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电视剧和网络电影被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上报演员片酬
2019-12-09
根据中国媒体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规定,从本周五(2月15日)起,中国绝大多数的网络电视剧和网络电影都必须在政府进行登记备案,并向政府报告制作预算以及参演演员的片酬。在影视行业明星片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这一举措实际上表明,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娱乐行业的监管力度。
中国国家广播电视局于周三在其官网发布了一份12月的规定。规定中宣布,所有预算在500万元人民币(约合74万美元)以上的网络影视剧,包括真人出演的电视剧和动漫,以及预算超过100万人民币 (约合14.8万美元)的网络电影,现在都必须先进行两次登记备案公示,并且通过两次审查,才能上线向观众进行传播。影视公司需要遵从以下义务:在开拍前报告他们的项目名称、类型、内容和预算;在项目完成后,影视公司需要提供一份更新报告,其内容包括项目的实际支出和演员的片酬信息。这项新规定将于周五生效。
由于该项规定给出的需要进行审核的预算额度非常之低,所以实际上所有实质性的在线内容项目都会受到不小的影响。北京一家制作公司的员工向《环球时报》表示,即使是普通的网络系列内容,制作成本也要100万元人民币左右。
广电总局去年发布了关于纳税和明星片酬的规定,而这次的举措实际上是一种延续。这显示出中国当局越来越重视对网络内容监管,就如同重视对传统电视和电影的监管一样。
去年演艺明星范冰冰的逃税丑闻曝光后,有关部门就对明星片酬设定了上限:规定演员片酬总和不能超过一个影视项目总制作成本的40%,其中主演的片酬不能超过该影视作品中出演人员总片酬的70%。过去,范冰冰曾经因为普遍使用的“阴阳合同”而受到抨击。在所谓的“阴阳合同”制度中,同一工作有两份合同,其中片酬金额较少的一份被作为收入报告上交给税务机关。
对于之前明星收费不断暴涨的现象,中国政府加大了打击力度,而这项关于网络内容的新规定,也是其中的一部分。《环球时报》援引一位业内人士的话说:“之前影视市场一直存在过度崇拜明星,忽视了审美欣赏的问题,而政府的监管将为市场拨乱反正。”尽管他也强调,要真正让阴阳合同不复存在,还需要很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