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成就建立在科学的方法论体系之上
2019-11-29贺云翱
考古学成就的取得需要多方面条件支撑,包括考古学从业者的专业训练和专业机构的设立、国家法律支持、必要的公共财政和设施保障等,但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一套科学的方法论体系,离开这个条件,也许连考古学是否可以存在都会成为问题。
研究资料的“物质性”和“地下性”是考古学的最大特征。考古学家要获得科学资料,必须经过田野调查、勘探、发掘,出土文物保护与修复,出土资料整理分析及报告编著,综合性研究等过程,都离不开各种方法的指导和支持。以最简单的考古调查为例,就要运用相关文献检索、田野踏勘和口碑访问、钻探取样分析、标本采集与分析、摄影、测量、绘图、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分析,有的还要使用精密磁测法、地质雷达法等。
考古学的方法论体系有探方发掘法、考古地层学、考古类型学、考古文化学、文化因素分析法、科技考古法、实验考古法、统计分析法、双重证据法、空间分析法等,这些都属于常规考古方法,如果开展专门性考古,如城市考古、建筑考古、工业考古、农业考古、美术考古、宗教考古、古文字研究等,还需要运用涉及到的各专门学科领域的方法体系。
考古学的方法论多来自于其他学科,如考古地层学来自于地质学,其主要目的是解决考古地层、遗存及考古学文化的“时间”问题。地层学方法适用于一切考古遗存,也为考古类型学、考古文化学、环境考古等研究提供了基本的时代或时间剖面与相对年代框架。近年现代科技方法的使用不仅未能取代传统地层学方法,反而使其变得内涵更丰富,年代认知变得越益精确。
考古类型学则来自于生物分类学,它涉及到人类所创文化可以分类及类的谱系问题,是对各类文化事象进行系统研究的有效方法。这种方法是对错综复杂的考古遗存的有序化、结构化、理性化研究,具有化繁为简的作用。它可以解决同一文化事象纵向的逻辑关系、演化关系、交叉关系,横向的组合关系、结构关系,空间的亲疏关系、对比关系等。苏秉琦先生把传统考古类型学发展成为“区系类型学”,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体系和文明体系生成问题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
考古文化学方法论受到文化人类学的影响。它是对特定时代和区域存在的同质性文化的聚类性或建构性研究。夏鼐先生是中国考古文化学的理论探讨和实际运用的重要开创者。文化因素分析法则是对“考古学文化”的解构性研究方法,为解决一个考古学文化遗存的多元化问题提供了分析的门径,俞伟超和李伯谦先生为这种方法论的确立居功甚伟。
至于考古学的其他方法论,都是针对特定问题和学术目标而从物理学、化学、环境学、数学、地理学、文献历史学等学科借用而来,今天,这些方法论不仅极大地拓宽了考古学的研究领域,而且还分别发育形成了不同的考古学术流派。
从文献历史学借来的重要方法是“二重证据法”, 意为运用地下发掘出土的考古新材料与历史文献记载相互印证。这种方法最早由王国维先生提出和使用。我们知道,每个学科都有它的特定目标和方法论,文献历史学自不例外。按照夏鼐先生的说法,文献历史学和考古学是历史科学的双轮,缺一不可。但是,在历史时期考古学研究中,存在着把考古学仅仅作为文献历史学辅助学科的倾向,这样做的结果是丧失了考古学作为独立学科存在的学科规范和学术价值。中国成熟的文字系统诞生不过3000 多年,但在中国土地上出现人类文化可以早至200 万年前左右;2019 年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良渚古城遗址被认为是目前所知中国时代最早的区域性国家文明遗存,然而这样一个古老而辉煌的文明在历史文献中却无一个字的记载。正是遵循考古学独有的方法论体系,中国百万年的史前社会史、早期文明史才在不依靠任何文献记载的条件下得到揭示。为此,无论是史前时期考古还是历史时期考古,都应该遵循考古学的方法论,即历史时期的考古也应该有这份自信:在不依靠文献记载的前提下,可以构建起自己的知识体系,解决若干考古学可以独立解决的问题,向社会提供以实物为证据的历史体系,由此而成为历史科学的重要一极。考古学不是不需要结合历史文献,而是说应该先有考古学的独立研究,然后运用“二重证据法”,让文献资料成为考古学的辅证材料。在许多情况下,考古学和文献历史学代表着两个不同的资料系统,它们各有优势,可以互补,但不可以互相代替,否则历史时期考古学也就没有必要存在。当然,考古学的许多问题还需要使用社会科学的一般方法论才可解决。
可以说,凡是做出杰出学术成就的考古学家,都十分重视考古学方法论的使用和研究,这在中国诸多考古学家如李济、夏鼐、苏秉琦、裴文中、俞伟超、张忠培、宿白、严文明、曾昭燏等先生身上可以得到充分证明。现代考古学方法论是世界范围内包括考古学家在内的许多科学家长期探索的成果,它们凝聚着从自然到人文的无穷智慧和原理,这就是我们认为的考古学成就是建立在科学方法论体系之上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