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对居民收入的提升效应
2019-11-28李晓霞
李晓霞
[摘要]城镇化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通过分析苏州市城镇化和居民收入现状,发现城镇化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年人均收入大约分别增加3233元和1694元。但是,苏州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当前应该注重农民市民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合理规划城乡土地利用,持续优化居民收入结构,提高“新市民”素质,抓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镇化和居民收入的协调增长。
[关键词]城镇化;居民收入;提升
[中图分类号]F323.8[文献标识码]A
1 苏州市城镇化发展和居民收入现状
1.1 苏州市城镇化发展概况
进入21世纪以来,为保证城镇化与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发展,苏州市加快行政区划改革步伐,撤销合并原有的乡镇行政建制,经过不断地调整行政区划,2013年,苏州市乡镇数量从1995年的158个减少到55个,全市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 73.2%。2015年,苏州市政府发布了《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提出了“1450”城镇化空间体系战略目标,要求继续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合理规划城乡空间布局,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发展高质量的城镇化。1980年—2017年,苏州城镇化率由17.8%提高到76.2%,增加了58.4%,平均每年提高1.58个百分点(图1)。
1.2 苏州市城乡居民收入现状
随着经济的良好发展,苏州市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18年苏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476元,比上年增长8.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8228元)27248元。从2008—2018年,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由2367元增长至63481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由11785元增长至32420元,呈稳步增长的态势。可以看出,苏州市在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人均收入均实现稳步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图2)。
从居民收入构成来看,2017年苏州市城乡居民四项收入均实现全面增长,收入结构继续优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80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37777元,占64.24%;经营净收入4741元,占8.06%;财产净收入9647元,占16.4%;转移净收入6642元,占20%可以看出,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居民收入中的主要构成部分,成为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的主要贡献因素;财产净收入比重持续增加,比2016年提高0.6个百分点,表明增收渠道的多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97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为17721元,占59.12%;经营性收入5650元,占18.85%;财产性收入3220元,占10.74%,转移性收入3386元,占11.28%。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收入构成的所占比例增加,并且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1.3 苏州城镇化与居民收入的实证分析
通过SPSS22.0软件,对2008—2017年的苏州市城镇化率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进行了实证分析。在相关性分析中,参与相关分析的两个变量的样本量都是10个(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城镇化率),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城镇化率的相关系数、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城镇化率的相关系数分别为为0.94,0.95,显著性水平均小于0.01,所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城镇化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城镇化率的相关关系均为正向且相关性很强。
在回归分析中,分别得出了城镇化率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最终模型的表达式。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收入=3233.033*城镇化率-192446.88、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694.077*城镇化率-101438.447。这就意味着城镇化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就增加3233.33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就增加1694.077元。两个模型的显著水平均小于0.05,所以是显著的。修正的可决系数(调整)分别为0.88和0.89,说明此模型对数据的解释能力强。
2 苏州市城镇化发展对居民收入的提升效应
近年来,苏州市协调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城乡建设和谐发展,人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得以较大提升。苏州市城镇化发展对居民收入的提升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1 城镇化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数量
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带动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和一大批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创造大量就业岗位。一方面,苏州市依托优越的区位优势,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积极发展乡镇特色企业,建设特色小镇,缓解了农村人口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苏州城镇化的发展将原来的农村集体用地被改为工业建设用地,许多国家级的开发区的建成,在拉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推进就业岗位数量的大幅增长。苏州市通过以就地城镇化为主要特征的乡镇企业造城和开发区建设为主要抓手的城镇化建设,使得社会就业率不断增加,2017—2018年,苏州全市新增就业人数由17.2万人增加到17.6万人,就业人数稳中有升。
2.2 城镇化发展改善就业结构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推进城市现代服务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体系等不断完善,从而吸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周边地区的外地人口来城打工,从事制造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人数大幅增加,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从就业结构来看,苏州市的就业结构呈现出一、二产业比重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上升的变化趋势:2015年,第三产业吸纳就業能力逐渐增强,占就业人口的比重为36.6%,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口比重分别为3.4%、60.0%,同比均有所下降。
2.3 城镇化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当前的城镇化强调以人的发展为核心,注重城镇和农村的协调均衡发展。就农村发展而言,在国家积极倡导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背景下,农民收入提高,收入渠道扩宽。一方面,机械化农业发展,大幅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增收速率;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积极打造特色小镇和发展乡镇企业、加工业,农民可以在农村就近就业,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拓展收入渠道,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就城镇发展而言,大量的人口聚集城镇,政府为实现城乡均衡发展,从科、教、文、卫等方面加大对城乡公共服务的供给,保证农民和城市人口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从而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苏州市作为国家推进中小城市城镇化的试点,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8年的2.025:1调整到2018年的1.958:1,低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成为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