社会行为文明等方面的总和。狭义的社会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并列,共同构成人类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速度加快,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在成几何倍数的变化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着对社会文明的追求,因此,在理论上探讨文明社会进步发展的时候,将社会文明单独列出来研究,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本文所述社会文明是狭义的社会文明。
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不必然的向着文明的方向发展,人类社会追求文明进步的前提是明确文明社会的本质特质,有学者认为,文明社会的本质特征有四个方面:一是暴力程度降低;二是契约社会;三是分配正义;四是自由个性。②人类社会的发展从野蛮逐渐向文明进步,通过契约与分配正义,在约束中寻求个人的自由个性,人在规则社会下容许“自私自利”,鼓励人们互惠互利,这样才能更多的激发人的创造性和创新潜能。
(二)社会文明的实践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文明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直接反映社会关系的进步状态,是人生存空间和相互关系的普遍积极评价。
社会主义社会主体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包括个人知识进步、行为理性和思想成熟。人是一切社会事务的基础和根本,社会主体文明首先是人的文明,不仅要求人要有知识的文明,更要求人要有理性,有协作能力、团队精神。人只有在首先处理好自身的发展才能进一步协调家庭成员的团结和乡邻间的关系,才能打牢社会文明的基础。
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表现和核心内容,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家庭关系、乡邻关系和群团关系。人是群居动物,在社会生活中,时刻在进行着各种关系的交流交往。社会文明归根到底是社会关系的文明,社会关系文明是人在处理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时,达到利益和谐、关系平等和睦,社会管理民主、协调;人与人之间呈现平等、和睦、民主、协调的面貌。
社会主义社会观念文明是社会文明的精神实质和先决前提,包括社会思想、理论、心理和社会风尚等方面;人的思想决定着人的行为,人的行为反映人的思想。精神力量是一个民族、社会得以自立自强的内心支柱,文化理论是这个支柱的核心内容。当今世界科学与知识越来越成为推动历史进步的革命力量,成为代表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社会风尚又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价值导向。社会观念文明旨在社会理论的先进、社会心理的成熟、社会道德的良善、社会风尚的良好。
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逻辑要求和基本保证,它包括社会制度、体制、政策、法律等方面。社会制度文明规定和反映着社会文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都依赖制度和规范的约束和规制,同时制度和规范的文明程度也经由人的行为和关系表现出来。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文明是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之下走出的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最文明的社会制度。
社会主义的社会行为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外在表现,它包括社会活动、社会工作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社会文明的终极目标就是社会行为文明,既包含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文明,也包含个人的文明。社会行为一以贯之的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的关键所在,不仅反应了行为本身文明,也反应了观念的文明、制度的文明。
二、现代法治的本质内涵和价值目标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手段,现代法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良法的价值理念,提供善治的革新机制。法治是指人类在政治实践领域的进步状态,是一定阶级、政党和政治集团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和处理阶级内部、阶级之间,以及民族和国家之间关系的积极成果,表现为一定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主体、法律思想、法律行为等。③法治是一种理性和刚性之治,最大限度的减少个人的好恶与能力的欠缺。
文明是现代法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要求,是法治发展的价值特征和目标。
(一)法治社会追求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是法治的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和特征,是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拒绝单方面的强加和胁迫式的霸王条款,崇尚各方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信守承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构建和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都离不开契约精神的信守。
(二)法治社会谋求民主政治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最大多数人享有的最广泛的民主。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法治的价值目标与社会文明的本质特征是一致的。因此法治与社会文明是相互依存,共生共荣的关系。
三、社会文明与法治的关系
(一)法治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法治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行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④他认为,法治是实现正义、良善的具体化的社会制度。西方许多著名法学家都秉承人对社会道德理想的追求是通过法治体现的这一传统。⑤查士丁尼的“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也说明,法治是通过法的强制手段,让人与人之间尽可能的公平,不因为权力、种族与金钱势力的不同而被区别对待。这是对社会文明进步的有效保护和推进。法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治是维护和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措施。
(二)法治是现代国家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在现代社会,要想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就必须要提升公民的法治观念。在法制不完善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基本上都是弱肉强食的动物性规则,暴力横生、强权霸市是基本生存空间。而法制健全的社会中,人们信仰法治、遵守规则,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空间是稳定的、可预期的。规则是文明的标配,法治是社会文明的应有之义,是保障社会有序运行和人际关系和谐的关键。
(三)社会文明与法治互为助力共同发展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制度是保障社会稳定有序的内在保证。任何一种文明的成长和成熟,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任何规则和制度的实施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执行,社会文明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规则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和程度。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社会文明孕育法治,为法治供给营养,促进法治发展。法治的发展又依赖社会文明的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与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人更加信守承诺和遵守契约精神,这对法治的发展有非常大的助义。法治的他律促成文明的自律,而文明的自律又能推动法治的进步与社会的和谐。
四、植根中华文明沃土,建设法治中国与共进社会文明
(一)践行零忍的法治实施,凝聚全社会的文明共识
党的历次全会中,以法治为主题的只有十八届四中全会,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事关国家稳定发展、事关人民幸福安乐的重要抓手,更事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健康发展。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去推进,去实施,去实践。领导干部及其公职人员个人的道德操守和文明程度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法治建设和发展的进程,因此应当重视“吏治”——对公职人员的治理,社会主义中国对领导干部厉行零忍的法治实施理念。吏治清明是法治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保障。
其次是全体社会成员践行法治,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构建适应市场、适应现代化发展的法律体系。以法律为准则形成社会关系,处理社会事务,强化法治教育和实施,让社会正义、平等、民主和人权观念真正内化为普通大众的基本理念和信仰,民主法治落地生根成为自觉,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和追求,切实做到弃恶扬善,将文明理念、法治理念根植入每个人的思想和行动中,形成社会共识。
(二)牢固法治核心竞争力,推进社会文明建设
法治的根本目标是“合理的就是我们所要追求的”。⑥法治本身就指向并内含着文明的法律制度,他是推进社会文明的重要工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社会关系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情势,深度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依法治理,树立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逻辑是迫切需要,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去判断、分析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核心竞争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建立从源头上有效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完善。
(三)培育自觉的法治精神,夯实法治理念的社会共识
法治精神,就是社会主体对国家的法和法治的理性认知和价值确信。⑦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法治中国的建设和完善要从全民法治意识入手,将全民法治意识的树立作为建设的核心,通过法治精神地厚植实现法治理念的内化,法治实施的自觉。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对法治道路的建设和完善并全面推行,同时处理好当下中国的社会问题,是非常必要的。如前所述,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与自觉对法治道路的建设和完善起着关键性的影响。培养一大批践行法治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法治的全面推行提供强大的引领和气势,为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供强大支撑力。政策法规的实施与贯彻,需要全社会的通力配合,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也是如此,单有领导的引领,不足以转变整个社会风尚,更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广泛的共识——法律至上、良法善治的共识、文明共识,让社会主义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基本内心理念,自觉遵守并坚决维护。培育自觉的法治精神,铸造法治的刚性,维护法治权威,以法治集聚稳定改革发展共识。这样才能营建安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共进社会文明。
(四)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深化思维方式的法治变革
深处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升社会文明是解决矛盾、推进社会改革进步的根本方式方法。然而,转型道路上的各种社会关系与社会行为应该得到更好的整合。社会的秩序、稳定,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精神作为内在凝聚剂,也必须要有一种积极的价值精神作为这个社会的事实上的意识同一体。⑧在我国进行法治道路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不仅仅要重视法治“硬件”——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更要注重对公民道德、公民思想意识“软件”的开拓,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想,培植和提高社会大众主体的道德自觉和文明意识。只有法治意识和法治思想成为全民意识和思想,我们的社会文明才会行之广远,长盛不衰。
[注释]
①罗振建.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J].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8(4).
②王庆丰.文明社会的四个本质性特征[J].天津社会科学,2018(6).
③罗桂全.和谐社会中的法治文明与道德文明[J].桂海论丛,2007,5,23(3).
④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95.
⑤常永军,王继奎.法治与德治——现代社会文明秩序的支柱[J].松辽学刊(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10(5).
⑥陈仲.论法治的政治意识文明功能[J].社科纵横,2009.7.
⑦邹广文,宋姗姗.以法治精神涵养现代社会文明[J].理论视野,2015.2.
⑧高兆明.社会失范论[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