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建设研究
2019-12-10张毅庞月红孙秀兰沈晓芳
张毅 庞月红 孙秀兰 沈晓芳
2014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考察河南省的行程中说:“中国的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里所谓的新常态则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
为顺应社会全面发展,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与建设正是新常态应有之义。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以及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其因“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而被誉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再次作出修正决议。此外,我国近年来也对大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了系统地修订。由此可见,新常态下的食品法律法规建设正在相对稳定中不断发展和进步。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是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选修课,本课程以《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是围绕食品与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和配送等全过程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合格性评定程序的一门综合学科。新《食品安全法》修订力度大、增加内容多、制度创新强,是时代变化的产物。在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高等院校的教学方法也要与时俱进,贯彻全新理念,更新《食品安全法》的教学观念和办法,成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教学的“新常态”。
该课程传统教学模式为教师主导的讲授式教学,由于其理论性强,内容相对枯燥,容易导致学生缺乏学习兴趣,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为改善教学效果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组在课程上釆用“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式课堂”“多元化考核”等教学方法,在传授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更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在食品相关行业具有更强的适应性。
1 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主要体现
1.1 知识点内容与食品安全案例相融合
知识点采用理论教学,通过小组角色讨论的教学方法对国内外的食品安全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与探讨,使学生能够对抽象化的理论知识产生感性认知,从而深化理解,以此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1.2 课堂教学与角色扮演相结合
实际教学过程中使用角色扮演法,首先要成立若干个小组来分别扮演监管者、媒体、企业家、消费者等角色。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色身份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主要充当引导者的角色,让同学们站在不同的角度將课堂上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知识同生活中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贯彻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
1.3 构建多元化考核体系
就课程考核而言,要转变传统单一考核(期末)的形式,最终考核成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平时的作业成绩,其次是平时的小组讨论汇演成绩,再次是社会实践成绩,最后是期末考试成绩。该体系主要考核学生对课程中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解决食品生产中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从而更加系统而全面地集中进行考核评价。
2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1 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目前,尽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在课堂讲授之外采取了一些研讨和角色扮演等形式的教学途径,但仍有进一步丰富教学途径的空间,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智能通讯渠道,以微信公众号方式连载推送食品标准知识、食品安全法规条款和案例等。
2.2 教学深度和广度有待改善
由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的现任授课教师多为专职教学人员,授课内容大多局限于法规条文内容、文献资料、媒体消息等方面,而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实际操作情况不够了解,关于具体条文对各利益相关方的影响掌握不够充分。教学组计划在后续的课程建设中,邀请包括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等多方面的从业专家为学生开展专题讲座及建立在线问答互动平台,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上提高教学质量。
基金项目: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常态下食品法律法规课程建设研究”(JG201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