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德树人”为评价主体,促进学生良好人格的形成
2019-12-10刘桂珍
刘桂珍
摘 要:以“立德树人”为评价主体,促进学生良好人格的形成要重视知识的有效传递,形成理想方向的有效评价;要重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重视对学生个性优点进行鼓励式的评价;要重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重视对学生个性优点进行鼓励式的评价,最终借助评价活动来促使学生具备更为优秀的品格。
关键词:立德树人;良好人格;评价教学;促进;形成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育人之本,在于立德铸魂。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所以,促进学生良好人格的形成要以“立德树人”为评价主体,借助评价工具,让学生更为具体地认识到正确的为人处世原则。本文进行了“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解读,总结了以“立德树人”为评价主体的评价方法。
1.“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归根到底,就是立德树人,这是教育事业发展必须始终牢牢抓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了“立德树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根本任务。”所以,只有把握立德树人的本质内涵,才能真正掌握要培育学生成为怎樣的人才。
2. 以“立德树人”为评价主体的评价方法
2.1知识传递,重视理想的评价
以“立德树人”为评价主体,促进学生良好人格的形成要重视知识的有效传递,形成理想方向的有效评价。理想教育就是要让学生从小树立良好的梦想,以理想追求为主进行相应的教育。目前,学校 比较常用的理想教育就是班队会,以及各类学科教育之中的理想渗透。无论是那种教学形式,教师都要重视培养学生爱科学,尊敬科学,学习科学的理想,对于学生表现出对科学感兴趣的理想的时候就要给予表扬。例如:在数学课上教师借助数学中“简便计算”的内容,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到数学知识的学习能够方便生活,也为我们认识世界带来了新的方向,教育学生要更进一步地深度学习,学会用数学理论来解决生活问题。其次,教师要重视在理想教育中融入爱国之理想内容,确保对有较强爱国思想情绪的学生给予鼓励。例如:在语文阅读教学中,学生表现出对文章内的爱国思想的良好体会,教师就要给予鼓励;在数学学习过程中,如果学生感悟到了中国数学家的智慧,教师就要就此进行相应的爱国教育。另外,教师要重视对良好道德品质的理想教育。例如: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很多阅读文章之中都会对良好思想道德进行赞誉,教师要针对这些内容及时开展教学,并且对赞同良好人格品质的学生发言给予高度评价。
2.2行为准则,重视和谐的评价
以“立德树人”为评价主体,促进学生良好人格的形成要重视对学生的行为准则进行评价,形成和谐方面的引导。教师要在日常管理学生的过程中,时刻要求学生的行为准则都有和谐的表现。首先,要帮助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在班级管理的过程中,学生会出现很多矛盾问题,教师不仅仅要根据班级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更是要教会孩子们怎样更好地处理问题,缓解矛盾,建立更为和谐的关系。其次,教师要帮助学生应对自身的环境,社会发展过程中家庭的情况也是各不相同的,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都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教师要教育这些特殊家庭环境的孩子,不要一味地去责备埋怨,自怨自艾,应该正视自己家庭环境的不足,用自己的努力来学会适应环境,对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学生要给予鼓励,树立良好的榜样,鼓励其他学生效仿,用鼓励来促使学生积极应对生活。
2.3综合素质,重视优点的评价
以“立德树人”为评价主体,促进学生良好人格的形成要重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重视对学生个性优点进行鼓励式的评价。为了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人格,教师的评价多数会选择从综合的角度给予评价,这样做是正确的,但是教师也不得不承认,学生之间存在差异,很多综合评价无法反映出学生们的优势所在,反而会因为学习成绩、性格原因等而使得学生的综合评价分数太低。为了转变这个问题,教师在评价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给学生正面的积极评价,要让学生看到自己身上的优势,并且要学会扬长避短,突出这种优势,展示自己的所长。例如:对于一些性格内向的学生,他们不愿意表现自己,学习成绩往往平平无奇。教师要重点观察这些学生,然后发现这些学生某一处的优点,鼓励他们用这些优势来获得学习与生活的动力,发展成为良好的自我认同感。
综上所述,以“立德树人”为评价主体,促进学生良好人格的形成要重视知识的有效传递,形成理想方向的有效评价;要重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重视对学生个性优点进行鼓励式的评价;要重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重视对学生个性优点进行鼓励式的评价,最终借助评价活动来促使学生具备更为优秀的品格。
参考文献:
[1]慕富兵.小学班级评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课程研究. 2019(28).
[2]何佳乐.以班级岗位激发每一个学生[J].江苏教育. 20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