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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印发《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2019-12-0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2019年2期
关键词: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提出,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建设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标准水平,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着力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建设更高效能的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建设更加开放兼容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水平,建设更加保障有力的标准体系等五大方面。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1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建设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一)扎实推进“中国标准2035”研究

(二)持续推进国家标准精简优化

1.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管理,健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监督工作体制机制。

2.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取消条文强制实施全文强制”“不再署名起草单位和起草人”“标准中增设实施信息反馈渠道”等改革举措。

3.大力推进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推动仍需强制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4.按照“优化结构、严控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加大推荐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力度,在技术成熟度高、市场竞争充分、行业自律较好的领城,探索推动一般性产品标准退出国家标准序列,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研究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署名制度改革,增强推荐性国家标准公益属性。

(三)改进加强行业标准管理

1.加快完善各行业的标准管理制度,健全涵盖行业标准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机制。

2.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监督评价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行业标准监督评价工作。

3.组织开展行业标准自查清理工作,加强行业样准复审修订,推动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基础、通用标准尽快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4.开展具备相应条件的学协会、 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承接行业标准转化团体标准的试点。

5.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备案职责,优化行业标准备案流程,升级行业标准备案管理系统,加强行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强化行业标准监督、复审机制建设,增强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协调性。

(四)持续加强地方标准管理

(五)充分激发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活力

1.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地方、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查处力度。

2.持续推动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激励市场主体提升标准质量和水平,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3.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深入推进团体标准试点,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和协调,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培育优秀团体标准制定者。

4.确定并公布2019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鼓励更多的权威技术机构进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推出2019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和第三方评估。

(六)扎实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

1.推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军民融合工作的意见》,加强标准化军民融合政策引导。

2.强化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牵引,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标准化军民融合及通用标准研究,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采用民用标准,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加强军民通用国家标准制定。

3.在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中,进一步发挥标准化的支撑作用。

4.加强军民标准化资源共建共享,完善军民标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机制,推进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融合,吸收国防和军队方面专家参加民口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探索建立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沟通长效机制。

2 全面提升标准水平,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

(一)着力构建农业农村标准体系

(二)完善食品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三)加强建设制造业标准体系

1.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加快完善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推动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大幅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整体水平,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力争达到90%。

2.开展国家高端装备标准化试点,制定高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基础共性标准,优化制造业高端化标准体系。

3.分领域实施新产业标准领航工程,进一步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重点在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增材制造、基础化工原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等领域研制一批领航标准,规范和引领新产业健康发展。

4.完善光伏光热、风能、核电、氢能与燃料电池、电力储能等新能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特高压电力传输等能源传输标准体系,以及直流配电、电力需求侧响应等能源节约高效利用技术及装备标准体系。

5.加快完善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网络安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总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工业互联网、机器人、两化融合管理等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6.提升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标准水平,制定一批化解产能过剩标准,发挥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标准的约束性作用,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

(四)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

1.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发展行动指南(2018——2020年)》,组织下达专项计划,持续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能源资源节约与利用、绿色生产与消费、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

2.在浙江湖州、福建、江西、贵州、海南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突出标准化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加强富有各地特色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建设。

3.加快能效、能耗、水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新升级,不断提高准入门槛,倒逼创新技术应用,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守资源能源消耗上限。

4.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水平,完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相关的标准体系,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5.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海洋生态修复等领域标准制修订。

6.加强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资源再生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

3 着力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建设更高效能的标准体系

(一)多措并举促进标准有效实施

(二)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三)建立标准制定工作的监督机制

1.在各类标准管理办法中细化对标准制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明确监督主体、方式、对象、程序以及监督结果运用等内容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管理机制。

2.选取社会影响面大、消费者关注度高的领城开展标准制定监督抽查试点,以包容审慎的态度,依法开展对标准制定工作的监管。

3.加强标准制定监督与标准实施信息反惯、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标准复审、技术委员会考核等工作的衔接联动,及时发现标准制定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标准质量水平的提升。

4 大力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建设更加开放兼容的标准体系

(一)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

1.履行我国担任ISO、IEC常任理事国的义务,积极在国际标准组织治理优化和变革方面提出方案建议,推动国际标准组织治理更加公开、合理、高效。

2.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积极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政策制定,在风险管理和采用国际标准等政策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推动ISO发布《服务业标准化手册》。

3.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建设,加理ISO、IEC和ITU框架下的协调合作,提出新技术工作领域建议,加强我国承担技术机构的管理,推动国际标准组织技术体系不断完善。

4.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会议,高质量完成国际标准投票。发挥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国际标准版权保护,加大对国际标准的宣传采用力度,积极推动国际标准在我国转化运用。

5.密切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向国际标准组织各级管理机构推送工作人员,高质量办好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开展的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项目。

(二)加快推进国际国内标准一体化进程

1.统筹国际国有标准化工作,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尽快与国际接轨,加快推进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组织、支撑机构和专家队伍的同步建设,促进国际国内标准立项、研制、应用等同步推进。

2.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量子计算、能源环境、新型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先进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协同推进国际国内标准研制。

3.按照WTO相关规则做好标准制定与通报相关工作。

4.进一步畅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渠道,简化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工作程序,运用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服务。

5.着力加强重点国家和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大学、科研院所等国际标准化“智库”和服务综合体建设,提升服务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

6.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国际标准化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

(三)大力实施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

1.强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化合作机制建设,凝聚国际共识,落实合作协议和行动计划,在基础设施、农业食品、智能制造、智慧域市、民用航空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2.聚焦重点领城、重大项目和重要产品,开展中外标准技术指标此对分析,加大与共建“一带一路”各国标准互换互认、相互采用和联合制定国际标准的力度。

3.推进海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围绕国际产能、全球能源互联网等重点合作领域,开展我国标准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适用性研究,推动我国标准海外应用。

4.研究制定《中国标准外文版工作计划(2019——2020年)》,加大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力度,加快重点、急需领域中国标准外文版出版。

5.提升企业国际标准化能力,建设企业为主体的国际标准化创新示范基地,开展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标准化人才专题培训,帮助“走出去”企业打造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

6.着力提升标准信息服务能力,推进建设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资源共享。

5 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水平,建设更加保障有力的标准体系

(一)加快完善标准化法配套法规制度

1.抓紧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

2.加快推进行业标准化、地方标准化、标准化试点示范等管理办法制修订。

3.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监督管理办法制定。

4.研究修订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

(二)提升标准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不断完善标准信息服务

(四)加强标准化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建立标准化统计体系

(六)强化标准化经费保障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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