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适用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2019-12-13
兵团工运 2019年10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根据这这一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2019-12-1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根据这这一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