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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及改进策略探讨

2019-12-13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8期
关键词:企业法人股东大会监事会

岳 虎

(252000 聊城市东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山东 聊城)

所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即:法律和公司内部章程出于维护股东之间的利益,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高效运行等目的,而设置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权力分配及制衡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置的本来目的,是想要提高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国有企业内部各项业务的高效运行。然而,其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们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该正视其问题,并积极寻找问题的解决办法,以此来促进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发展。

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已改制为现代公司制结构。然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正在阻碍着国有企业的长足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决策机构存在问题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的一切重大事物,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股东大会的开设目的主要是让股东们畅所欲言,让股东们能够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将企业变得越来越好[1]。然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在国有企业的内部,存在着一种股权集中的现象。大部分股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股东大会变成了某些大股东的“一言堂”,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股东大会的设立初衷。长此以往,中小股东们会对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漠不关心,大股东们会对公司的执行业务一度把持,这是非常不利于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的。

2.董事会

在我国的国有企业组织结构中,董事会是产生公司各项规定的重要部门,是保障公司内部各项业务有序运转的重中之重。因而,董事会人员的素质是必须要得到保障的[2]。然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的董事会成员有许多都是靠关系而内定下来的,其人员素质很难得到保障。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是在许多企业中,该类选举仅仅是走个形式,并不能发挥其筛选人才的实际效用。并且,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许多政府部门还没有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过度干涉,导致企业内部董事会的职能减弱,积极性降低。更有甚者,部分企业经营者将经营失败的帽子扣到了政府的头上,这是非常不利于国有企业的长足发展的。

(二)执行机构存在问题

1.经理层人员

经历层人员和董事会成员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经理层人员受雇于董事会成员,管理企业内部的各项事物,负责企业内部的经营状况。然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经理层人员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部分地区的政府对于企业存在着过度干预的现象,该类现象非常容易导致部分经理人在带领公司运营的过程中,不以市场为导向,而以政府部门的指示为导向,这在本质上就是不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之下,部分经理会选择将自身经营不善的问题归到政府指挥不当的头上。长此以往,非常不利于企业今后的长远发展。

2.内部工作人员

中国属于一种人情社会,这一点在国有企业内部体现得尤为明显。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的国有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获得了相当大的一部分控制权,这完全违背了改革的初衷。部分内部成员在自身控制权的基础上,过度追求短期利益,不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一切决策从该决策是否对自己有利出发,这是非常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的。

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改进策略

(一)分散股权,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针对目前存在的股权过度集中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散股权。我们可以通过分散股权的形式,来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以此来激发大家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

例如:我国在曾经的国有企业改制当中,曾出现过让工人持股的现象,该种方式就属于股权分散的一个有效方式,可以让部分企业来借鉴学习。我国国有企业也可以拿出一部分股权,面向社会中小企业来进行融资,以此来分散自身的股权,提高企业内部职工的积极性。国有企业也可以通过法人相互持股以及吸引外资等形式来分散自身的股权,避免一家独大的现象发生。我们必须明确,国有企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部分,不可为个人独有,也不可为国家独有。只有企业内部建立了民主的发言机构,企业才能越办越好,发挥其独有的作用。

(二)加强遴选,提高董事会人员质量

针对董事会成员内定,人员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我们应在股权分散的基础上,让股东大会真正发挥起自身的作用。加强董事会成员的遴选,提高董事会成员的质量,以此来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决策基础和人才管理基础。

例如:我们可以借鉴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投票制度。企业可以在实现了自身股权分散的基础之上,开展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秉持着一股一票的原则,来进行民主评选,匿名投票,然后由一位代表加上一位监管人员共同进行唱票,最终由股东大会成员根据票数决定董事会成员。这样,既可以保障股东们的权益,也可以让董事会的遴选得到落实,一举多得。

(三)优化机构,强化监事会监督力度

在现代公司管理机制中,监事会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制定的各项决策以及经理人的经营状况,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国有企业应该优化自身的机构设置,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力度,以此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3]。

例如: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扩大监事会成员的范围。监事会成员可以来自股东、债权人、企业职工和社会代表等一系列人员,以此来代表股东大会更好地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能,进而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监事会应定期换届,监事会成员的遴选应尽量与股东大会的召开同步,以便其能够更好地代替股东大会履行自身的监察职能。然而,监事会和董事会以及经理人等方面必须存在区分,以避免出现利益冲突等问题。

(四)完善制度,保障公司成员的知情权

针对许多内部成员不以公司利益为重的情况,我们可以建立一个“阳光办公”制度,定期将公司内部的一些账目进行公示,以此来保障公司成员的知情权,同时也可以让公司内部的每一位员工起到监督作用。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企业决策的科学化,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例如:董事会内部可以定期遴选一些材料,面向企业内部全体员工来进行公示,以此来提高员工们的积极性。监事会可以针对部分员工的违规情况,来进行违规公示,并处以相应的罚金,以此来对内部员工起到一个震慑作用,进而促进企业内部的长远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还存在着许多缺陷,但是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并积极寻找恰当的解决办法。我们可以通过分散股权来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分散股权的基础上进行董事会成员的遴选,以此来保障董事会成员的质量。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加强监事会的作用,以此来保障公司内部成员各司其职;创设阳光办公制度,保障公司内部成员知情权,以此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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