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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构视野下的0-3 岁育儿支持社会体系构建发展

2019-12-09黄娟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营销界 2019年29期
关键词:客体育儿主体

■黄娟(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口转型期我国的生育政策虽进行了重大调整,但2018 我国出生人口比上年减少200 万,人口自然增长率3.81‰,比上年下降1.51 个千分点,其中养育成本过高、社会支持不足是重要原因。构建0-3 岁育儿社会支持体系,对避免人口坍塌、提升育儿效能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关乎中华民族繁衍。学界前辈从社会需求视角考察了社会支持的福利功能和资源调剂功能,又通过社会资本、社会网络、社会交换等视角解释了社会支持体系的运行机制。那么,如何看待社会支持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如何将社会客体的需求转化为社会主体的支持?如何通过社会主体的引领对社会客体进行塑性与重构?社会支持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如何促进社会支持体系完善,形成持久的动力机制?以往的探究大多从单向的视角出发,探讨社会支持体系运行自上而下的逻辑。本文尝试从社会支持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考察二者的互动,考察社会支持中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互构过程,进而优化0-3 岁育儿社会支持体系,为破解当前人口困境提供新思路。

一、社会支持的互构理论

(一)国家与社会利益的趋同为社会互构提供了前提基础

国家与社会在根本利益和目标上是趋同的,这也为二者之间实现型构提供了前提。一方面,现代法治社会是国家以法律的名义,向社会公共权利作出保证,政治权力的运用是为了实现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是为了维护社会成员的公共权益,是为了帮助社会成员获得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公共权利是对社会最普遍成员的普遍利益的认同,是个人意志转化为集体意志的表现,从而将公共权利合理地赋予国家行政权力的运作,为之提供合法的实践基础。

我国人口转型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不仅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也关乎个人、家庭的幸福。只有从国家所代表社会公共权益,社会代表个体权力中,辨析出二者之间的正向互动关系,才能更好地缓和冲突,解决矛盾。在国家和社会互构的机理中,不仅可以从公共利益出发点形成共识、减少摩擦,而且还能为完善社会支持提供目标导向。

(二)社会互构为弥补国家与社会间的裂痕提供了解释机制

国家行为遵循政治安排,借助制度性力量,而社会行为大多依据经验习性。因此国家与社会在某些认知上难免产生差异。通过社会互构化解公共领域和私有领域之间的隔阂,十分必要。随着社会转型与发展,价值多元化的特征愈加明显,国家与社会仍然在利益上存在着重叠,互构机制能够在分歧中促进有效的沟通,实现互构。社会活动中的非制度性政治行为使得政治概念扩大,非制度性行为游离于国家社会制度之外,使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相解释十分必要。

(三)社会互构为国家社会之间实现动态平衡提供内在动力

当今社会处于一种急速流变与分化的过程当中,不论是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普及化还是价值的多元化都使得社会处于一种不断的发展变化当中。更新原有的资源、信息整合方式,寻求共识才能实现资源均衡。社会互构不仅解释了国家社会之间的这种动态平衡的关系,更为维持这种平衡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机制。

人口转型带来了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为了更好地满足育儿需求,也需要对社会支持体系进行不断调整。传统的资源配置模式难以从需求端充分考虑个体的差异。社会互构机制的形成为社会支持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互动的空间,也为社会支持体系的修正调整提供了长效机制和持续动力。

二、当前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需求与不足

(一)当前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现实之困以及原因分析

第一,主导角色权责边界不清晰。“社会支持是一定的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的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行为”。(陈成文,2000)国家应扮演主导性角色,在政策制定、观念引领、监督实施中发挥作用。从人口、经济及社会发展的视野去思考支持政策的制度性构建;从社会舆论、思想观念和价值塑造的角度去引导生育观、家庭观的形成;从政策实践,增加投入的具体操作中去完善支持体系。目前国家作为社会支持的主导性角色还存在权责边界不清的困境。一是育儿支持体系构建参与者主要是由国家相关部门。从法理层面对政策的合理性给予了有效支持,却忽略了其作为主导而非主体功能的定位;二是目前我国社会支持的相关体系主要是通过政策引导,忽略了价值引导的重要性。

第二,客体诉求表达不充分。构建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为育儿提供有效的物质及精神支持,为育儿主体提供恰当、及时、有效的社会支持。但这两类支持都因时、因地、因人差异较大。让支持客体充分表达自己的需求及夙愿,衔接客体的需求是构建社会支持体系的前提,才能使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切实支持。当前的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建构逻辑是从国家层面出发,指向支持客体,是单向的,社会支持客体的被动身份难以获得表达机会。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专门的信息收集机构,无法对不同区域、人群的具体育儿诉求进行梳理分类,解决具体问题。

第三,介体衔接机制不完善。社会支持体系的建构既需要支持主体发挥主导功能,又需要支持客体充分表达诉求,通过合法程序有效地将价值引领与具体需求进行结合,形成制度。这不仅需要国家作为主体参与,个人作为客体参与,还需要一个合法化、固定化的中介机构有效对接信息,为形成最终制度提供渠道。目前我国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建构缺乏有效的中介,既无法将国家层面的主导意志传递给个人,又无法有效反馈个人需求。不仅致使支持体系的构建缺乏基础,难以解决具体困难;而且育儿参与者的要求难以通过可靠途径传递至有效层面。

(二)完善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目标之需以及出路探索

育儿社会支持体系旨在通过制度的构建为育儿活动提供有效的物质及精神支持,不仅需对现有的内部矛盾进行有效化解,而且需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更以促进系统的良性运行为长期目标。

第一,通过社会互构化解内部矛盾。当前育儿社会支持体系中所存在的不适与缺陷,一方面是由于主客体之间的互动缺乏可靠通道,供需出现了偏差;另一方面我国在进入人口转型期后,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社会互构是在一种动态之下,对社会支持的主体和客体关系重新考量,既看到主体对客体的塑性,又看到客体对主体的构建。这就使得我们充分尊重主客体的地位,从双向逻辑出发实现二者的价值共识,实现价值统一。

区块链技术不是一个单项的技术,而是一个建立在集成了多方面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的综合性技术系统。其中有三项必要技术,分别是:共识机制、密码学原理和分布式数据存储。

第二,通过社会互构优化资源配置。以往的育儿社会支持体系较少对区域、人群、发展阶段做精细划分,社会资源的配置存在着简单的平均分配逻辑。但实际上,育儿活动会因时、因地、因人产生不同需求。只有在充分尊重客体需求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为之提供有效的支持对策。社会资源本身有限,科学的资源配置也是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的应有之意,唯其如此才有可能在社会支持体系内,实现有限资源最优化利用。

第三,通过社会互构促进良性运行。社会支持体系是适应于具体历史环境的制度建构,会随着具体条件变化而不断发展。育儿社会支持体系尤其需要与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否则即失去了支持的价值。社会互构不仅可以促进社会支持体系内部平衡,而且还有利于促进支持体系的不断优化。在社会互构之下,主客体之间的相互构建不断修正二者之间的差异,形成最终的价值共识。

三、互构式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

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不仅需要从育儿本身出发,为育儿活动提供有效的物质支持、技术支持和精神支持,也应该在互构的视野之下,充分协调支持体系内部的职能分配,实现资源分配最优化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共赢局面。

(一)复合主体参与

目前我国的育儿社会支持体系还有很多地方亟待完善,但这其中最迫切的是要形成复合主体积极参与的格局。就当前育儿社会支持体系来看,参与主体主要是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涉及民政、文教、医卫等部门,但是育儿是一个综合性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应当从更大范围扩大协同合作的主体。并从以下两个方面构建起社会支持的主体性力量。

第一,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独立的部门对相关事业进行统一筹划与管理,导致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在育儿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形成复合主体力量首先必须对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进行明确划分,优势互补,从组织力和专业性两个方面形成合力,为育儿参与者提供有效支持。第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在服务提供中具有独特优势,但目前我国针对育儿支持的专业化组织数量远不及西方国家。国家提供的育儿服务只辐射到社区,从人员、空间配给上看还无法满足二孩家庭的需求。社会组织的参与将有效解决这一困境。一是需释放空间,鼓励社会组织的介入;二是从资金、制度上对社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第三,清晰责权边界。国家作为公共意志力的集中体现,在相关资源统筹和制度安排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社会组织则凭借其突出的专业化、服务性的特征发挥优势。完善育儿社会支持需要国家从宏观层面进行统筹、协调,发挥其制度建设、舆论引领的作用;还需要国家释放出空间,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补偿国家宏观调控的不足。

(二)形成多元互动

社会支持是一个动态体系,而非僵化格局。国家通过社会支持,引导民众对人口政策的理解和落实,个人也通过信息的传导与反馈有效地表达诉求与期望。因此,只有在互构中形成社会支持主体与社会支持客体间的多元化互动,才能为落实人口政策、完善社会支持、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机制保障。

第一,激发客体动能。目前社会支持体系中政策制定、实施均由国家完成。但作为社会支持的客体,不能有效地表达需求,则难以为社会支持完善提供准确导向。在社会互构的体系中要形成多元化的互动要激发客体的主动性,有效地将需求转化为供给。第二,拓宽互动渠道。法国、瑞典、日本等国,均有独立的父母学校机构,这些组织不仅为育儿参与者提供学习的空间,也为其表达诉求提供了可靠的渠道。我国尚未形成相关组织,无法进行信息收集和处理。建立以小区、社区为单位父母学校,以市、省为单位的信息处理中心,将极大提升社会支持的利用率。第三,完善互动机制。人们对于育儿的需求始终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互动渠道建立起来之后,还需要形成完善的互动机制,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在相关组织进行信息收集和整合后,对支持政策做出适应性的调整。不同经济发展区,城乡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建立互动机制才能更好地提供支持,避免一刀切带来的不适。

总之,社会互构要求在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中,充分尊重社会支持主体和客体的能动性,充分调动主体和客体的积极性,才能为实现共赢提供基础。

(三)实现主客共赢

育儿社会支持体系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应该形成体系内部的和谐与价值观的统一。在不断的型构与互动中实现主客体的共赢,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口支持。

第一,在开放中实现动态平衡。育儿社会支持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受到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处在一种动态变化之中,因此社会支持体系必须在一种互动中形成对主客体之间的连接。在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中,需要形成开放平台,有效收集相关信息,结合数据对政策进行调整。第二,在互动中完善型构机制。社会支持体系中主体和客体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之中,要在互动之中形成完善的型构机制。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育儿社会支持体系,也没有形成有效的互构机制。从其他国家经验来看,他们非常注重对育儿者的尊重,为其表达诉求提供了可靠的途径。此外在社区建立的平台,向民众宣传国家的人口理念,育儿政策,帮助育儿参与者以及潜在生育群体更好地理解政策背后的国家大势,政策意义,利用政策福利,减轻育儿负担,助力幼儿成长。

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需要充分认识社会支持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互动的连接,搭建互动的平台,完善互动的机制,从而实现互动双赢。

四、结论

以全面二孩政策出台为标志,我国进入人口转型期。要实现人口政策的有效落地,不仅需要在政策层面做宏观的调整和统筹,更需要从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中充分认识到社会互构的积极性。

首先,以互构为体系构建的价值导向。社会支持体系根本价值在于通过完善社会福利支持,帮助育儿组织参与者减少育儿过程中的压力,达到最佳的育儿效果。因此社会支持体系本身就承认了社会互构逻辑的重要性。但在以往社会支持政策的构建过程中,主要是从国家的公共意志出发,以民族国家前途为出发点,遵循的是自上而下的逻辑,而忽视了社会民众个人的生育意愿。但不论是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本身还是为个人提供切合需求的支持,都需要自下而上的逻辑导向,为社会支持提供具体的构建方向。

其次,以互构为体系完善的内在驱动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育儿社会支持的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推动着社会支持体系自身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但这种完善与发展应当是社会互构为导向,既要尊重社会支持主体的宏观人口政策导向意志,也要充分尊重育儿参与者的需求;既要看到社会支持主体对客体的型构,也要看到社会支持客体对主体的型构,即在互动当中不断形成动态的调节与平衡,为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提供内在的驱动力。

第三,以互构为体系平衡的保障机制。社会支持体系虽然意在以政策支持衔接公共人口意志和个人生育意愿,但二者之间难免存在矛盾和冲突,如何协调矛盾就成为影响社会支持体系效能的关键。社会互构是在尊重政策两端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保障机制,为实现体系平衡提供了制度性力量。互构以双向维度的利益为目标,既以大局为重尊重社会支持体系的主体价值与地位,又能从微观出发尊重社会支持客体的需求,真正实现在体系的平衡之中形成有效的保障机制,促进社会支持体系的不断优化和完善。

实现人口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既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又关乎中华民族的繁衍,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在全面二孩政策之下,如何实现政策的实践与实施,需要育儿社会支持体系的不断优化与完善,更需要在社会互动的视野下寻求社会支持体系完善和发展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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