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实行网格化监管
2019-12-10
食品安全导刊 2019年11期
本刊讯(记者 蔚宏奎)近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食品监管部门开始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网格到户、责任到人、动态管理、社会共治”的思路,以“定区域、定對象、定人员、定职责”为核心,对全省位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左右的食品销售者(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建立市、县、所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网格化监管。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至少1人担任网格管理员,基层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的区域、数量及监管人员构成配备不少于2名网格监管员,具体负责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协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送传达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网格监管对象食品安全档案等工作。同时,在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的经营场所及校园周边和网站显著位置对网格监管员进行公示。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在推进校园周边网格化监管工作中要加强与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融合,争取综合治理部门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并充分发挥其网格员的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作用,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难的问题。此外,还要积极动员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进入相应网格,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联防联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