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链协同视角下的军民融合机制研究
2019-12-02沈雨佳石峰王云平
沈雨佳 石峰 王云平
摘要:在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兴国的思想指导下,文章基于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态势,分析了创新链、产业链及资金链三链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及对军民融合发展的提升作用,清晰了三链递进循环在构建高产出、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的优势。
Abstract: Under the ideological guidance of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 to revitalize the country,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mechanism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between innovation chain, industry chain and capital chain, and the promotion of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in China. It shows the advantages of three-chain progressive cyc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 high-output and high-efficiency civil-military deep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pattern.
关键词: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深度发展
Key words: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collaborative innovation;in-depth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I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30-0034-02
0 引言
目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促进我国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家产业格局面临新一轮洗牌和布局調整的重大变革。根据《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1],国家不断引导强化以创新驱动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兴国的指导思想,以增强我国科学技术生产力向实际生产力转化的能力,对国家战略能力的提升和长久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其中,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抓住国家科技政策变化的重要契机,《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立足国防与民用产业发展的双重需要,研究制定军民两用技术发展规划,加速推进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化[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共享军民资源以推进军用技术及时进入民用领域转移转化。军民融合相关系列政策的陆续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已将军民融合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传达了逐步有序统筹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的决心,目标达到实质性的军民真融合、真转化、真应用、真提升。
1 军民融合政策体系
根据对国家军民融合相关政策体系的分析,我国自上世纪开始探索军民融合的发展道路,先后经历了军用优先、军用转民、军民结合的演变进程。在几十年的强军富国发展进程中,国家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以提升国防科技水平,在原有国防科技战略体系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强化军民融合制度政策,相继出台了《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通过顶层设计和改革创新,军民技术一体化在涉及领域和融合程度上呈现出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的格局,部署健全形成了集发展规划、法律保障、运行监管等一体化的国家军民融合战略体系。
2 军民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地陆续成立了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推动国防体系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有效衔接。但是从管理机制来看,军民从源头上依然分属于两套不同的系统,在管理思想、顶层设计、需求对接、应用标准、评估激励、法律保障等制度上尚且存在不一致不相通的差异。
2.1 管理思想和顶层设计不协调
在当前国家调控机制和军工特定体系机制下,军方是产生发布国家国防技术需求的主导者,民用市场是相对被动的参与者,军民融合模式主要是军品需求向民品市场转化,民品需求反向转化拉动军品市场的较少,呈现了单一的“军转民”模式,“民参军”模式运作相对薄弱,民用技术想要进入军工行业,对其资金负荷压力大,资质要求门槛高,增加了民企自主创新研发的成本和风险,严重影响了民企参与军民融合布局和提升的积极性。
2.2 需求对接和应用标准不统一
军方从产生新兴技术需求、展开技术研发到最终获得成熟的技术或者产品,信息来源通道相对狭窄,军方想要知晓哪些民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掌握着最先进的创新技术和产品,民用企业想要直接及时了解获取军方实际需求,而信息交互滞后性延长了采购运作周期。再加上军民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差异性,给双方联发或并行研发技术融合,及对界定研发技术和产品造成了一定阻碍,不利于我国武器装备研制的先进性和及时性。
2.3 评估激励和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
军工体系在国家体制的保障下,长期处于市场经济体制之外,侧重于承接国家重大项目课题等,科研产出和成果实际价值缺少市场验证、评估、反馈机制。没有市场竞争压力和效益动力的双重驱动,造成了军工院所重理论轻应用的体系表征。再加之,现行法律法规尚未明确军方科研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流程机制和激励政策,对军工体系来说缺少了法律法规的外在约束力和效益激励的内在驱动力,降低了军方寻求市场化评估反馈的自发性和主动性。对于民品市场而言,法律规范尚未建立完善民企在参与军民融合进程中资金、产权等风险保障,如由政府层面对参与军品研发的民企有明确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政策等,导致一些有技术有潜力的民企出于对企业效益权衡后降低了军民对接的意愿,而更多地保持观望状态。
3 军民融合三链协同发展
通过梳理目前国内外军民协同创新理念,发现多数仅强调创新链的重要性,极大地忽视了产业链和资金链等前后端支撑体系对军民深度融合的贡献度。重技术创新,轻市场转化,各自闭路循环的“孤岛现象”,也是阻滞“民参军”模式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要真正实现军民深度融合,关键在于形成以创新链贯穿产业链输出,以产业链输出构建资金链,以资金链输出支撑创新链的有效链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环环相扣,有效协同打通军民技术发布、研发、生产、转化的各个环节。在此背景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协同创新概念对军民融合理论和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军方谋划国防科技先进技术、吸纳联合行业优势民企拓宽了信息交互渠道,为民企投身参与军方技术研发、凭借先进技术反向拉动军品市场铺垫了风险保障政策,促进军民融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落地。
3.1 军民融合三链协同分析
3.1.1 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协同机制
以科技创新融入各个产业链供需端点,以知识创新优化产业链技术结构,及时将军方和民方的先进科技研发技术融入产业链供需端点,链上的每一个创新点转化成新技術、新产品进入市场验证,落地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促进相关产业上中下端点抓取创造最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贡献,以科技创新发力带动产业优化升级。
3.1.2 产业链和资金链的协同机制
产业链输出形成的资金链不仅表现在经济价值,还有深层次的社会价值贡献。经过市场验证后,产业链输出形成的资金链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盈利,所创造的经济价值确保产业链上中下游端点的人员、场地、设备等资金稳定支出,支撑保障创新链中技术研发过程的研究投入和试验投入,驱动装备研制产业取得快速突破,形成资金输出供养产业成长并带动创新升级的递进循环。
3.1.3 资金链和创新链的协同机制
政府以价值输出为考量,明确给予评估激励和风险补偿政策保障,重点扶持高产出创新企业,吸纳联合有意向、有潜力的优势企业,进一步聚集高水平科创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团队联盟扩充创新链的创新主体,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提升创新时效性,通过创新输出提升社会贡献度和国际影响力,服务地方增强军民两用技术和相关产业的高效发展。
3.2 军民融合三链协同优势
3.2.1 激发军民市场双向转化的积极性
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协同模式通过输出供养成长的循环模式有效拉动了军民市场双向转化,以价值输出缓解了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的资金压力,创新主体的新技术、新产品融入产业供需点降低了民企自主研发风险,政府根据价值输出对参投企业进行效能评估,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或纳税减免政策,助力提升“民参军”的积极性。
其次,由产业链和创新链衔接的各个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市场的及时反馈,优化部门结构,动态调配资源,将优势人财物资源配置到国家急需的领域和行业,明确“军转民”模式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理念,强化国家对军用和民用市场的调控机制。
3.2.2 提升武器装备研制技术的应用性
由政府、高等院校和企业等主体构成的创新链条,形成了知识技术的流动机制,针对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链式传递打破过去各自发展的“孤岛现象”。政府精准定位市场需求,通过吸纳院校和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牵引核心技术进入市场应用传播,为科技成果转移夯实产业化基础。在三链协同模式下,军用技术在取得突破后可以快速向民用市场转移产业化,改善了转化率低,传播范围窄的现象,极大地提升了我国武器装备研制技术的市场应用性。
3.2.3 强化军民融合机制的保障能力
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军委装备发展部明确了江苏、福建等13个省市入选首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地方,目标不断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的军民融合组织管理体系,着重解决国防知识产权维权等问题。此举彰显了知识产权作为产业竞争力,对我国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提升作用。在三链协同模式下,政府以知识产权创新输出为抓手,通过逐步健全一系列针对军民融合机制的法律法规,鼓励优势企业进入军品质量体系,针对参与军品研发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基础保障;建立相应的参投风险补偿机制,保障产业供需点和创新主体从事军品研发和应用进程中的合理权益,尤其是加强保护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以推动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切实提升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保障能力,切实推进军民融合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贡献。
4 未来展望
本文基于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态势,分析了创新链、产业链及资金链三链之间不断递进的协同创新机制及对军民融合发展的提升作用,清晰了三链循环递进在构建高产出、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的优势。在未来发展中,在三链协同模式下,①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军民融合发展进程中的引导地位,搭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开展信息交互、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转移转化等服务;构建军民融合示范园区基地,实体孵化军民项目服务地方经济。②鼓励创新链耦合产业链交互合作,加强领域共性技术的研发,突出高校院所的创新带动作用。③优化产业链区块升级,提升资金链输出。通过合理分级,军用技术中的非核心业务集中委托,打造明确分工的区块管理模式,提升产业价值输出。④完善军民机制法律法规。重点保护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健全产业应用的保障机制,促进军用技术快速积极进入市场实现产业化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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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贺彩玲,王英伟,曹晓华.适应军民融合发展的机构设置及面临的问题[J].价值工程,2019,38(17):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