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灰土对湿陷性黄土路基处理的施工技术的探讨
2019-11-29夏振华
夏振华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黄家寨镇张氏集团 湖北十堰 442000
本项目位于青海西宁,管线内路基原地面及填方分别由Ⅰ级、Ⅱ级和Ⅲ级自重湿陷性黄土组成。路基原地面如何处理好湿陷性黄土,这是路基填筑的第一步工作。湿陷性黄土的填筑工作不仅需要设计、施工、监理、业主单位四方认真对待,施工现场的工艺流程控制,对填筑的质量也影响很大。
1 湿陷性黄土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湿陷性黄土的沉降具有一定的迟延性,一般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还是不均匀沉降,受到重力挤压和冲击时,土层会产生破坏性龟裂,土体没有被压缩,反而因为分子间的作用,产生了更大的孔隙。压路机、羊角碾等重型机械在它的身上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湿陷性黄土最难控制就是土壤水分很大,导致这种土质在施工中会导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由于水分很多,所以黄体颗粒之间的间隙很大,承载力就会很差,只要超出一点压力标准就容易发审路面塌陷。现场受场地限制,原地面处理的湿陷性黄土无法进行翻挖晾晒,且遇到夏天雨季施工,半个月土质都达不到合理填筑的含水率要求,这种问题严重影响着施工进度[1]。
除此之外,渗水性很强的黄土也会导致膨胀现象,对于公路的质量大大折损。所以具体分析黄土水分含量,并采取不同方法处理湿陷性黄土的水分问题是填筑施工中最重要的环节,最大化的让其含水量达到施工标准。
2 地基处理建议
结合项目部目前施工中反应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路基施工质量及后期运营安全,项目部建议参照黄土地区公路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D31-05-2017)要求如下[2]: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公路工程宜按表1的规定划分等级,并按下列规定确定地基处理深度:
表1 公路工程等级划分
(1)甲类工程应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地表水、施工用水下渗影响范围内的湿陷性土层。
(2)乙类工程地基最小处理深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湿陷性黄土地基最小处理深度(m)
(3)丙类工程当地基湿陷等级为Ⅰ-Ⅱ级时,可不进行处理。
3 湿陷性黄土处理方案
对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湿陷性黄土做如下处理措施:
(1)Ⅰ级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填方路段:行车道基底清表50cm换填8%灰土并翻挖50cm掺配8%灰土分层碾压回填,人行道基底清表50cm换填8%灰土。挖方路段:行车道底翻挖100cm掺配8%灰土分层碾压回填,人行道底翻挖50cm掺配8%灰土碾压回填。
(2)Ⅱ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填方路段:行车道基底清表50cm并翻挖100cm掺配8%灰土分层碾压回填,人行道基底清表50cm换填8%灰土。挖方路段:路床翻挖150cm掺配8%灰土分层碾压回填,人行道底翻挖50cm掺配8%灰土碾压回填。
(3)Ⅲ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填方路段:行车道基底清表50cm并翻挖150cm掺配8%灰土分层碾压回填,人行道基底清表50cm换填8%灰土。挖方路段:行车道翻挖200cm掺配8%灰土分层碾压回填,人行道底翻挖50cm掺配8%灰土碾压回填。
(4)特殊段落旱台互通C、D匝道高填方段落行车道翻挖200cm掺配8%灰土分层碾压回填。K32+878-K32+964段行车道翻挖400cm掺配8%灰土分层碾压回填(灰土挤密桩处理),人行道底翻挖50cm掺配8%灰土碾压回填[3]。
4 掺加一定量的石灰得到的效果
对湿陷性黄土进过一定深度的翻挖和掺拌石灰后,有效的控制住了施工含水率,从根本上改善了湿陷性黄土颗粒分子之间的排斥作用,搭配合理的工艺碾压,没有再产生路基表面裂纹的现象,达到了土体压实的效果。通过现场压实度检测与室内重型击实,可以满足规范原地面处理压实度达到90%的相关要求。
III级湿陷性黄土路段 K21+635 K21+638 K21+641 K21+645 K21+649 K21+652未掺加石灰的压实度 83.6% 82.5% 82.5% 83.6% 85.2% 83.6%掺8%石灰后的压实度 92.4% 90.7% 90.7% 91.3% 91.8% 91.8%
5 结语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石灰在里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可以有效控制施工时的含水率,也可以减轻黄土的湿陷性。经过一段时间石灰土板结,对提高土体的强度和刚度都有很大帮助,同时也解决了现场检测中压实度和弯沉不合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