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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博物馆理念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对策*
——以江西省为例

2019-12-12潘梦琳

中国名城 2019年3期
关键词:村落传统生态

潘梦琳

1 背景与思路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传统村落不仅是人与自然共同创造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文化元素和生态技术的空间,也是农村6.5亿人口的居住地,是我国体量最大至今仍在衍进着的遗产形式。2012年我国实行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制度,指出传统村落是集中体现“中国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的场所。因此,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课题,并非单纯的文化遗产保护或者“三农”问题,而是继承发扬地域文化、提升当地居民生活与人居环境的综合性课题。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乡村居民在传承文化、维护环境的同时,共享现代物质文明成果成为我们迫在眉睫的任务。

我国是当下世界上最大、历史最为久远的农业大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现代化发展使我国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此过程中传统村落虽然遭到多方破坏,但并没有像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那样解体与消亡,数千年农耕文明的传承,充分说明我国社会、文化的乡土特性,以及对现代化进程所具有特殊意义,注定我国社会发展将不同于西方模式。亟待我们探索一条既符合我国国情发展,又有历史承载、诗意栖居的乡村发展道路,这不但是生态博物馆本土化的对策与路径,也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命题,并且会对世界乡村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生态博物馆是当今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最完整的理念,具有对地域振兴、农业农村综合发展的助力作用,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核心目标不谋而合,有利于在生态文明建设架构下创建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生态博物馆以村落为载体,充分利用乡村文化、生态资源与生产生活场景,对传统村落进行原址保护、开放保护、活态保护等发展方式创新,通过居民参与并使之受益的内源性产业发展,有效促进乡村生产生活、传统文化和生态多样性发展。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长陈宗兴指出:“传统村落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载体,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对于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建设美丽中国,增强心灵归属感和民族自豪感,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为探讨传统村落在国家战略实践指引下,既能够维护文化特色,又能够实现生态与经济融合发展,造福地域居民的实践对策。

2 江西生态资源概况的说明分析

江西作为传统农业大省,是生态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的富集之地,是我国南方中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具有天然的绿色基因,是全国现存传统村落保存最为完好的省份之一,有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近年来国家提倡生态文明建设,尤其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做出重要指示“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走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2016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党的十九大为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江西目前正处于“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叠加的机遇期,为实现我国中部的绿色崛起,走一条不同于“长三角流域”、“珠三角流域”经济带发展模式,实现鄱阳湖大流域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为江西乡村可持续发展,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提供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江西物产丰富,文化多样,且一直都是我国传统农业与粮食供给大省,作为内陆省在地理环境方面有利于生态试验区的开展:“三面环山”“五河归湖”,境内水系稠密,河湾交织,鄱阳湖流域面积占全省面积的97.3%,形成相对封闭的大湖流域生态系统,对有效抵御外来环境污染能力、集中创立山水林田湖综合共同体、和地域经济整体发展的联带效应、物流运输与全流域综合治理都具有积极有效的一面;在区域产业现状方面存在不足:由于长期传统农业致使江西工业化发展相对滞后,产业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综合竞争水平与发达省份相比处于劣势。然而这些现状同时说明江西工业化嵌入程度不深,尚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体现出江西良好的生态条件和经济后发优势,也给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留下了良好的战略空间。

2012年江西省政府审时度势针对当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江西农业农村的生态优势,不失时机下发《关于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若干意见》,有效地巩固江西长期在生态环境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在生态资源方面:目前江西拥有世界重要湿地1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处,国家级森林公园44处,使江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全省断面水质优良率92%,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3.9%。在现代农业方面:全省推进“百县百园”工程,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1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43个。各类休闲农业规模企业达3550家,从业人员超过82万,2015年江西共接待游客总数3.85亿人次,同比增加23%,实现旅游总收入3630亿元,其中乡村旅游接待总数1.9亿人次,实现总收入1800亿元。[2]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方面:2012年住建部等七部委分四批对“传统村落”进行调查登记,江西共调查登记800余个传统村落,其中有423个列入名录(国家级175个,省级248个),2016年12月1日颁布实施《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使江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障。

当下江西农村社会已经进入转型发展阶段,正在发生从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的变革,为进一步推动江西传统村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以生态发展需求倒逼经济发展,将生态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有效释放生态红利,再以经济转型发展,带动生态优化升级的良性循环,促进全省生态文明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使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3]由此决定了生态文明建设是江西一项具有全局、持久地刚性战略要求,同时也是重新认识与反思大湖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所在。

3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在新形势下的不足与要求

“传统村落保护”这一课题的最大推手,不是传统村落的被保护者和保护行动参与者的居民,也不是当前学界十分关注的“政府、居民、学者”的组合,“传统村落保护”这一概念提出的始作俑者是城镇化,其本质是城镇化的产物。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在生态文明试验区视阈下已超越了传统村落自身的界限,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发展问题,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今天遗存下来的传统村落,除了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长期努力密不可分,其本质是地区工业化、城镇化滞后所致,是被动式保护的结果。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方式方法仍在探索阶段,由于构成原因多样,维系条件特殊,在现代社会中不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蚀”,虽然难以形成规范统一的保护模式,但在实践中必须要有统一的保护要求与思路。而生态博物馆理念有效地将传承与发展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其保护理念对传统村落进行原址保护、开放保护、生态保护和活态保护,提出了新形势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存在的不足和要求。

3.1 原址保护——不仅保护传统村落,还要保护其生存环境

我国传统的保护方式,一般都是按“文物古迹”保护方式来操作,以设置保护区,将遗产地与相关周边环境隔裂开,使遗产地失去与周边环境的关联,而成为碎片化的“标本”,这种保护理念在我国根深蒂固,必然会对传统村落造成新的破坏而难以存续。2005年《西安宣言》对遗产地的环境做出全新的解释:“将保护文化遗产环境的概念由原来的保护周围的物质环境,扩大到保护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保护其文化背景及相关的非物质遗产,以及文化遗产与周边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2008年国务院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涵义:“保护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可以看出《宣言》《条例》对保护范围作了较大的延展,说明活态遗产地与周边环境的依存、关联与影响。工业化、城镇化给乡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改变,如果仍以传统工业化模式继续发展下去,传统村落将面临全面失去其赖以生存的环境。

生态博物馆保护理念的出发点就是强调对环境的保护,“将展品置于与之相关的环境中”既强调原址保护的重要性,又强调展品与环境的关联性,是历史环境保护实践中最易忽略的环节。理念的保护对象正是以大量的传统民居为基本单元,包含居民生活场景形成的环境,弥补了原来对历史环境中的居民与生活场景和聚落环境保护不够重视的缺陷,我们保护传统村落,更要保护其生存环境,这不仅是为了发展,更是为了生存。

3.2 开放保护——“传统村落”和一般村落都应理解为传统村落

当下我国农村已不再是生存在一个信息闭塞、分工简单、自给自足且发展缓慢的社会中纯粹的“传统村落”,原来的社会形态已难以维系。以工业化、城镇化为核心的现代化发展,不仅改变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也激发了城市居民对乡村田园生活的向往,乡村被赋予新的需求。利用地域特色、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等资源进行乡村开发和第三产业发展,不仅促进了乡村新的经济产业,也为村民增添新的谋生手段,同时也增强乡村的活力与魅力,有效缓解传统村落面临的生存困境。

我国原始生态观是“天人合一”、“合则强,孤则弱”,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必然需要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共生,不仅需要外围环境滋养和衬托,传统村落的文化底蕴也会辐射四周,因此我们在保护实践中不可仅仅重视名录中的“传统村落”,而忽视一般性村落存在的意义,如果对此缺少关联性的理解,传统村落因此会失去生存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梯度基础,而沦落为一块与周边关联度极低的“飞地”。

江西不但有数量众多、格局完整的传统村落,还保存较多集中连片的古村落群,他们的存在对古村落生存环境和相互关联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实践中以“传统村落”为平台支撑,形成点、线、面的重点突破,以“点”上示范、“线”上延伸、“面”上推广,使江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在经济、生态和文化中融合。努力维护好“关键少数”(传统村落),厚植文化优势;引导“绝大多数”(一般性村落)形成整体风貌、生产生活、乡村经济的稳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在江西生态文明试验区应具有更加开放的发展模式,以此为最美乡村的共享共建,为乡村新型产业纵深创造新局面。所以我们对传统村落这一概念应树立这样的认识,无论是“传统村落”还是一般村落都应理解成传统村落。

3.3 生态保护——“传统村落保护”与“城镇化”的协调者

中国的城市化是二十一世纪深度影响人类发展的主题之一,然而“城市化”这一西方工业化发展的阶段性产物,是以牺牲或消灭农村为目标的工业化发展的“计量单位”,表现为一种“以工替农”、“以城统乡”的单主体结构的“指标化”思维方式。该概念被引入后虽然经过了城市化→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改良,但是这一西方工业化概念其本质不能综合协调我国社会整体的发展要求。日本学者越泽民在我国现代化发展初期曾指出,中国要走“非城市化”的工业化道路,但其中的深意一直未被国人所重视。因此需要我们重新重视长期被忽视的农村作用,农村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对“生态系统的有效保全”,所以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涵养地的保护,更体现为乡村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自身要求。从工业革命开始,特别是我国现代化发展四十年,农耕文明生存环境受到越来越严酷的挑战,并在全球化视野之中被动参与了新产业链下的重新分配,使乡村原来的优势发生逆转,因此传统的保护理念、保护方式就行不通了,也解释不了当下的农村社会现象,如梁漱溟先生所言:“社会构造根本改变,如堕甑而不可完复,须要创造一个新的社会(发展模式)”。[4]

江西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在山水,潜力在文化。其保护发展完全可以摒弃常规模式,江西试验区应以生态创新发展和后发优势走一条生态与文化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全新路径,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以生态博物馆保护理念为手段,以乡村生态、经济、文化协调发展为目标,对传统工业发展模式的过度依赖与迷信,不仅不明智,而且会遗失自我,更无法实现江西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特色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要求。[5]因此迫切需要探索新的社会发展模式,而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地充当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协调者。

3.4 活态保护——“人”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标

当前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过多关注于“硬件”要求,而忽略了乡村真正的作用与意义。“人与房子”是传统村落保护主体与对象,传统民居承载的居住功能是历史风貌的内核,其物质环境作为时空衍进遗留下来相对静止的建筑,而生活场景则显示活态的内在,并与物质环境互为依存,体现出人与自然直接而融洽的关系,成为人与自然对话的媒介,甚至是居民积极参与恢复环境,延续原生态生活方式的重要措施。虽然传统村落中的民居建筑不属于文保建筑,却承载着历史的真实,即家庭式集体生活与劳作和邻里间的交往活动,一旦生活真实性被置换、挤压,传统村落的生活空间和生活模式将被彻底破坏。[6]让居民心平气静地在那里生活,才是最好的保护,留住人就留住了原生态生产生活方式,也就留住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潜力。

生态文明的本质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以传统村落为载体,在不同范围与层次维护传统村落的生态技术运用创新,充分利用绿色低碳理念完善传统村落中的基础设施,同时也应发挥现代生态技术对人类文明的促进作用,让村落更加适宜现代人的生产生活需求,使之成为现代社会的组成部分。乡村建设发展离不开地域特色资源,但将资源转变为乡村经济产业与资本,就需要居民自身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升,传统村落中“人”才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日本大分县知县“一村一品”运动的创建者松平守彦讲过:“推进一村一品运动的原动力首先是人,并且始终是人的精神发挥作用,单纯依赖行政产生不了真正的运动,也是收不到好的效果”。乡村发展主要不是“品”,而是如何推动“品”的人。[7]如果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偏离了绿色发展的方向而失去了传统的文化底蕴和生态环境,那么再多的经济增长也不会增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 江西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对策与思路

缺乏科学合理、规范刚性的保护制度体系,是我国实施“规划先行”政策的主要障碍。综合性规划的履行与落实,就需要有完整的政策研究,将决策的研究制定,放在工作的首先位置,才能形成解决现实问题的合力与长效机制。生态文明视阈下的乡村可持续发展,首先应明确什么才是匹配我国6.5亿人口乡村社会的最大特点与优势。而在我国农村经济工作中长期被忽略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政府主导下的集体组织、集体经济以及内生式绿色发展等方面,理应成为研究新形势下的重要对策与思路。

4.1 建立统领全局的体制机制

我国对城乡历史环境的保护一直奉行“规划先行”的政策,对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尚无成熟的理论规范和实践指导,长期以来传统村落保护方式与内容一直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格式,“历史名城”与“传统村落”虽然有着相近的内涵与外延,在开发过程中面临相似的外部压力,但是两者的发展本质和共生环境差异巨大,经济发展的方式也大相径庭,在城乡关系上所表示的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主体结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是一项复杂艰巨,与环境关联性更为密切的社会工程,但今天生态文明建设下的传统村落保护理念已从古城保护时“摸着石头过河”发展到强调建立一套统领全局的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在宏观层面统筹布局、规划设计,在微观层面强调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实行综合整体的保护发展策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注意总结借鉴有关经验做法,做实做细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它不仅是全方位覆盖自然生态空间也应融入全领域经济社会发展,更需贯穿于人类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既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核心任务,也是江西实现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8]所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需要统领全局的体制机制的支撑,单一的文管部门或建设部门都难以办到,涵盖法律法规的完善,政府职能与监管,生态技术的输入,资金与人才的支持及其社会力量的投入,形成多利益主体下的对话交流,以及不同学科的保护理念与生态文明试验区具有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相融合。试验区不仅需要生态文明下的传统村落发展规划,也应明确传统村落保护的限制要求,承载量是生态建设的重要指标,坚持在生态、文化、生活、资源红线内的经济发展方向和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既有“纵向”永续发展政策措施和制约尺度,也有“横向”连携发展的关联意识,更要有“内向”地域经济发展动能和居民责无旁贷的责任。江西生态文明试验区不仅有“河长制”、“湖长制”和“林长制”,也应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的“村长制”。踏踏实实做好农民身边的每一件事最终才能够使蓝图兑现,让愿景成真。梁漱溟在《乡村建设理论》对乡村社会建设发展有这样的认识:“问题中的问题,关键中的关键,非有精心不能了然于大势,非照彻全局不能把握得那一点”。[9]而生态文明建设对于江西试验区特别是传统村落的健康发展来说,正是“了然于大势”、“照彻全局”的那一点。

4.2 坚持“政府主导”的引领示范

现在人们对传统村落的认知越显成熟与自觉,而作为保护主体的“政府”、“居民”、“专家”三者关系与作用已经成为学界讨论的重点,甚至被理解为支撑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金三角”。近年来我国对传统村落保护主体的研究已取得显著成果,研究靶向多集中于“居民主导”、“自下而上”、“社区自治”等方面,然而根据我国社会生态与现实,以及近年来政府行政服务的不断改进,重新认识新形势下传统村落中“政府主导”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仅是经济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旗帜鲜明地亮出党和政府的政治担当,因此实践中“政府主导”的作用不可或缺。

从保护理念角度来看,传统村落保护行动最理想的主体模式是“居民主体、政府引导、专家指导”,最应摒弃的形式是“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但实践过程中这一被摒弃的主体构成常常是理想模式的初始状态,“因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历程,基本上都是国家政府的支持,由地方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由外而内的,这或许与保护理念所强调的可持续保护精神相违背,甚至是相反。但是,这并非是错误的选择,它是一种过程,是必须要经历的”。[10]保护主体的变化说明传统村落保护不是一蹴而就,应是渐次展开,需要经历冲突、创新和融合中形成共识,表现为居民素质和社区工作的整体提升。“政府主导”能够在实践之初快速组织动员、部门协调、凝聚民意和资金人才的支持,形成全社会积极联动的创建氛围,尤其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导的社会环境下“政府主导”有较为成熟的群众基础。江西在“实施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双战略叠加之下,随着新型理念不断涌入、发展方式转型以及各项综合治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实施,涉及整体社会各行各业和各个层面的变革,其实质是一场异常复杂与深刻的社会生态转型,必然需要政府有条不紊的组织和综合协调的推动引领,这恰恰表现为我国乡村转型中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我国社会制度优势与特色。政府的职能与政策是决定一切事业成败的关键,这也是我国集中力量“能办事,办大事”的重要保障,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也不会例外,我国乡村的每一次重大变革,都离不开政府引导。江西省政府2014年以来组织实施的“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就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产学研结合把科技成果、发展理念引入乡村为江西乡村的产业经济、生态绿化和精准扶贫提供技术支持,为乡村地域整体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今天生态文明建设下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政府首先通过对地域公共设施的提升与环境综合治理为起始,聚集社会关注,引发居民对自身土地、房屋、历史环境、自然生态的关注与共鸣。在乡村开发初始,政府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各项政策制度的推动、整体风貌综合提升和对外来资本的适度把控,不能完全放手或依靠市场,随着集体、当地企业家和以农民合作组合为开发主体的构建完成,并形成相对稳定、客观有效及可借鉴的方式方法,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或可下降到基层进行实质性展开。届时政府部门应将舞台交还给居民,适应角色转换,积极演好配角,在不同的阶段给予不一样的政策支持,引导乡村经济内生、绿色的健康发展,逐步推动乡村社会全面进步,使“放水养鱼”的成效凸显,为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谋划长远。

4.3 重新认识农村“集体组织”与“集体资产”

我国农村实行的分田到户,承包经营,并没有影响我国公有制统分结合的经济体制,传统村落发展只有将基层政府、集体组织与社区自治相互结合,互为补充,将集体资源有效转变为“集体资产”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才是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新形势下重新认识与理解乡村集体组织、集体资产的意义与作用,它不仅是乡村发展最直接的内生动力,也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特色。我们在学习借鉴外来经验的同时,应充分从国情乡情出发,探索我国公有制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特色之路,正确认识基层政府与集体组织的核心作用,重新理解集体资产对乡村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是当下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

4.3.1 乡村“集体组织”作用

我国农村“村委会”是群众性集体组织,它虽然不是政府机构却是乡村行政管理的末端,也是尊重民意、汇集民意的始点。在乡村经济发展中村委会是一个能够沟通各参与主体,帮助居民克服自我诊断、自我决断能力的不足,培养居民“超越家族的社会规范”的重要地缘组织。他们生于斯,长于兹,熟悉辖区内各种情况,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公信力,能够使村民分散弱小的力量整合成为集体优势,合力抵制外来的挑战。在当下农村土地流转、经济转型、招商引资、旅游开发、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脱离基层政府与集体组织,片面追求绝对条件下的“社区自治”是不符合我国的国情与现实。

我国农村如今“去政府化”、“去集体化”倾向严重,基层的动员组织工作寸步难行、集体事业无人问津,表现为共同体意识淡薄、主人翁觉悟低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应有的责任与担当相差甚远。日本社区营造运动中有:从“造景”到“造产”再到“造人”之说,也就是乡村建设不仅表现整体风貌的提升,还表现在经济产业的振兴,更应体现在建设一个新的社会、新文化和新人,这是我国乡村目前急需补上的一课。“集体组织”是中国农民成“龙”成“虫”的关键,正如浙江松阳居民在保护实践中所体会的那样:政府、集体如“阳光雨露”,企业、村民便“茁壮成长”。今天乡村在城市的日益繁荣发展与强大的市场经济面前,乡村振兴必须依靠基层政府的组织与协调,以政府援助(政策与资源)对接乡村自助(组织与个体),将农民吸引回来、组织起来,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村民辛勤劳动改善乡村环境和生活条件,才能真正成为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主体。在这方面江西赣州地区的经验值得我们重视,基层政府将村民组织起来参与改善乡村生活环境的劳动,如修路、改水、改厕、清除垃圾、美化乡村环境等,政府通过考评核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或材料。[11]使乡村发展形成了以基层政府引导,乡村组织动员,居民参与受益的激励机制。日本的新农村建设同样能够说明“集体组织”的作用与意义。今天日本农村的生活舒适性已超过了城市,战后日本的乡村振兴最为重要措施就是在政府引导下设立了农民自己的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协作组合。全日本约有99﹪的农户参加,经营范围几乎覆盖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农业农村提供快捷、高效、周到的服务,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生产生活做出极大贡献,起到了政府难以替代的作用。日本“农协”成功运营的根本就是借用“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与政策,以“集体+农户”双层营运方式,将分散的农户与资源组合成抱团发展的集体优势,不仅维护了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发展,同时也起到连携城乡的作用,使日本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有机融为一体。[12]日本是资本主义和严格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它对公有制“制度与政策”的借鉴运用和对乡村“集体组织”的整合协调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反观我国原本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应充分利用其统分结合、计划与市场、集体与家庭等政策优势,在国家战略指引下开拓出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大好局面。

4.3.2 乡村“集体资产”整合

乡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村经济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多数村落中都储存有集体资产,就是辖区中的山岭、湖泊、森林、水库、村落山寨等资源。充分利用国家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政策,如何将“集体资源”转变为“集体资产”(资本),形成“集体+农民合作组合”为主要形式农村新型经济主体结构,是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强调集体资产与集体经济的同时,并不等于集体所有与政府包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离不开居民参与、社会力量介入和专家学者的指导。然而“市场经济”和“家庭承包”也不是我国乡村优秀传统缺失的借口,更不是不顾国家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的行为。今天我们并不回避农村有这样的现象:一些五六十年代不计工分、没有报酬利用农闲都能够办好的乡村集体公共事业,现在却难以做到,致使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有的乡村至今仍然是“空壳村”,严重阻碍乡村公共事业的进步。江西截至2017年6月30日还有133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重道远,特别是江西生态文明试验区力争在2020年前,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做到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没有基层政府、集体力量,单靠个人是难以做到。集体资产的作用也反映在当前乡村最为红火的休闲旅游开发问题上,曾经红极一时的乡村农家乐,在三五年后纷纷息业关停,其本质是乡村开发过程中呈单兵作战状态和同质化竞争的结果。如果以“公社化形式”统一对外经营管理、统一窗口、统一品牌,再将订单分配给与之相匹配的农户个体进行接待承包,有条件的乡村为了食品卫生安全,或可建立集体统一的农家乐大食堂,既保证游人的食品卫生,又能依法依规降低农户创业经营门槛,实行统一的管理与监督,有效避免了乡村休闲旅游开发中出现的恶性竞争与食品安全的问题,完善与提升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和产品集群的规模竞争力,维护村民利益共创乡村生态品牌,促进乡村经济健康发展。由此可见政府、集体的支持引导与居民参与的自治管理,并非完全对立,他们完全可以互为补充、共存共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集体制度的完善,建立和更加密切的依存关系。我们应该认识到任何理念与模式都有各自的特色,认可彼此间的差异,明确它们对乡村发展的意义,并不表示社会的退步,应将这些“差异”理解成为“乡村社会进步的共同资产”,而承载这些共同资产的“公社化形式”,必然成为今后乡村发展重要的主体结构。

4.3.3 乡村内生式发展是绿色发展的开端

绿色发展理念是推进生态文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绿色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共生双赢的可持续局面。“绿色发展”不仅是“绿化种植”与“生态恢复”的末端治理,而是全方位、系统性的绿色生态变革。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就是我国乡村绿色发展的重要诠释,而内生式乡村经济的产业振兴,就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及“两山理论”的实践载体,内生式乡村经济发展即为绿色发展的最为坚实的一步。

“内生式发展”理念最初的提出者是日本学者鹤见和子,其理念是:地域居民与团体在保护、传承地域固有的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参照外来知识,技术和制度、有自律性地创造出实现“发展目标”的途径,因此,内生式发展理念契合与支撑乡村的发展。传统村落与人一样拥有各自不同的个性与历史,每个传统村落都是独一无二的,对它们的保护发展就不可能是一项程式化的工作,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地域特色,强调居民是保护发展的主体,并充分吸收政府、专家、来访者的外来指导,强调任何乡村都有自己的特色资源,找出这些资源,并在这些传统资源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形成内生、绿色发展的共识,这就意味着不仅找到乡村的特色资源,也找到了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钥匙。传统村落的“特殊性”与“稀缺性”成为当下乡村特色发展的重要资源,挖掘资源的目的,就是能够在今天社会中对资源的创新活用。乡村开发实践初期,应考虑适合居民参与的实践项目,以“投入小、见效快、覆盖面广、参与度高”而成为带动乡村发展,凝聚居民共识的重要抓手。日本学者市井三郎认为:“在地域的传统细节之中,挖掘能够解决当前人类面临困难的钥匙,让旧的事物应用于新的环境(再创造),通过这么做,地域中是平凡的居民也能作为地域振兴的关键人物,开拓出多样性的发展途径”。[13]乡村绿色发展应立足于不懈地挖掘和培育地域资源特色,并使之成为“真实存在”、“地域蕴藏”、“居民拥有”的乡村发展的能量,因为“解决问题的力量,天然存在于问题之中”。[14]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自力更生,更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因此,乡村经济振兴应以地域居民为开发主体,通过自己的思考与双手,根据地域环境、文化资源、夯实乡村创生的经济基础,充分吸收政府、专家、社会各方的指导与支持,掌握产业经济的自主权(日本的乡村振兴规定外来资本不可超过49﹪),切勿过早植入外来资本,过度依赖外来企业,因为乡村产业可以创造当地就业需求,是维护地域特色,坚持绿色生态发展,造福地域居民,使村民拥有获得感与自豪感,也成为地域居民自主自立,自尊自信的来源。

乡村经济的振兴,必须与地域生态环境,生产生活和文化资源相结合,只有如此,当地企业家、居民、农民合作组合,成为乡村产业开发主体才有可能,根植于传统生产生活的经济形态才能彰显特色,本土化产业经济的壮大才能惠及当地,否则,由乡村地域特色资源创造出来的附加值,难以为当地企业与居民所享有。因此,乡村经济只有坚持内生式发展,才是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开端。

4.3.4 传统民居是传统村落原生态保护的核心

传统民居的传承发展是传统村落生态保护的核心,只有对传统民居进行综合的、整体的保护发展,将民居和他们的生活作为历史的一部分来保护,才能够有效规划好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传统村落整体性保护,首先是对乡村空间格局的保护及建筑遗产实体的保护,扩大到对生态环境与历史风貌的保护,并包括它们所承载的多样化文化及所涉文化的背景,对历史环境综合保护实践,不仅要从大处着眼,更应从小处入手,将保护实践具体到“大量的”、“普遍的”、“被忽略的”传统民居的保护利用,才是传统村落活态保护的切入点。民居是传统村落中的最小单元,空间肌理的重要元素,是乡村整体风貌的载体,它们是人工与自然、艺术与实用的完美结合。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传统民居是传统村落活态传承的前提与条件,只有认识这个具有特殊意义和图底特征的乡村主体才能将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对传统民居长期有效的保护机制,是对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最为重点的保障,传统民居不仅是乡村聚落遗产价值最为凸显之处,也是居民生活与财产利益相关之处,更是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其中的关键所在。因此,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也必须从传统民居保护发展做起,传统民居保护传承是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乡土建筑是传统村落显形具象的载体,但不是传统村落的全部。广义的传统民居包括民居建筑、居民、生活场景和聚落环境组成,传统民居形成是人类长期适应自然,利用自然的结果,蕴藏着许多可持续生态思想和综合利用能源改善居住环境的宝贵经验,尤其在合理利用当地资源实现最大舒适性居住条件,重视与维护自然生态,传承地域特色、彰显传统文化与生活习俗方面给出独特的答案。过去的保护实践主要局限于传统“样式”与“外貌”的保存,忽略了生活其中的居民,而生态博物馆关注的重点正是居民及其他们生活,是积极维护居民间的血缘之亲、地缘之利、邻里之情,长期以往所形成的一种纽带,一种民风,一种生活方式构成了传统村落最具魅力的生存之道。[15]传统村落是人与文化、环境的聚合体,在保护实践中需要突出人文关怀,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将居民需求作为政府服务、政策制度的依据,只有居民权益得到保障,传统村落的“生活真实性”才得以传承。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与居民之间的交往空间才是可持续性保护的问题实质,超越了建筑形式的含义,在这方面浙江松阳通过实施“拯救老屋行动”将当地羞于见人的土坯房改造成松阳传统村落最为亮丽的名片,正是这一观点的实践依据。

本文所定义的传统民居是传统村落中的所有乡土建筑,所定义的传统村落即包含了这种生产生活真实性的所有村落,我们在对传统民居与乡村进行开放性理解的同时,也强调传统风貌的保护,维护好传统的居住模式、空间尺度、居民交往距离与场所,使乡村原生态生活环境、人文精神得以延续流传,政府可通过公共设施的前期投入,让居民意识到自己的居住环境正在改变,自己居住的民居建筑逐渐成为自己最大的资产,使居民自觉修缮与维护乡村环境成为可能,在情、理、利三方机制作用下,使传村落保护发展达到天、地、人的内在统一。

5 结语

在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的今天,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意义在重视物质空间、经济文化的同时,更应反映出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将人作为自然与社会主体的一员来营造居民生存场所,促进自身素质与能力的提升。经济滞后是乡村社会衰败的原因,但不是拯救乡村社会的手段,而生态博物馆理念有效的在“继承与创新之间、记忆与发展之间、教育与传播之间”将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整合在一起,拓展了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思路。

今天生态博物馆的研究,由于时代的制约使人们对乡村的经济、文化与生态之间的“社会价值”认识不够彻底,对生态博物馆自我进化的“哲学理念”尚未完全揭示,生态博物馆理念对于传统村落厚重的主题或许呈现为冰山一角。傅斌先生曾讲:“生态博物馆首先应该是一场超越环境保护的现代文明中的生态启蒙,然后才是超越旅游经济和地方发展的社区再造,最终它应该成为一种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升华”。[16]生态博物馆理念已为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开辟了广阔天地,而生态文明建设必将促进江西传统村落成为历史底蕴的“文化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源”,乡村经济的“发热体”和绿色创新的“孵化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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