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我国农村空心化问题探微
2019-11-28刘祖春
[摘 要] 农村空心化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的现象,它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农村人口减少和结构改变的背景下,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农村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及保障制度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导致的。既对我国农村原有的經济社会秩序和发展模式带来了劳动力缺乏、耕地抛荒、农村住房和宅基地闲置、农村基层组织化程度低、粮食安全问题凸显等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也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如农业机械智能化程度提高、土地经营规模化、农村新型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农民产权的法律界定和重构等。对此,必须从现代农业发展的高度因势利导,通过明晰农民产权、构建交易平台、加快户籍改革、培养新型农民、加大科技投入等途径,消除体制、机制的束缚,推动农村空心化向农业现代化转变。
[关键词] 农村空心化;现代农业;农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F32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9)11-0058-09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以及非农产业的转移呈现加速之势。大量农村劳动力游离农村但又因制度性因素无法弃置农村,因而造成近年来我国农村出现一些常见场景:农村常住人口大幅减少且年龄、性别结构不合理,即所谓的“三留守”现象(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农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部分地区出现土地抛荒和宅基地闲置;新建住宅多集中在交通、通讯便利的村庄外围,从而出现“外扩内空”现象[1] 70-73,即农村空心化。这种变迁对我国农村原有的秩序和经营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术界也纷纷从我国农村人口结构、变迁及其影响,乡村组织与治理、农村经济发展、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农村文化伦理等方面探讨我国农村空心化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如中国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的进展与展望(刘彦随、刘玉,2010),农村人口空心化下的留守家庭问题(杜鹏等,2004),农村劳动力的过度转移(王国敏、罗浩轩,2011),农村空心化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困境与路径选择(周春霞,2012)等,取得了可观的学术成果。
但是,学术界更注重我国农村空心化的现实困境,较少从其历史必然性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视角解析我国农村空心化的问题。笔者以为,解决农村空心化既应该着眼于现实问题的解决,又应该从现代农业发展的视角充分把握我国农村空心化的特点,因势利导,化危为机,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一、当前我国农村空心化的必然与偶然
(一)农村人口的减少和结构变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
近现代世界农业经济发展史显示,由于城市工业部门和技术落后的传统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以及工资水平的差异,必然诱使农业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因而,一国经济发展必然伴随着农业劳动力向城市非农部门的转移。也就是说农村或农业人口的减少和结构变化是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化经济转变的必然结果。实际上许多发达国家也经历过类似的变化过程。资料显示,随着英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农村人口比例不断下降。从1851年到1921年,英国农村人口比例从49.8%下降到20.7%[2] 82-83。这一现象在我们的亚洲近邻日本和韩国也表现得相当突出。1955年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村人口加速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转移,部分农村地区人口迅速减少,出现所谓“过梳化现象”。仅就1965年与1960年全国人口调查资料比较,3375个市町村(不含特别区)中人口减少的有2574个。其中,人口减少10%以上的市町村有897个,减少20%以上的有117个,减少30%以上的有36个。与此同时,过梳化地区人口的年龄结构变化明显,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从1960年的6.9%迅速增加到1995年的25.0%,远高于1995年日本同期14.5%的全国平均水平[3] 73-79。1970年韩国农业劳动力人数超过整个劳动力人数的一半,到1997年已减少到11%,农业人口从1440万人减少到450万人,少于总人数的10%[4] 194。显然,农村人口减少和结构变化这种形式的农村空心化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相比之下,由于长期以来中国传统农耕经济的主体地位,加之20世纪50年代以来实施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中国农村人口一直保持超高比例,人均、劳均耕地面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农村人均收入长期低位徘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体制改革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农村人口流动的意愿、能力和外部环境逐步提高和改善,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开始游离农村,寻求更好的工作和经济收益的机会;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国农村人口比重也在迅速下降,从1978年占总人口比例的82.08%,到2017年底这一比例下降到41.48%(见表1)。
显然,当前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和比例的变化,符合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意味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由传统农业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形态向现代经济转变。
(二)制度性因素导致中国特色的农村空心化
有学者认为,我国农村空心化本质上是城乡转型发展进程中乡村地域系统演化的一种不良过程[5] 174-175。这种“不良”更多表现在这一演进过程中所呈现的不同特点。与发达国家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农村空心化相比,中国农村空心化除了具备其一般特征之外又有自己不同的特点,笔者把这概括为“三升一降”:即农村滞留的儿童、妇女比例上升;农村宅基地、住房占用和闲置的比例上升;耕地抛荒而非有意休耕的比例上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下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长期以来的一些制度性因素的约束。
1.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因素的影响。1958年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自由流动受到严格的限制,大量的农村人口被迫过于密集地凝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口流动增加,但对于户籍的依附地位没变,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农民更新住宅的意愿和能力不断增强,传统的“主干”大家庭也快速裂变为“核心”小家庭,由于原来集聚区空间的限制以及出于交通、通讯、投资、经济发展等因素的考虑,新建“核心”小家庭通常选择区位优势更明显的村庄的外围。近年来,户籍制度的改革虽然带来了一些变化,但是户籍本身(尤其是大中城市)所承载的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排他性功能依然存在。加上部分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很多人面临“家”与“业”如何兼顾的困扰。
(四)房荒与农民产权的法律界定和重构
我国农村空心化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部分农户建新不弃旧,存在一户多宅的现象,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造成住房和宅基地季节性闲置或者长期闲置,即房荒。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多占与闲置主要源于管理的缺位以及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法律界定的缺失。实际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都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相关法律对于农民产权特别是农民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产权等方面产权的法律界定比较模糊,影响了农民的房屋产权与宅基地的流转、质押等,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体现和有效保护。因此,农村空心化将有利于加快农民产权更为明晰的法律界定和重构,也有利于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规范。
三、从我国农村空心化到农业现代化转换的对策
我国农村空心化带来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这其中既有我国从二元经济向现代经济演进过程中农村人口变化、观念变化、情感变化所带来的阵痛,也有现存的管理制度、政策法规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因素。因此,必须从现代农业发展的高度因势利导,消除体制、机制的束缚,推动我国从农村空心化向农业现代化的转变。
(一)明晰农民产权,规范土地管理
现代农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契约经济,体现市场主体之间一种平等的交易关系,而这种交易的实现、契约的履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与保障,所以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法制经济。作为法制经济,产权问题是一切经济问题的根本,产权不明晰,权力边界模糊,将会直接影响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契约的履行。现代农业发展,必须加快法律体系建设,明晰集体和农户财产之间权利的法律边界,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优化土地配置和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特别是宅基地管理,切实落实一户一宅的制度,通过递减补贴的方式促进农户加快对废弃宅基地复垦等治理,依法有序推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减少耕地的闲置和浪费;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尽可能把村庄空间布局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的提供、产业配置和对外经济合作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村庄内聚式和外联式发展相结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民收入。
(二)构建交易平台,推进有效合作
一方面推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依法、规范、高效流转,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土地的资产化,提高土地经营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建设,组织农户围绕特色、支柱产业和重点产品实行产、供、销、储、运、加工、开发等一体化经营,实现农户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增强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在互联网+时代应该努力构造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鼓励电商渠道下沉到农村,促进电商、物流公司与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无缝对接。
(三)加快户籍改革,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在充分尊重农村转移人口自主定居意愿的条件下,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农民自由迁徙、自由发展,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农村产权等各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增强农民的生存和竞争能力,逐步扭转农村“三留守”的人口格局。第二,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保障主要分为生产保障和生活保障。从生产保障来看,探索不同形式的农业保险模式,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民的参与程度,通过农业保险及时提供的灾后经济补偿,分散和化解农民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造成的风险;从生活保障来看,应针对近年来农民生活保障层次低、土地保障比例高等问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弱化土地等实物化保障的功能,逐步实现农民保障由实物化保障向货币化保障的转变,逐步消除城乡居民保障的制度化差异。
(四)培养新型农民,实现多元开发
农村人口减少,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的阶段性现象,是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农民通过经济利益比较进行理性选择的必然结果。经济利益的差异就是农民特别是高素質的青年农民选择留与去的内在驱动力。因此,培养新型农民,首先,必须改善农业发展环境,通过规模经营、科学经营、多元经营、特色经营等展示未来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良好的经济保障,增强农业对青年的吸引力;其次,通过多种形式增强青年农民的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市场化、商品化等理念和相应的技能,辅之以必要的政策优惠和财政支持,一方面不断提高新型农民平均素质,增强农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获得更好的经济回报;再次,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民”由身份特征向职业特征转变,逐步推行农民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以及农民进入与退出机制。另外,不断开发农业的新功能,结合农耕文化、乡土文化特点,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假日农业等,拓展农业的休闲娱乐功能、生态保养功能、文化传承功能,丰富民众精神生活、拓宽增收渠道。
(五)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社会服务
科技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研的投入强度(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GDP的比重)整体偏低,据统计,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科研的投入强度已超过5%,世界平均水平为1%,而我国仅为0.2%[13]。加大科技投入,一是提高我国农业科研的投入强度,拓宽农业科技投入的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二是鼓励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实际应用能力,着眼于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三是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形成有效的农业先进技术推广体系,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和科技致富的能力,提高农业的科技贡献率。
覆盖全程、高效便捷、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通过完善农业技术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产品市场、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农业金融和保险等,可以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到农业生产经营中,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商品化、信息化和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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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 梁]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of Rural Hollowing in China at Present
Liu Zuchun
Abstract: Rural hollowing is a phased phenomenon in the process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which is caused by the factors such as urban-rural dual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rural land use management system and guarantee system in the context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rural population reduction and structural change. It not only brings huge impacts on the original economic and social order and development model in China's rural areas, such as lack of labor, farmland abandon, idle rural houses and house sites, low level of rural grassroots organization, and prominent food security issues, but also provides new opportuniti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 China, such a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intelligence level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the scale operation of land, the development of new rural economy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the legal defini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farmers' property rights. In this regard, it is necessary to capitalize on the trend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and eliminate the constraints of institutions and mechanisms and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rural hollowing to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by clarifying farmers' property rights, building a trading platform, accelerating household registration reform, cultivating new farmers, and increasing investment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eywords: Rural Hollowing; Modern Agricultur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