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推动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路径
2019-12-09杨刚
杨 刚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 九江 332000)
探究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路径,旨在帮助人们深化对建筑工程当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概念的理解与认知,把握目前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理论参考的同时,也可以为如何有效推动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实现可持续发展,给予相应的实践指导与帮助。
1 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现状及面临问题
1.1 咨询行业缺乏完整性
从整体来看,目前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缺乏较高的完整性,不同阶段与不同类别的咨询业务,所属主管部门也不尽相同,这也使得无论是咨询过程还是咨询业务及其管理,均被分割成各种“碎片”[1]。例如在某城区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其咨询服务阶段被依次划分成设计与招投标阶段、施工与竣工阶段。咨询服务内容也被划分成包括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等在内的众多部分。虽然看似将整个咨询流程与咨询业务进行划分,可以有效避免各流程及业务之间相互干扰的情况,但这也直接使得各阶段的各咨询业务之间被迫分割无法实现紧密相连。因此在该项目中,在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咨询业务以勘察设计为主,但设计人员与勘察人员之间,二者与建筑项目立项及后续施工、竣工阶段的工作人员之间均缺乏高效沟通交流,项目中出现了工程咨询信息孤岛的情况,从而也极大地影响了该建筑项目的建设效率。
1.2 咨询监督管理未落实
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下,为了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建筑工程的建设任务,企业大多会选择采用分包的方式,即由总承包商承接建筑项目之后,再将其进行细分并分包给其他各承包商。因此也使得全过程工程咨询分散化,在无形中增加了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监督管理难度。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推行的各项相关政策文件指导下,工程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大多习惯将关注重点放置在具体的工程咨询行为上,并未对工程咨询的监管给予高度重视,因此使得工程咨询比较容易出现随意性较大、过于主观等问题,进而严重影响工程咨询服务质量水平的提升。
1.3 工程咨询服务费用高
仍然以该城市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为例,因其采用的咨询服务模式由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相结合,搭配造价咨询与BIM 咨询,因此虽然可以基本保障工程咨询覆盖整个项目过程,但一方面由于项目工程咨询的咨询过程、咨询业务被分割成众多分散部分,截断了完整的建筑工程建设信息流,导致建筑产品、咨询结果时间等也因此被割裂,一旦工期发生变动,工程造价势必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延长整个工程咨询周期,增加咨询服务费用[2]。另一方面,由于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我国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整个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并不成熟,许多地区甚至没有专业的工程咨询事务所,这也使得少数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垄断整个行业,坐地起价故而导致工程咨询服务人工费用较高。
1.4 人才不足服务质量低
现阶段,在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高素质专业优质人才数量较少、咨询服务水平整体偏低的问题。以上海市为例,当前上海市具备工程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事务所数量极少,而在全市共有的百余家建筑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备国家认定的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数量也极为有限。作为经济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的发达城市尚且如此,我国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工程咨询发展水平可想而知,缺乏大量的专业人才作为基础支撑,势必会影响整体咨询服务质量水平的提升。
2 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有效发展路径
2.1 各咨询业务间相互整合
为了有效改善当前工程咨询行业被相互割裂的现象,使得工程咨询行业可以重新具备较高的完整度,我国需要积极立足自身实际,采用联合承揽的方式,引导各企业之间实现相互联动,形成以“一线多点”为核心的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运行模式。在政府的牵头作用下,引导并支持政府与非政府投资工程,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针对上文提及的民用建筑项目,则可以由建筑师作为主导,政府主动为其提供所需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导工程监理团队提前介入建筑项目,并将BIM 咨询融入其中,有效完成建筑设计阶段的咨询服务。与此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充分发挥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大规模工程企业的引导力,由此类企业负责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中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的咨询服务业务。而根据2017年住建部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全过程工程咨询当中的工程设计类、工程项目控制及管理类服务,委托给一家工程咨询企业或由多家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工程咨询企业共同组成的联合体。但值得注意的是,同一项目的工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施工企业之间具有利益关系。利用这一方式,在保障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自身完整性的同时,可以将其他多方优势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与充分利用,进而可以向工程建设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咨询服务体系。
2.2 完善相关监督管理机制
为有效深化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我国还需要结合现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尽快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为此,本文认为我国可以借鉴经典的三方监管模式,立足当前建筑工程行业的实际发展特点,构建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相互协同的综合型管理模式。例如在上文提及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便可以采用建筑师负责制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对咨询服务过程中建筑师主导作用进行充分发挥。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相互配合下,围绕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的指导下,协同制定出标准、规范、统一的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准则,对各项咨询服务技术、合同条约等进行明确规范,以此有效保障工程咨询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
2.3 确定业务取费降低成本
本文认为,在推动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过程中,应当在建筑建设工程概算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进行单独列支[3]。建设单位需要立足工程实际,在准确划分工程咨询服务与内容范围,确定咨询周期等基础上,采用协商的方式和专业的工程咨询企业共同确定最终的服务酬金。该酬金可以按照具体专项服务费用进行相互叠加,同时增加相应统筹费用后计取。另外,政府也需要对主动采用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或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适当奖励咨询企业。进而在有效帮助建筑工程降低工程咨询服务成本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激发其内在积极性,由此推动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实现长远发展。
2.4 培育人才提升服务质量
针对当前在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存在的人才不足等问题,我国需要加快对该领域的高素质、专业综合型人才培育力度,规范指导建设更多具备国家认定资质的专业工程咨询企业。通过联合各大高校与企业,在行业专家人士的统一组织下,构建一批具备扎实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服务意识,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能力的人才团队。要求其不断学习更多先进的工程咨询理念与先进技术手段,如在该民用建筑项目中,通过运用BIM 技术咨询方式,并借助专业数据库对包括项目信息、价格信息等在内的各项重要信息参数进行自动采集、汇总整理和统计分析,为提高咨询服务结果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提供重要参考帮助,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整体工程咨询成效。
3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因受到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还存在整体咨询行业完整度低、监管不到位、服务费用相对较高但服务质量水平偏低等各种问题。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主动加强各企业间的有机联动,对各咨询业务进行深入整合,在积极构建相关完善监管机制的基础上,灵活采用各种咨询服务方式相互组合的形式有效降低工程咨询服务成本。通过不断培育更多该领域专业优质人才,努力提升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从而推动建筑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真正获得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