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声乐“和合性”教学理念初探
2019-12-09林晓婧
林晓婧
跨学科合作与融合是当前学科发展方向之一,在声乐专业教学研究中,打通中西声乐艺术的壁垒和隔阂是题中要义。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是,如何以高校为传承载体,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寻求与西方声乐优势的融合,从而更好地促进民族声乐的发展,使其成为一门适合本土音乐教育体系的“和合性”专业课程。
一、高校声乐教学现状
由于历史的需求与发展,20世纪以来,我国引进西方音乐教育的模式,奠定了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声乐教育也是如此。纵观当前各大高校声乐教学现状,对民族声乐教学重视程度不高,以西方声乐知识体系的角度学习我国民族声乐,仅仅将其作为一种“中国音乐风格元素”,从音响、概念、行为上理解中国传统音乐,割裂了它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土壤的关系,致使民族声乐出现了“西洋化”的倾向。
民族声乐作为音乐院校的一门重要专业课程,其教学目标绝不是单一的,而应该具有鲜明的二重性,即技能训练目标和文化传承目标——以呼吸、声音位置、共鸣等技能教学为基本手段,以积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为重要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仅用西方声乐作品作为教学素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是不能适应民族声乐教学需求的。我国专业音乐教育如何将传统音乐的丰富资源转化到教学中,构建音乐文化乐感训练课程教材建设理念,并努力改变以往把声乐课程片面理解为单纯的音乐技艺的现象,改变其内容单一、实践活动较少的教学现状,改变中外、古今教材比例失当(外国与现代作品偏多、传统与民间作品偏少)的状况,是我们始终要坚持的教学方向和目标。
二、以中国文化“和合性”特质为民族声乐的教学理念
“和”是指不同事物的和谐共处;“合”是指不同事物的互补统一;“和合”是指自然、社会、人际、身心等诸多要素的协调、融通与和谐,是把不同的事物统一在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并在此过程中吸收彼此的优点,以达到新的组合。就音乐而言,它与其他姊妹艺术(如舞蹈、绘画、戏剧、雕塑、设计等)相呼应,中国音乐与其他国家音乐相呼应等。总而言之,分清主次,立足传统,积极寻找音乐文化之根源,做到声乐艺术特殊性与文化“和合性”的统一、知识技能与人文内涵的统一、传统与当代的统一、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
寻求民族声乐创新教学策略,必然应该以中国哲学美学思想的核心——“天人合一”为基础,体现出音乐与文化之间的“和合性”特征。
1.内部结构的“和合性”
作为中国古典哲学的核心思想——“天人合一”,既崇尚创造宇宙万物的大自然——“天”,又重视人的主观情感体验,两者合二为一,不分彼此。以这种哲学思想来看待中国音乐,便是儒家音乐美学的开山之作《乐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中国“天人合一”的音乐美学思想亦出现于《吕氏春秋》,“凡乐,天地之和,阴阳之调也”①,认为音乐之“和”体现的是天地万物的和谐。《吕氏春秋》中“五音”与“五行”相配,十二律与十二月相配,构建了一幅“天人合一”的宇宙图。“天人合一”的精髓特质自秦汉时期以来得到极大发展,至今未中断,正是因其所具有的“和合性”。从古到今,我们在推崇儒家文化的同时,亦吸收、融合道家、墨家等文化思想,为中国传统文化积累了深厚底蕴。以中国民族声乐音乐形态特征的“和合性”为例,“和”是指横向的乐节、乐句、乐段、旋律、节奏等;“合”是指纵向的复调、和声、织体等。
2.与其他姊妹艺术的“和合性”
尽管声乐表演是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但也与其他相关姊妹艺术关系密切。以与器乐合作为例,器乐能给声乐表演增添光彩,是声乐表演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器乐伴奏与声乐演唱二者相互融合,器乐伴奏者需要把握作品内在音乐形态与风格,带动歌者对作品的表现力,从而达到“和合性”的声乐表演特征。再以声乐表演和舞蹈、语言的关系为例,音乐与舞蹈最初是共生的。中国最早有关音乐和舞蹈的文字记载:葛天氏之乐《八阕》、《吴越春秋》中的《弹歌》等,都是歌、舞或歌、舞、乐一体的。川剧艺术则是以声乐、舞蹈、念白作为表现手段,写意为主、虚实相结合的整体性表演艺术。
3.声乐艺术与文化的“和合性”
声乐艺术是集声乐作品创作、教学、表演、审美等为一体的。在生态学视域下,任何一个国家、民族的声乐创作必然会受其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的影响。中国有着悠久的音乐文化传统,中国传统民族声乐伴随着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逾越历史的长河流传至今。如《隋书·地理志》中描述蜀地民情:“颇慕文学,时有斐然,多溺于逸乐”,“人多工巧,绫锦雕镂之妙,殆侔于上国。贫家不务储蓄,富室专于趋利。其处家室,则女勤作业,而士多自闲。”这种悠闲的民风也影响着人们的审美情趣,音乐多趋于平和、悠婉。荡气回肠的《船工号子》,音节繁复、结构多样的打溜子、薅草锣鼓……以“和合性”为理念的民族声乐教学应该扎根于本地文化并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与研究,二者不可分离。
民族文化孕育着音乐,音乐反映着民族文化。《乐记》将音乐与社会、与大地万物都联系起来,将人、乐、社会、文化联结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大乐与大地同和”“乐者,大地之和也”,音乐若脱离了文化,则毫无“本义”可言。
因此,应该将中国文化“和合性”思想作为中国民族声乐教学理念。在教学内容设计方面,将此理念贯穿始终,帮助学生准确掌握中国民族声乐的本体结构,提高学生的审美追求,而非只是单纯地进行演唱技巧的训练。
三、教育生态学视野下构建中国民族声乐实践全过程的情境
中国传统美学“乐学”自然观中的“气”,在传统文学艺术中体现为“空”(空白)、“动”(流动)和“力”(张力)等。这些概念与“变易”的哲学思想相通,并引申出与节奏、律动相关的“韵”的观念;所以,中国人对于艺术作品的赞语常用“气韵生动”,认为有了气韵,方能生动。
音乐是人类表达思想情感、交流信息的一种系统的行为方式。作为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与意识形态、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等因素的融合,更具特色。民族声乐的实践与发展需要与中西传统声乐艺术相结合,在继续保持中西传统歌唱审美共识的基础上,学习与传承中国传统歌唱中对方言、旋法、润腔等的多样性处理方法,采用西方科学发声方法,如共鸣、气息、声音的连贯等,构建具有“和合性”的中国民族声乐课程体系。就声乐表演而言,更应强调对作品神韵的学习与掌握。依笔者的观点,探究中西声乐艺术优势的融通,其主要要素应包括声乐作品审美、歌唱方法、声乐作品音乐形态等,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1.中西传统声乐作品审美的融通
《乐记》载:“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虞书》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语言形式的变迁,引起历史上诗歌形式的发展;诗歌形式的变迁,也影响着音乐形式的发展。如春秋的《诗经》,战国的《楚辞》,汉代的乐府,唐宋的诗词,宋元以来的曲牌等,各种形式的演变,都与语言的变迁、音乐的发展分不开。语言声调的高低升降影响着音乐旋律的高低升降;语言的句读影响着音乐的节奏;语言的风格影响着音乐的风格。与西方语言重写实、多音节、讲重音不同,中国语言重写意、单音节、讲声调,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独特的律动性。中国传统声乐艺术追求流动性,而流动美又是靠对比产生的,中国语言声调的“起、承、转、合”即体现了中国传统声乐艺术的流动美。
西方传统声乐创作艺术的审美,追求对人声种类的中、高、低音的音色、音域之美,从中世纪多声音乐的“鼻祖”奥尔加农到贝多芬《第九“合唱”交响曲》第四乐章《欢乐颂》,从巴赫《b小调弥撒》到瓦格纳《纽伦堡的名歌手》,作曲家们无疑将人声的音色发展到了极致。就声乐作品内容而言,西方作品在内容表达上更为直接。与中国含蓄朦胧之美不同,学习西方作品中主题动机的音乐表现手法,可在一定程度上使音乐冲出程式化模式,体现音乐的个性魅力。
2.中西传统歌唱方法的融通
西方传统歌唱,如歌剧、清唱剧、艺术歌曲等,这些体裁的作品的演唱均体现出以整体共鸣为美。在19世纪欧洲歌剧发展巅峰时期,整体共鸣成为人们衡量歌唱质量的一个标志,圆润、饱满的音色给人以庄重感。而中国传统歌唱,如戏曲、民歌等,这些体裁的作品的演唱基本上不会使用胸腔共鸣。在语言表达上,西方传统歌唱语言单一,表现力不如中国传统歌唱那么细腻、多样,如最具代表性的润腔,演唱者可根据四声的需求添加倚音、滑音、波音等各种装饰音。
为何要融通中西演唱方法各自的优势?笔者认为,其目的在于将语言与声音完美结合。只强调共鸣,会使语言含糊不清;只强调语言,音色则会较为单调,气息较浅。在继承中国传统演唱中语言、润腔等多样化演唱方法的同时,吸取与学习西方传统歌唱艺术中科学发声方法、整体共鸣,以及气息、强弱控制的技术,使得发声既有气息支持、有正确的整体共鸣,又真正做到了放松,提高声带的张力。
3.中西传统声乐作品音乐形态的融通
由于历史、文化、审美的不同,不同国家声乐作品的音乐形态也受到制约。自古以来,中国的声乐作品内部形态具有程式化的特征,形成各种的曲牌,其句数、字数仍需要遵循一定规则。中国传统音乐是以单声部音乐为主的线性音乐体系,即调性单一。而自中世纪以来,西方一直是多声音乐,作品中大量使用近关系转调、多调性、调性模糊等创作手法,使音乐表现更多样化。如何将中西传统声乐作品音乐形态更好地融通,可学习、借鉴西方传统音乐创作中调式调性与织体的多样性,使音乐与歌词相互依存,使中国传统音乐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
结 论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民族声乐“和合性”教学理念应立足于当代人民社会生活、民族审美,融合西方声乐艺术之优势。在中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中西声乐艺术的文化审美价值不尽相同,从民族声乐长远发展来看,必须保留自身传统文化优势,同时吸取西方声乐艺术中的有益成分,突破地域的限制,优化教学手段、更新民族声乐教学理念,赋予民族声乐新的学术价值。
注 释
①许维遹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