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思维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
2019-12-13于强
于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遵法守法。
法治思维是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一种逻辑化的理性思维方式。法治文化自下而上包括物质、制度和精神等不同层面。法治思维是法治文化精神层面中,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升华到思维、理念的层面,作为一种治国理政的思维方式,对执政者依法执政,对制度建构和具体实践,对法治文化最高层面的法治价值和法治态度的形成,具有巨大的作用。
一般认为,法律具有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公开、公正、公平等特征和属性,法治具有法律至上、公意民主、阶级意志、权力制约、权利保障、正当程序等意识和观念,法律和法治具有秩序维护、行为纠偏、教育指引、预测评价等功能和价值。坚持法治思维,就要将尊崇法律的特征、属性,尊崇法治的意识、观念,尊崇法律和法治的功能、价值,坚持客观性思维、规则性思维、遵从性思维和人本性思维。
第一,坚持法治思维就要坚持客观性思维。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体现,法律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虽然属于上层建筑,但来源于特定的经济社会基础,不基于特定的经济社会基础,法律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特定的经济社会基础正是事物客观性的体现。从这个角度而言,客观性是法律的基本属性。因此,坚持法治思维就要坚持客观性思维。
客观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和第一位的观点。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是客观性思维的集中体现。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坚持客观性思维,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客观性思维,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克服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具体分析研究问题,具体提出措施办法。坚持客观性思维,要求我们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时代感,使我们的工作体现事物的客观变化,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变化,大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旧立新,推陈出新。
第二,坚持法治思维就要坚持规则性思维。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具体体现为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实质体现为某种权利或义务。约束性是法律的基本属性。但凡法律所明确的规则和规定,是所有政党、社会组织和公民必须遵守和执行的,但凡违反了这些规则和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坚持法治思维就要坚持规则性思维。
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是我们党团结统一和集中统一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坚持规则性思维,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同时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要保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将党的意志、党的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要完善和执行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自觉学习和执行党规党纪,带头按规则管人、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增强程序意识,维护程序公正,严格按程序办事。
第三,坚持法治思维就要坚持遵从性思维。强制性是法律的重要特征,一方面,表现为凡是法律作出的规定,不能以任何政党、组织或个人的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另一方面,义务性的规定必须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禁止性的规定必须得到不折不扣地遵守,而且有强制性要求和措施保证其实施,但凡有违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我们党是有严明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章和党规党纪,必须得到全党、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的敬畏、遵从和执行。坚持强制性思维,要求全党坚持“四个服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做到“三个决不允许”“五个不允许”,执行“六大纪律”。坚持强制性思维,要求全党将党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党的各项工作全面改进和加强。坚持强制性思维,要求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得到遵守和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中的工作原则、组织原则,以及议事决策规则和制度作为纪律和规矩,作为底线和红线,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第四,坚持法治思维就要坚持人本性思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们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党和国家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权利保障是立法的根本宗旨,也是法律的基本属性和重要内容。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坚持好、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是我们党执政的目标和方向。
坚持人本性思维,要求我们党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善于坚持和发展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善于坚持和发展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善于把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党的意志和国家的意志,善于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保障和实现人民的利益;要求全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适应新时代社会矛盾的变化,通过更加协调、更加充分的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求我们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善于开展调查研究,使出台的各项政策,执政的各项行为,符合人民的意愿,反映和维护人民的利益;要求我们党始终发扬和发展好党内民主,保障和实现好党员权利,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经常化、常态化、严肃化,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强大活力和旺盛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