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相关问题
2019-11-29隋增志
隋增志
吉林省水文地质调查所 吉林长春 130000
1 论证工作的内容和意义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内容由10 个部分组成[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建设项目取水源论证、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论证、建设项目取水退水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四个方面,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当前重要工作,水生态文明建设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2 论证工作的难点
2.1 水资源论证大纲编制的问题
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写前,必须首先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大纲,编制大纲是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指导,并需要由2-3 名水资源论证方面的专家对编制大纲进行审议,跟多单位在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写前,往往对编制大纲缺乏重视,有些编制了大纲也没有进行专家审议,造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写可靠性不高。
2.2 水资源分析范围划定不准确
在水资源分析范围划定时,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中的要求,应在与建设项目取用水有直接关系的区域基础上,综合考虑行政区域和流域来划定分析范围,应优先考虑行政区域,然而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中,经常对分析范围划定不准确,造成项目取用水和分析范围之间的直接关系不高,所以,分析范围的划定必须首先考虑和项目取用水之间有无直接关系,相反就会将直接影响区域忽略,造成论证结果不准确。
2.3 用水定额审核深度不足
不同区域的用水定额存在差异,建设项目的用水工艺也各不相同,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中要进行严格的用水定额审核,然而在具体水资源论证时,论证单位经常对建设项目用水定额审核缺乏重视,往往简单的认为只需满足地方用水定额就行,对用水定额的审核深度不足,导致出现取水量和申请水量过高的情况,此外,很多建设项目的用水量随季节变化差异很大,因此,若是以最大用水量来论证,就会导致审批的水量过大超出实际用水量[2]。
3 新时期强化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一些意见
3.1 积极健全水资源论证相关机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立法机制,启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修订等工作,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规划相关的内容列入法律中,切实提升此工作的权威性以及立法的层次。其次,建立健全水资源论证审批机制。我国正在实施简政放权,在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之下,要明确取水许可审批权限,规范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环节,为广大业主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第三,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后期评估机制。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后期评估视为事后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健全有效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后期评估机制。全面、客观地了解水资源论证的实际状况,及时有效地找出并解决在水资源论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升水资源论证的科学权威性。
3.2 加强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
取水许可方面,严把水资源论证关,加强取水许可的相关管理,保证取水许可管理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于违法使用水资源的现象要严惩,并将惩罚的结果计入国家的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要包括抽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质量、强化水资源论证审查单位的技术审查管理工作、检查建设项目业主落实水资源论证的方案以及具体的落实状况[3]。上一级地方水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加对所辖范围内的管理力度。此外,还要增强水资源论证行业自律管理,以弥补行业资质取消之后,市场管理不给力的现象。同时,还要强化水资源论证相关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积极制定评审专家管理措施,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制,提升专家们的工作责任心。
3.3 水资源论证范围的确定
水资源论证范围包括:分析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的报告编制没有全部确定上述四个水资源论证范围,有的报告存在水资源论证范围确定不合理的情况,有的报告缺乏资源论证范围确定的依据。分析范围应以建设项目取用水有直接影响关系的区域为基准,结合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要求确定。一般应涵盖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并考虑到行政区域的完整性,可选择单个或多个县级行政区。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也应该按照《导则》的要求全部确定。各水资源论证范围确定后,应在不同性质的地图上进行绘制,并标注相应有关内容。
3.4 取水水源论证
不同工作等级的论证深度相差较大,应严格按照《导致》要求选择合理的论证深度开展论证工作。项目取水应满足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满足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等要求。根据水资源管理要求,结合分析范围内水资源条件,开展多水源比较,合理选择取水水源。应遵循合理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利用地下水,科学使用其他水源的原则。应按照《导致》进行可供水量的分析计算,通过用水保证率的计算,分析可供水量的可靠性。同时对取水水源的水质进行评价,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分析水质是否满足建设项目要求。个别报告书存在可供水量计算不合理的情况。可供水量的分析计算应在合理选取取水水源论证范围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按照《导致》的论证深度开展工作,合理选取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并对计算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靠性。
4 结语
随着建设项目种类增多,涉及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建设项目的实地情况又各不相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存在较大难度,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中,各单位应紧抓工作重点与难点,践行新时代用水理念,做好分析调查工作,保证论证结果科学准确,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