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门急诊处方分析和评价儿童患者超说明书用药情况
2019-12-09陆莹陈郁
陆莹 陈郁
[摘要] 目的 基于该院门诊急诊儿科的处方点评现状,探究门急诊处方药品超说明书及用药现状,结合其现有危险因素为加强合理用药提供数据基础。方法 抽取该院儿科门急诊自2016年4月—2017年3月期间的处方资料为依据(共计1 200张),判断超说明书的实际用药情况,并根据其用药类型、年龄段超说明书用药等途径,分析超说明书其发生率、用药分类及药品构成比等情况,继而探究门急诊处方及儿童患者超说明书的用药现状。结果 该院门急诊处方(38.67%)及相关用药记录(26.35%)超说明用药的发生率处于较高水平,中成药(34.00%)、缺乏用药信息(29.40%)、给药频次(25.80%)、新生儿(75.00%)、头孢唑肟(6.42%)等发生超说明书用药的比例相对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门急诊儿童处方中存在超说明书用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其可能与患儿的年龄、给药频次、药物种类等因素存在一定联系,需不断改进现有医疗体系,严格执行用药标准,不断提升儿童用药的安全标准,力求最大程度地降低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的发生。
[关键词] 门急诊处方;超说明书;急诊处方;头孢唑肟
[中图分类号] R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9)09(c)-0179-03
儿童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特殊社会群体,因其尚处于生长发育期,其生理功能尚未发育成熟,因此在临床用药的过程中,相较于成年人存在较大差距,通常需要根据其特定疾病与年龄范围“量身定制”,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药品缺乏“儿童版”的分类标准,根据医药行业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现阶段医药行业药品制剂约3 500余种,其中儿童专用种类60余种[1],故而儿童在患病后的专用药物治疗现状堪忧,据儿童用药安全调查显示,我国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存在用药问题,其中约有7 000名儿童死于不当用药中[2]。基于此,2016年4月—2017年3月针对1 200张门急诊处方分析,加强对儿童患者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的调查研究,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抽样及数据提取
抽取该院儿科门急诊的处方资料为依据,每月随机抽2 d为抽样日,随机抽取每个抽样日的门急诊处方100张,全年共计1 200张(排除不合格处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所有儿童处方年龄均在18岁以下,使用Excel软件统计以下数据,采集处方号、年龄(1岁以下精确到月龄)、体重、临床诊断、用药记录,用药情况(药品分类、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频率、给药途径等)。
1.2 方法
1.2.1 年龄分段和药品分类 按年龄分为新生儿(0~28 d)、婴幼儿(1个月~3岁)、学龄前期(3~6岁)、学龄期(6~12岁)和青春期(12~17岁)。
1.2.2 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判定 (1)采纳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说明为依据,根据该院实际用药过程中的适应证、年龄、剂量、给药频次、给药途径、禁忌证等6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若说明书中未出现任何儿童信息,同时无法根据参考文献记录进行判定或未出现儿童用药的说明,则将其列为独立类别,并加以记录,判定为未提及儿童用药信息药物,不作以下6项判断。该次研究判定超说明书用药状况的相关执行标准包括:①超适应证:若说明书中并未涉及到的适应证情况,需给予超适应证方法;②超年龄:说明书中未涉及到的情况,可予儿童使用,低于说明书限定的使用年龄者;③超剂量:依据处方体重判断超说明书或计算给药量;④超给药频次:选择说明书中未涉及到的给药频次信息,其中包括限定次数与说明书内容不相符等,即可将其判定为超说明书用药情况;⑤超给药途径: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与给药途径存在出入,将其判定为超说明术用药;⑥禁忌证:说明书中明确指出其为禁忌证,各项辅助参考信息相符。
1.3 统计方法
该次研究采集1 200例患儿的年龄、体重量及临床诊断结果,以Microsoft Excel 2003软件执行综合统计分析,其中包括各项调查数据,并判定儿童超说明书用药现状。同时,选择百分比进行数据描述,计数资料选择χ2检验。另外,选择Logistic回归模型执行费单因素分析,参考指标包括患儿年龄、性别、基本药物信息及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危险关系以OR值进行描述;选择SPSS 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
經研究对比可见,抽取处方1 200张,其中超说明书用药511张;用药记录2 603条,636条超说明用药,门急诊处方及相关用药记录超说明用药的发生率处于较高水平,见表1。
2.2 不同种类药物超说明书用药情况
经该次研究对比,抽样中共636条超说明书用药,对超说明书用药药品进行分类排序,其中中成药相对比例最高,占266条,发生率为41.82%;其次为抗微生物药,占178条,发生率为28.00%,消化系统类、呼吸系统类、营养保健类等相对比例较低,组间对比,中成药及抗微生物类药物均显著高于其他类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超说明书用药类型
统计该次超说明书用药类型,按说明书和前述判定标准对其超说明书用药类型进行分类对比,计算构成比可见,未见禁忌证例数,其中无任何信息比例较高,占总比的29.40%,显著高于其他类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2.4 不同年龄段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
新生儿出现超说明书用药的发生率相对较高,相较于其他年龄阶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2.5 超说明书用药前5位药品及构成比分析
统计超说明书用药按药品通用名进行汇总,前5位药品及构成比可见,其中以头孢唑肟出现超说明书用药的比例最高,且相较于其他类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3 讨论
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在现阶段广泛存在,多见于儿童及孕妇用药过程中,结合国内外综合报道发现,儿科门诊超说明书用药整体发生率的10%[3],而统计该院相关资料,儿科门诊超说明书发生率高于用药整体发生率最低水平的10%,因此可见该院儿科超说明书用药现象较为严峻,需要引起充分重视[4]。
该次研究发现,中成药及抗微生物药物的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的相对占比更高,占总比例的34.00%与28.00%,分析其原因可能为临床医师、患儿家属缺乏相应的药物常识,误以为中成药药性温和,忽略了其不良反应的影响,故而广泛采用,因此在临床用药中需选择安全质量合格的中成药物,建立中成药上市后再评价系统,及时对药品说明书进行修改。同时,新生儿身体体质较为脆弱,临床用药数据少,说明书一般不提及新生儿用药情况,因此,新生儿出现超说明书用药的比例远高于其他年龄段患儿[5]。头孢唑肟血消除半衰期为1.7 h,说明书儿童用法为6~8 h/次,临床常用1次/12 h。盐酸氨溴索儿童用药频次为3次/d,临床用2次/d,其主要原因患者是门急诊儿科患者,注射用药物每天给药3次的患儿和家长依从性比较差。康复新、蒲地蓝等药物说明书均未涉及到儿童用药情况,其为影响药物发生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的关键因素,故而临床医师需避免盲目用药,延长用药时间等事件的发生[6]。统计上述信息,并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加以分析,可见超说明书用药风险与患儿性别并无关联,但新生儿的高发生率可证实[7]。
综上所述,在门急诊儿童处方中,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相对较高,与患儿年龄、给药频次、用药种类等因素关联密切。医院在对儿童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情况分析后,逐步优化儿科用药结构,现已淘汰单磷酸阿糖腺苷。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正在逐步完善药品上市后的再评价系统,定期对药品说明书进行修改,蒲地蓝消炎口服液说明书已进行修改,从而规范儿科用药。
由于儿科用药品品种限制、药品说明书更新延迟,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又增加了医疗执业风险[8]。如何规范化地使用药品,需要医院做好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临床医师完善用药规范、保证患者家属的用药知情权。临床药师事前对处方审核、评估,对儿童用药进行监测,从而实现降低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的目的,促使临床合理、规范用药,以保障儿童用药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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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9-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