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住房保障的交互效应研究
2019-12-11刘蕾郭义刘倩
刘蕾 郭义 刘倩
内容提要:本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和OLS模型,验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之间的交互效应。基于财政承受能力视角,以宏观统计数据探讨市民化对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能力的影响,结果显示,市民化进程加大了地方政府住房保障财政供给压力,带来住房保障供给能力的下降;基于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心理融入视角,以微观调查数据研究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对市民化的影响,结果显示,住房保障满意度对于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心理融入具有正向关系。本文认为,增加转移支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推动市民化进程。
一、引 言
伴随着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大量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形成规模庞大的农业转移人口。按照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我国到2020年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因此,如何兼顾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与城市财政承受能力,保障其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让更多的人“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成为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然而,由于就业性质、工资薪酬等因素的限制,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偏低,无法依靠自身积累满足其住房需求。正所谓“安居才能乐业”,住房保障需求已成为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提高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供给能力,实现其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全覆盖,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需求,对于推动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提高我国新型城镇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正因如此,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规划,着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对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提出了要求。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明确2020年实现“保障性住房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发展目标。尽管如此,我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制度依然存在保障目标模糊、保障力度不足、保障方式单一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在上述背景下,国内对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问题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学者普遍认同,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贾康和刘军民,2007;李恩平,2015)。大量的定性分析探讨了当前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的制度设计及保障效果(刘双良,2010;赵晔琴,2008;吕萍等,2012)。多数学者认同,供给不足是当前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而户籍制度阻碍、政府政策倾向以及制度设计不合理等是导致农民工住房保障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钱小利,2012;何炤华和杨菊华,2013;孟星,2016)。
相关实证研究则主要关注两个焦点,即住房保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住房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的影响。郑思齐和曹洋(2009)与郑思齐等(2011)基于微观调查数据,发现居住环境会影响农民工的产出增长速度,从而影响农民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高波等(2012)研究了房价上涨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挤出效应,提出为避免产业空心化必须完善劳动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陈春和冯长春(2011)、祝仲坤和冷晨昕(2017)、罗丞(2017)等的研究均表明,住房保障对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融入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现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大量研究为本文的写作奠定理论基础,启迪研究思路。本文试图从以下两方面细化现有研究:一方面,现有研究或关注市民化进程中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成本,或关注住房保障在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作用,较少考虑二者的相互作用。本文试图基于宏观统计数据和微观调查数据,分别验证市民化对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能力影响,以及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以验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的相互影响。另一方面,现有市民化影响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的定量研究,大多以市民化人数乘以单位住房成本来测算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成本。本文基于财政承受能力的视角探讨市民化对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能力的影响。
基于上述思路,论文分为四部分:第二部分为理论模型构建,设定模型假定,分别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和OLS模型,基于宏观统计数据和微观调查数据,验证市民化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之间的相互影响;第三部分报告回归结果;第四部分为结论与政策建议。
二、市民化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的模型构建
(一)模型假定
理论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与住房保障供给相互影响。为规范实证研究,结合前人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两个基本假设。
假设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将改变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水平。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对地方住房保障供给能力提出新的挑战,有可能改变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水平,以及住房保障供给能力。一些实证研究显示,农民工市民化能够有效促进居民收入提高、消费和内需增长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的良性运转,进而实现经济增长(胡秋阳,2012),而经济增长状况将直接影响地方政府在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民生调查”课题组,2016),因此市民化水平的提高势必会促进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领域的财政支出。另一些实证研究则给出不同的结论。欧阳华生和黄智聪(2014)采用空间滞后模型对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城镇化率每提1个单位,住房保障财政供给水平即住房保障财政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会下降0.263个单位。这表明,尽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可能会对地方住房保障供给能力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正向还是负向的,相关实证研究的结论不一。
假设2:住房保障供给同样改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
鉴于职工群体对自身已有的社会保障具有极高的认同度,因而参与社会保障制度与否,享有社会保障程度之高低,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观定位,影响其对于城市的心理融入度(杨宜勇等,2017);而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社会关系、政治参与是城市农民工市民化的非物质维度,心理的认同则更是反映城市农民工市民化本质的深层次内涵(王桂新等,2008),因而农业转移人口的心理认同亦即对城市的心理融入度将会作用于市民化水平。再者,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在社会保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体系逻辑上隶属于社会保障(汤闳淼,2017)。基于上述逻辑推理,我们提出了假设2。
同时,已有实证研究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对住房保障影响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整体效能与区域效能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住房保障对我国城镇化进程确实产生了明显的推动效应(陈章喜等,2013),这也为我们的研究假设提供了实例支撑。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影响住房保障的模型构建
本文以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能力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地方财政住房保障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衡量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能力。选取市民化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以人口城镇化率(某一地区城镇常住人口占总常住人口的比例)表示。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住房保障供给能力影响因素的面板数据模型(模型一):
模型中,i表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t表示时间变量;α0为截距项;HS代表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能力;CITY为核心解释变量,代表人口城镇化率;Z为控制变量;ε为无法观测到的随机误差项,μi表示地区异质性的截距项。
参照已有研究,基于经济、社会和政策三方面选取控制变量如下:经济层面,选取人均GDP、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作为控制变量;社会层面,选取城市人口密度、城镇恩格尔系数作为控制变量;政策层面,选取地方政府社会保障水平、财政自主度作为控制变量。地方政府社会保障水平以地方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衡量,财政自主度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测算。
考虑到数据可得性与连续性,选取2011年至2016年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数据。其中,为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保证价格的可比性,笔者以2011年人均GDP和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基期,运用CPI对其进行了平减处理。相关指标描述性统计见表1。
(三)住房保障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模型构建
事实上,市民化进程影响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供给能力的同时,住房保障的完善与否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市民化进程。为此,本文使用微观调查数据验证住房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2015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以下简称CGSS)①该调查的范围涵盖整个大陆,涉及层次广。考虑到研究对象为农业转移人口,本文选取了现居住地点在城市、户口类型为农业户口、目前从事非农业工作两年及以上的个体,在此基础上,筛选去掉上周未从事任何以经济为目的工作、不适用、无法回答的个体,共得到669个有效个体。。
被解释变量为城市心理融入度。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多数研究选取留城意愿、市民化能力等衡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较少关注农业转移人口心理融入需求。与此同时,已有文献也认同,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社会的心理融入是推进市民化进程的关键所在,但相关实证研究并不多。为此,选取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心理融入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反映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以问卷数据中被调查个体的社会态度衡量该群体的城市心理融入度。借鉴张斐(2011)确定权重的方法,赋予每个子指标0.25权重,进而确定每个个体的心理融入度。衡量指标见表2。
表2 城市心理融入度指标体系及定义
核心解释变量为住房保障满意度。基于需求视角,以住房保障满意度反映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供给水平。以问卷中“您对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满意度”相关数据衡量农业转移人口个体住房保障满意度,分值为0至100。
分别从个人家庭、住房、工作以及制度等层面,选取控制变量。其中,个人与家庭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是否与家人同住。住房特征包括住房面积和住房产权性质。工作特征包括个人收入水平以及单位性质。制度特征从社会保障制度层面予以考虑,以是否缴纳医疗保险或者养老保险为控制变量。
指标赋值与变量描述见表3。
表3 指标赋值与变量描述
模型二采用基于截面数据的OLS分析来研究住房保障满意度对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心理融入度的影响:
其中,Hi表示第i个个体的城市心理融入度,HSHi表示第i个个体的住房保障满意度,Zi表示控制变量,εi为随机扰动项。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住房保障的模型回归结果
(一)模型一回归结果
为了消除数据的波动性,本文对所有变量均作了取对数处理,估计详细结果见表4。
表4 模型一回归结果
根据Hausman检验,选择使用固定效应模型(3)的估计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确实会对地方政府的住房保障供给能力产生较大压力。人口城镇化率与地方住房保障供给能力显著负相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人口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地方住房保障供给能力就会下降2.81个百分点。市民化水平的提高会给住房保障财政支出带来压力。
二是人均GDP、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与地方住房保障供给显著正相关。人均GDP每提高1个百分点,住房保障供给能力将上升1.043个百分点;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每提高1个百分点,住房保障供给能力将上升0.727个百分点。这说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越来越多居民被排斥在住房市场之外,政府会将更多的财力投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来。某种意义上讲,这标志着我国政府职能正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三是财政自主度与地方住房保障力度负相关。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度每提高1个百分点,住房保障供给能力将下降0.944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本身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制度过程中缺乏积极主动性,更多是为了执行中央政府的命令。
(二)模型二回归结果
在构建的农业转移人口心理融入度模型中,依次加入个人和家庭特征、住房特征、工作特征以及制度特征。具体结果见表5。
表5 模型回归结果2
基于心理融入度模型,在逐渐加入个人和家庭特征、住房特征、工作特征和制度特征后,住房保障满意度影响心理融入度的方向和显著性均未发生变化。上述实证结果表明:
第一,住房保障满意度对农业转移人口心理融入度具有正向作用。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满意度的提升,有利于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的心理融入度,有利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支持假设2。
第二,制度特征和个人及家庭特征中,社会保障制度、受教育程度对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心理融入度具有正向作用。参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缩小农业转移人口群体与城市居民的福利差距,有利于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心理融入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农业转移人口更容易从心理上融入社会,这与其收入水平提升和认知能力提升具有直接关系,因此,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应该有利于推动市民化进程。
此外,工作特征中的单位性质会显著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心理融入度。回归结果显示,机关企事业单位最能提高心理融入度。究其原因,收入的提高和工作的稳定性,更容易增加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生活的心理融入程度。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在梳理国内外有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住房保障相关文献的基础之上,构建计量模型系统考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住房保障之间的关系。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不断推进,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不断受到挑战,市民化加剧了地方政府住房保障财政支出压力成为一个现存事实;第二,住房保障满意度可以显著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心理融入度,进而提高市民化程度。上述结论表明,住房保障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间相辅相成。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以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为目标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目前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目标偏离、保障方式单一等问题,并未有效发挥基础保障功能。所以政府部门在制定住房保障制度时,应适度降低农业转移人口群体准入门槛,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的统一建设、共同分配、合理选址,使住房保障真正成为农业转移人口与市民之间的连接桥梁。
二是加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模型一回归结果显示,由于地方政府住房保障财政供给能力不足,住房保障水平将伴随市民化进程而不断降低,市民化确实带给地方政府住房保障财政压力。因此,完善市民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制度,需要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供给不足问题,为此,应合理划分中央地方财政事权,加大中央对地方的住房保障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在全面权衡地区整体财政负担与经济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明确住房保障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投向。
三是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心理融入度,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基于模型二的回归结果,社会保障制度、受教育程度、工作性质差异同样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心理融入度,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城镇社会保障向农业转移人口的全覆盖和均等化进程,同时增加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投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收入水平和工作的稳定性,有利于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四是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尽管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住房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政府的财力毕竟是有限的,因此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有利于提升住房保障水平。通过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在住房建设项目中引入PPP模式等,吸引私人部门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提升住房保障供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