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快递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探究实践
2019-12-13叶茂
叶 茂
(310016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 浙江 杭州)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非常大影响。相比于之前的劳动法,坚持保护劳动者利益宗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要对《劳动合同法》相关制度和规定有熟悉了解把握,提高企业劳动用工方面风险控制有效性。《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还会给现行劳动法律体系造成一定的冲击,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更为严格要求,本文就此展开了研究分析。
1 《劳动合同法》对快递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1 人员招聘方面影响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人员招聘和选择等环节会更为谨慎,增大人力资源吸纳成本。尤其是在员工雇用合同延长后,企业人口红利方面优势会有明显下降,劳动力成本不断升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派遣制用工一般应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当前很多企业派遣制用工作为企业员工从事各类常规性业务,在立法态度方面对企业常规业务岗位的派遣工问题提出了挑战。
1.2 绩效管理方面影响
《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范围有明显扩大,鼓励企业签订更多的长期劳动合同。以往很多用人单位可通过短期劳动合同行使到期不续签权利,在绩效考核和管理方面要求不是十分严格,员工会因为续签努力工作。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下,除非严重违纪,企业开具员工不胜任工作证明,才能够利用解除劳动合同方式辞退员工,对企业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要求更为严格。《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对现有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尤其在绩效考核等方面需要重新编写和优化。
1.3 员工培训方面影响
《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企业在提供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培训情况下,可与员工之间约定违约金等问题,同时控制违约金数额在培训费用内。《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会很大程度上增加企业人力资本投资方面风险,以往利用与员工签订培训违约金等方式控制风险已经失效。尤其在员工持续培养开发方面,属于企业员工队伍建设重点,但是受到《劳动合同法》制度影响,会很大程度上增加员工辞退成本,增大人员流失风险,导致企业员工持续培养和开发受到影响。
2 《劳动合同法》对快递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改进思路
2.1 企业在员工招聘方面改进思路
员工招聘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企业需要做好招聘录用程序、条件以及人员等方面的严格限制和安排。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第一,防范虚假材料,通过《员工登记表》等设计,注明提供虚假材料后果,同时获取员工之前单位证明和联系方式,做好员工背景调查;第二,注意实习协议、劳务协议、岗位聘用协议等不同协议的区别和使用,了解国家在特殊人员录用方面规定,从源头出发,降低招聘方面风险;第三,新兴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利用,企业利用人员派遣和租赁等方式管理,由第三方合作公司提供服务,实现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游侠控制。
2.2 企业在绩效管理方面改进思路
企业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要重视绩效考核工作,提高绩效考核制度化水平,保证公平合理,同时注意考核记录和档案保存。企业在劳动合同履行中,如果判断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给予培训后仍无法满足岗位需要,或者转岗后不符合要求,可在支付赔偿金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明员工无法胜任工作,有绩效考核结果等材料支持,如果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承担违法责任。针对员工失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企业同样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有绩效考核结果和证明员工失职等材料。另一方面,在员工薪资计算方面,考勤记录属于一项重要参考,考勤记录上必须要有员工的签字,企业保存考勤记录2年,当有劳动争议问题出现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企业可将考勤记录与员工薪资表设计在一起,员工在工资条签收时同时可确认考勤情况。
2.3 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改进思路
首先,企业在新招试用期员工方面,可选择由第三方机构培训,培训费用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其次,企业正式员工培训,《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企业违约金收取范围,同时对保密人员,还规定有竞业限制以及服务期。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技术培训,可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对保密人员,可在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中限制竞业条件,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补偿,员工如果违反竞业规定,需要向用企业支付赔偿金。
3 结束语
《劳动合同法》下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会有明显增大,直接关系到快递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快递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要明确《劳动合同法》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影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应对策略,最大限度降低对快递企业的不利影响,合理利用《劳动合同法》中各项规定,保护企业利益,维护企业权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