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法院执行队伍的能力建设与培育研究
——以S市法院为研究样本
2019-12-13陈伟莲林镇中
陈伟莲 林镇中
石狮市人民法院,福建 石狮 362700
F省S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共60人。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S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5583件,执行结案23312件,结案率高达91.12%,结案金额147.95亿元,执行效果显著。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同志莅临S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认为S市人民法院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方案,要求及时总结S市人民法院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广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S市法院攻坚执行难的工作做法、成效和经验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F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批示肯定。《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均在头版头条报道了S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成效及经验。时值2019年是执法行动的收官与总结之年,为巩固执行难攻坚战的司法成果,并建设和贯彻高效公正的长效执行机制,执行队伍的信息化执行能力建设和培养是必由之路。[1]
一、组建专门的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为顺应网络和大数据时代司法执行改革的趋势和要求,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基本实现了执行信息获取、查控、惩戒等功能的联网协查,对于开创新时代的智慧执行具有一定的突破性历史意义,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获取执行信息能力弱、数据画面不清晰、执行数据更新滞后和执行力不够等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有鉴于此,各级法院不能过分倚重最高院的这个指挥系统,而应因地制宜,组建专门的基层法院执行指挥系统。
S市法院在2016年开始根据司法公正和高效的原则和要求,改革“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构建分权制衡、分流管理、分段集约、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里完成规定岗位任务”的“四分三定”流水线执行流程管理新模式。为强化执行工作的权威和协调能力,S市法院将原有的“分段集约执行模式”,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行现行的“流水线执行模式,[2]将执行权划分为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执行审查权、执行综合管理权四权,交由不同的执行团队行使,实行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执行工作模式,实现执行实施警务化、执行裁决审查专业化。
S市法院组织司法执行干警主动学习信息化技术,力争执行工作人员成为既熟悉法院执行工作,又懂信息化建设手段的复合型执行人员。S市法院执行团体在执行负责人的带领下,自学成才,刻苦钻研,独立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化辅助系统。该系统针对集约化执行、规范化执行、标准化执行、阳光化执行及执行监管等重点环节进行攻关和完善,实现了自动查询、筛选、冻结及执行立案后所有执行文书的随案生成和自动打印、执行信息短信批量发送、网上公开及自助查询、节点信息自动填报等环节的智能化操作,有效解决了程式化的繁琐人工操作,不仅大大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而且把部分执行工作人员“解放”出来,投入到其他需要人力解决的执行工作中。此外,S市法院还将F省高级人民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了信息化手段的细化。通过强化流程节点的过程管控、执行信息的公开化和阳光化,将执行工作机制和流程进行了大胆的网络化创新。[3]
二、建立地方法院执行队伍专属的信息数据平台
S市法院执行团队,结合本市执行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在工作时间之外自行学习和开发编程软件。从零开始,构思、转化代码、测试运行效果、修改完善程序,凭借着法律人坚强的意志和永不言弃的精神,编写了20多万个流程代码,实现执行财产及强制执行措施的信息化管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执行相关文书随案生成等智能执行。这些具有S市地方特色的执行网络系统实现了当地执行案件管理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及高效化,确保了执行案件信息全程公开、留痕、高效、便捷,从而成功构建了S市法院“智慧执行”的大数据。S市法院投资100万元专门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S市法院执行信息化系统”,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执行信息网络系统。该系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主要技术开发人员洪法官受邀到国家法官学院去传授相关做法和经验。
除了细化众多执行系统之外,S市法院执行团队还成功研发了系列执行智能化的小程序,如自动化执行办案辅助小程序——“按键精灵”。“按键精灵”不是实物而是一个软件,它是通过事先编写源文件脚本,指令计算机按照该些脚本流程自动完成一系列执行工作内容。经过反反复复的实践和探索,S市法院执行团队成功自主开发了十几个“按键精灵”(一键操作)的小程序,这些小程序几乎覆盖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全过程,让执行工作人员省去了烦琐、重复、机械化的劳动,解决影响执行效率的工作环节。通过“按键精灵”,可以实现一系列的自动化操作:从执行文书生成及网络送达、查找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以及其他流程节点信息自动回填等。相对于执行案件的传统财产查控模式,更为高效便捷,更为智能化,甚至能实现7*24不眠不休的自动检索和跟踪监控,大大解放了执行工作人员的体力和脑力劳动。现在,无论白天还是黑夜,S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10台电脑在“按键精灵”的“领跑”下,24小时不停息地收集挖掘信息,查人找物。S市法院数据系统24小时不间断的开机,在大屏幕上显示着各种各样案件的情况和数据分析对比出的结果。当“按键精灵”查控到被执行人有关车辆及银行储蓄详细信息后都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出来,如此智能自动化的操作,让执行工作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其他执行工作。
三、执行联动的网络化创新
S市法院改变以往强制执行措施由依申请人申请启动的模式为法院依职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模式,只要案件未结,强制执行措施就要依法持续实施。依法突出执行强制性,立案后即依职权采取限制出境(边控)、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曝光、失信彩铃、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强制执行措施,有效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
按照繁简分流原则对执行实施案件进行分流管理。根据执行实施案件的情况确定适用快速或普通执行程序,实行简案快执,普案标执;根据初步财产查控情况,实行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分流管理。
除了常规执行措施的网络化联动创新之外,随着财产类型和形式的不断发展变化,S市法院针对本地乡情的文化特色和财务持有习惯,在F省大胆开创了一些执行新举措,如强制开启银行“保管箱”及全省法院首例人寿保险现金价值的执行等。
四、结语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利用信息现代化解决执行难的总体思路,但具体落实到地方的司法执行实践,仍然还存在相当的差距。地方法院执行队伍只有把大数据优势与本地域情相结合,提升法院执行队伍的信息化能力建设与培育,才能从根本上建立高效便捷的长效执行解决机制。从S市法院执行队伍信息化能力建设与培育的样板经验和实际做法来看,组建专门的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法院执行专属的信息数据平台和执行联动的网络化创新是大数据时代长效高效解决执行难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