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的罪与罚
2019-12-13胡道位
胡道位
中共扬州市委网信办,江苏 扬州 225000
当今时代,科技革命浪潮方兴未艾,自媒体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信息经济在GDP中的比重不断攀升,人民对网络美好发展的愿望更加迫切。在这个人人手持麦克风,言必“互联网+”的时代,工具理性正不断超越价值理性,互联网思维正在走向神坛。自媒体在带给网民便利的同时,也让网民过分陶醉于选择性展示自我、重塑自我,自媒体技术日益异化为束缚自我的枷锁。
一、我国自媒体发展现状
(一)网民媒介素养良莠不齐。2019年2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29亿,其中手机网民占比达98.6%,互联网普及率达59.6%。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并没有带来网民素质的同步改善。“我国台湾政治大学传播学院媒体素养研究室对‘媒介素养’的定义,是指大众能解读媒体、思辨媒体、欣赏媒体,进而利用媒体来发声,重新建立社区的媒体文化品位,并了解公民的传播权利和责任。美国媒介素养先驱学者蕾妮·霍布斯也曾指出,它更像是一个囊括了人们综合能力的‘大帐篷’,更强调人们在接受信息时的信息检索、识别、组织以及利用能力。”由此可见,网民的经济水平、知识构成、生活环境等都直接影响着网民的媒介素养。
(二)网络乱象丛生。有网民热衷语言暴力,试图裹挟舆论以谋求个人利益。这样的做法不于网络的管理,也不利正确社会价值观的引导。这样的人是利用了网络做一些不正当的事情。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1994年4月20日,互联网正式进入中国。20多年来,我国网络立法由无到有,初步形成了网络法律体系。特别是近年来,中央网信办出台了一大批政策法规,依法治网真正迎来了一个令人鼓舞的新时代。但目前仍有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破解,尤其表现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管理上。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但是对于什么是“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管理者和从业者的理解并不统一。这也导致一大批自媒体账号,以“生活资讯”“社会新闻”“商业信息”等形式随意发布具有“新闻信息”性质的内容。网上新闻信息服务入门门槛过低,直接导致信息发布主体过多过滥,监管缺少法理依据。
(四)非主流网络文化充斥网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部分自媒体、公众号、网络大V“野蛮生长”,网上充斥各种政治谣言、淫秽色情、低俗直播等有害信息。一批职业“炒客”走上前台,专门炒作监督类、维权类信息,通过恶意炒作获得流量,再将流量通过打赏、广告等形式变现。他们既迎合了一部分人仇官、仇富、仇权的心理,又充分利用了地方政府维护地方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心理。
二、自媒体问题成因
(一)网民素养发展缓慢。中国网民人数众多,上网动机和诉求纷繁复杂,难免鱼目混珠、泥沙俱下。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告诉我们:“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互联网进入中国时间不长,自媒体发展更是方兴未艾,因而网民的媒介素养参差不齐。随着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自媒体的强势崛起,传统的传播格局、表达方式、议题设置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流量经济、朋友圈、直播平台等新业态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催生了强大的市场红利和需求,网民对此也有一个缓慢的接受消化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长期缺乏有效监管。长期以来,面对自媒体平台各种乱象,既存在“九龙治水”的现象,又有“本领恐慌”的现实困境。对互联网的监管,既有网信、公安部门,又有通管、应急部门,存在很多职能交叉,造成治理起来难度增大。互联网作为新生事物,执法部门或多或少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也就是相应的“本领恐慌”。加上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法律法规界定模棱两可,工作开展更是无所适从。社会转型时期,网络空间同样需要在不断摸索与重点突破中砥砺前行,监管可能滞后,但绝不会缺席。
(三)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我国的网络立法起步较晚,相对滞后,尚未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网络空间绝非人间净土,更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及从业人员既要做到自省自律,又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对其行为加以规制。唯有让网络参与者常怀敬畏之心,恪守专业、真相、法制的底线,才能让自媒体真正回归真相,让舆论回归理性。互联网发展到哪一阶段、领域,我们的网络立法就应延伸到哪里。
(四)主流文化遭到侵蚀。网络空间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主流文化不去主动占领阵地,“吃瓜”“打赏”等非主流文化就会大行其道。在实名和匿名交替的自媒体传播中,很多危机事件的突发性、影响的广泛性、危害的严重性等特点就不可避免地带来公众情绪化的反应,也更容易促进非理性言论的传播。[1]英国前首相丘吉尔有句名言:当真相在穿鞋的时候,谣言已跑遍了全城。我们要牢牢占领“红色地带”,努力争取“灰色地带”,坚决打击“黑色地带”。
三、自媒体治理对策
(一)着力提高网民媒介素养。网民什么素养,网络就会呈现什么业态。网民素质高、格调雅,则网络空间天朗气清;反之,则网络空间污浊不堪。自媒体的传播者是信息传播的主体,他们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责任意识以及信息把关的标准掌握情况、把关能力的高低等对于信息传播的质量有很大影响。[2]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遵纪守法、志趣高雅、治网懂网的中国好网民。要让“自带流量”的网络大V和正能量帖文“飞入寻常百姓家”,带动更多网民向上向善;让充斥语言暴力、负能量“爆棚”的信息得到有效管控,警示更多蠢蠢欲动的网络“暴徒”。
(二)不断加大网络空间治理。互联网虽是虚拟世界,但绝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成为滋生罪恶的温床。只有坚持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同步治理,才能营造风清气正、日渐清朗的网络空间。作为现实社会的“镜像”,网民可以利用网络表达合理诉求,但必须在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发声。要着力打通自媒体空间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对网络诈骗、“套路贷”、淫秽视频、网络暴力等进行一次“大扫除”,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职能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制,以应对自媒体平台上的瞬息万变。[3]只有驰而不息地清除网络负能量,正能量和主旋律才能更加高昂,才能耕好自媒体这块“责任田”。
(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无规矩不成方圆。”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传统法律为基础、以网络专门立法为补充的网络法律体系。我国网络立法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常用于网络的传统法律和行政法规30多件;二是网络专门立法100余件。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兴业态的蓬勃兴起,有关平台经济、区块链、网络直播、APP搜集个人信息权限等法律还需建立健全。为应对激烈的自媒体竞争压力,很多自媒体为吸引眼球、获得流量,不惜以维权等名义打“新闻信息服务”的擦边球,此类严重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的行为也应明确加以界定。
(四)持续构建健康网络文化。文明健康网络文化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政府要不断适应人民对美好网络的需求,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入,降低网络服务成本。互联网企业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始终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持续提供各类网络“爆款”,加大网络产品供给。网民要加强自律,文明上网、理性发帖、审慎评论,让互联网真正成为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在人人手持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政府、自媒体从业人员、网民等应该划出网上网下最大“同心圆”,勾勒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美工笔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