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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的争议与解决

2019-12-10吴聪敏

学理论·下 2019年11期
关键词:幸福

摘 要: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点到底是什么呢?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议,余纪元先生认为,这种争议出现的根源就在于他们没有能够弄清楚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究竟比较的是两种生活还是两种活动。本文首先通过论述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得出理论理性优于实践理性的观点,并进而得出通过二者获得了两种幸福且这两种幸福的地位也是不同的观点。其次,论述了由这两种不同幸福观所带来的综合论者和理智论者的争论,并提出了自己对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的看法,最后通过引用余纪元先生对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的解释来回应这种争论。

关键词:理论理性;实践理性;幸福

中图分类号:B502.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9)11-0056-02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将幸福理解为人的灵魂的有逻各斯的部分的实现活动,从这里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幸福的获得与人的灵魂中的理性部分的作用密不可分。亚里士多德将人的灵魂划分为有逻各斯的部分和没有逻各斯的部分(即理性部分和非理性部分),同时又将非理性的部分分为两种,一种是植物灵魂、另一种是包括欲望和情感在内的非理性的部分,这个部分虽然不具有理性但是它却能够听从理性的指导,并且具有伦理的含义而前者则不具有这种含义。理性部分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两个部分,其中理论理性的德性是理论智慧,实践理性的德性是实践智慧。在前面我们提到过非理性部分中的欲望部分能够听从理性部分的指导,也就是听从实践智慧的指导,在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下我们可以获得幸福。但是合乎于其他德性的生活是第二好的,因为这些德性的实现活动都是人的实现活动,因此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末卷,亚里士多德又提出了一种沉思的生活并认为这种沉思的生活是最幸福的。由此学界就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的理解存在着一些争议,而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当属综合论和理智论的冲突,他们围绕着自己的观点各抒己见,其观点都具有合理之处,谁也驳倒不了谁。我国学者余纪元先生也看到了这种矛盾,但是他认为这种矛盾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他们没能够弄清楚亚里士多德是在何种意义上比较这两种幸福的,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的话,这种矛盾就不会存在了。在论述余纪元先生的这种解决方案之前,笔者觉得我们有必要先来探讨一下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因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两种不同的幸福是分别通过二者获得的。

一、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一)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区别

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这两者之间既是有区别的同时又是相似的。当谈到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这两者的区别时人们首先想到的很可能是研究对象不同,理论理性研究的是必然的、稳定的且不可改变的对象(如:自然真理),而实践理性研究的则是与人相关的事物,是变动的和不确定的,的确研究对象的不同可以成为我们区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一个重要理由。由研究对象的不同人们自然而然地就推出了研究方法的不同,但是研究方法的不同并不足以成为我们区分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的基础,这是因为有时候它们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很可能是相似的。例如,这两种理性都要以某种前提为基础然后得出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都适用于同样的逻辑推理规则,因此研究方法的不同不但没能成为我们区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理由,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对于这二者研究方法的讨论还恰恰支持了我们下面将要讲到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是相似的思想。

笔者认为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真正不同之处在于:就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对象而言,它们所把握的“真”是不同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营养和生长能力是人的灵魂的一部分而理性也是人的灵魂的一部分,同时它还是一种生活能力、生活方式,我们将这种生活方式称之为“把握真”的生活方式。但是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把握的“真”是有明显差异的,其差异表现为:理论理性把握的是事物本然的真,它同实践和制作没有关系,理论理性的好与坏只在于它所获得的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实践理性则不同,实践的理智的活动是获得相应于遵循着逻各斯的欲求的真。我们说一个人可能有能力很好地把握理论理性中的真但是这并不能确保他也有能力很好地把握实践理性中的真,原因就在于,人的灵魂中不仅包括理性的部分而且也包括非理性的部分,非理性部分受到理性部分的指导,尽管非理性部分受到理性部分的指導,但是理性部分也不能要求非理性部分的欲望绝对接受它的指导,因此就可能出现不自制的现象,那么在这个时候人就不能很好地把握实践理性中的真。

(二)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相似性

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虽然是两种不同的理性但是它们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似性,这种相似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这两种活动的目标(功能)是相同的,即:求真。尽管在前面我们已经明确地提到过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寻求的是本质上不同的事物的“真”,但是就求“真”这种活动的目标来说这两种理性是相似的。另外一方面,这两种理性的德性在某种意义上是相同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说过德性是由功能界定的,既然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功能都是求真,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德性是一样的。

由于合道德德性的活动所把握的“真”是对自己和他人所要做的事情的“真”,是与人相关的,合理智德性的活动所把握的“真”是自然界或更普遍世界的不可改变的方面的“真”,是关于最高存在物的“真”,但人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等的存在物。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把握“真”这种活动更完美地体现在理论智慧的实践中,而实践智慧则只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理论智慧完美地实现其理性活动的思想,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理论理性优于实践理性。既然理论理性优于实践理性那么通过它们获得的幸福的地位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亚里士多德认为,通过道德德性与实践智慧的相互作用我们获得了一种幸福,通过思辨我们又获得了另外一种幸福。

二、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存在的争议

那么令我们困惑的问题就出现了,即: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的观点到底是什么呢?是一个包括诸多善的“善的综合体”呢[1]?还是一个高于其他一切善的最高善呢?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并未给出答案,围绕着这个问题学术界展开了讨论,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综合论和理智论的争论。综合论者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是一个复合体,其中包含了各种德性以及外在善,而在这种复合体中最为重要的成分就是德性;理智论者并不赞同综合论者的观点,他们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并不是一个综合概念,而是一个单一却最完善的德性活动,即:思辨活动[2]。思辨中含有最多我们所说的完滿性,思辨的生活是最幸福的,其他的幸福都低于沉思的幸福且为沉思的幸福服务。笔者比较赞同综合论者的观点,笔者也认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幸福是一个包括诸多善的“善的综合体”,其原因如下。

首先,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第七章中说道:“幸福是完善的和自足的,是所有活动的目的。”[3]“我们所说的自足不是指一个孤独的人过孤独的生活,而是指他有父母、儿女、妻子,以及广言之有朋友和同邦人,因为人在本性上是社会性的。”[3]从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自足的,但他说的这种自足不是一个离群索居的人所具有的自足,而是说这个人要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满足了各种社会关系要求之后的自足,因此一个只过沉思生活的人并不符合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自足要求。

其次,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六卷第十三章中说道:“然而,明智并不优越于智慧或理智的那个较高部分。这就像医学不优越于健康一样。医学并不主导健康,而是研究如何恢复健康。”[3]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明智与智慧之间存在着等级关系,明智是灵魂中理性计算部分中最高的德性,而智慧是灵魂中科学部分的德性,是最高等的德性,明智之于智慧的作用就如同医学之于健康一样,明智并不支配智慧而是帮助智慧得以实现,明智是智慧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同时明智统摄着所有的道德德性,而一个拥有智慧的人一定又是一个拥有明智的人,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过沉思生活的人必定是拥有明智以及各种道德德性的人。

最后,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十卷第八章中说道:“但是一个沉思的人,就他的这种实现活动而言,则不需要外在的东西。而且,这些东西反倒会妨碍他的沉思。然而作为一个人并且与许多人一起生活,他也要选择德性的行为,也需要那些外在的东西来过人的生活。”[3]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认为就沉思这种活动而言,一个人是不需要太多外在东西的,因为他花费在处理外在东西的时间越多他就用于沉思的时间越少,外在的东西不仅不利于他的沉思而且还会阻碍他的沉思。但就他作为一个人而言,他不可能一直进行沉思,他需要与其他人生活在一起过一种属于人的生活,因此他必然会选择外在的东西、选择合德性的行为去支持他的生活,从而实现他作为人的属性,即:满足灵魂中欲求部分的要求。这也就是说合德性的活动已经包含在沉思者的灵魂之中了,一个进行沉思活动的人可以随时放下沉思而做合德性的活动。

三、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存在的争议的解决

余纪元先生认为综合论者和理智论者都各自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为自己辩驳,但他们谁也驳不倒谁,因为他们都没能够搞清楚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两种生活进行比较时究竟是在何种含义上进行比较的,即:亚里士多德比较的仅仅是两种纯粹的生活呢?(一种是完全没有思辨活动参与的生活,另一种是完全没有道德德性参与的生活)还是说他其实比较的是混合了思辨活动与道德德性这两种成分的生活,只不过其中的一种成分占得多一些而另外一种成分占得少一些而已[2]?他认为只有搞清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幸福。

余纪元先生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先是区分了幸福生活与幸福活动、思辨生活与思辨活动的不同,然后又提出自己的观点,即:他认为亚里士多德比较的不是两种不同的生活而是比较了两种不同的活动(思辨活动和体现道德德性的活动)。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他对幸福生活与幸福活动是如何区分的,他认为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既说幸福是一种生活同时也说幸福是一种活动,比如他在第十卷第七章中说道:“如果幸福在于合德性的活动,我们就可以说它合于最好的德性,即我们的最好部分的德性。”[3]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很明显地将幸福当成了一种活动,一种合乎最好德性的活动,这种最好德性的活动不仅有利于我们幸福的实现而且其自身也是好的。而当他说幸福是活的好的时候,幸福就是一个包含了各种德性和外在善在内的综合概念,因为活得好是就一种生活整体来说的。从幸福生活与幸福活动的区分中我们可以看到,综合论者和理智论者都各自只抓住了这两种含义中的一种,而忽略了另一种。

此外他还认为思辨生活与思辨活动也存在着区别。思辨活动是灵魂的理论理性部分的活动,它是最高的和自足的,当一个人在进行这种思辨活动时他不仅不需要外在的东西来支持这种活动,而且外在的东西很可能会阻碍他的这种活动。思辨生活则不同,思辨生活是人作为肉体和灵魂的混合物的生活,当一个人过思辨生活时他可以将思辨活动当成自己思辨生活的本质特征,但是他不可能仅进行思辨这一种活动,作为一个人、作为整个社会中的一员,他还要与人沟通交流,去做体现德性的事情同时还需要各种外在善的帮助等等。

在比较了幸福生活与幸福活动、思辨生活与思辨活动之后,余纪元先生认为综合论者和理智论者都是先入为主地将幸福设定为一种活动,然后从各自的立场展开论述。余纪元先生认为亚里士多德比较的并不是两种不同的生活而是两种不同的活动,即:思辨活动和体现道德德性的活动。他认为亚里士多德在《尼可马可伦理学》第十卷第八章中说的“合于其他德性的生活只是第二好的”[3],这里的“合于其他德性”很明显指的是道德德性与实践智慧而不包含理论理性在内,但我们知道理论理性是属于人的灵魂中的理性部分的、是属于人的,如果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指的是一种生活的话必定是要包含理论理性的,但实际上却没有将其包含在内,因此他在这里所谈的“合于其他德性的生活”必定是一种活动而不是一种生活[2]。当我们认为亚里士多德比较的是两种活动时,我们就可以很自然地认为思辨活动是最大的幸福而体现道德德性与实践智慧的活动是第二幸福的,因为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理论理性研究的对象是那些始终不变的事物,而实践理性所研究的则是与人相关的变动的事物,理论理性高于实践理性,因此思辨活动优越于体现道德德性与实践智慧的活动。

对于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幸福”到底是什么我们每个人可能都会有自己的见解,但是笔者认为通过展示余纪元先生对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的理解为我们进一步研究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路。

参考文献:

[1]于若冰.为属人的幸福而运思—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J].现代哲学,2012(5).

[2]余纪元.亚里士多德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3]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收稿日期:2019-05-30

作者简介:吴聪敏(1994-),女,河南长葛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外国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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