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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囚禁中的极致人性与诡谲心理

2019-11-28金春平

山西文学 2019年10期
关键词:肉体罪犯场域

金春平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当中考察了历史上权力运作的三种形式:一是封建时期作为展现王权的“酷刑”,二是18世纪启蒙时期对惩罚的“人道尺度”和“表象技术”的改革,三是现代的“规训”及体现规训技术的“全景敞视监狱”,以此来论证“人性”是“复杂的权力关系的效果和工具”,是“受制于多种监禁机制的肉体和力量”。“权力”在中国警界场域的运行与奏效,或失衡与惩罚,演变为张暄在其长篇小说《独自看守》当中所营造出的“封闭式监狱”这一单元式的空间当中,人物的思想、行动、心灵乃至人性所发生的抗衡与妥协抑或溃败与变异的形塑过程。小说叙事结构中人物關系的生成、个体心理的变化、事件演变的奇崛,即故事的缘起乃至叙事的推进,某种意义上都是“权力法则”介入个体以及群体的肉体、思想、精神、信仰和尊严的效果呈现,“权力”也由此承担起小说世界无形但强大的支配性主角功能。

第一,权力的“自由”到权力的“祛魅”。从《独自看守》到《不了了之》再到《构陷》,三部中篇构成了具有小说成长逻辑性的组合,进而衍生为一种深刻的“有意味的形式”——围绕线索性人物古况的成长,小说在三个彼此“断裂”的人物或事件的叙事序列中,深隐着制度、规则、观念和心理变迁的“历史纵深性”。这种历史纵深性,既表现为警界场域内部“等级关系”的微妙变迁,也体现于警察与罪犯之间“绝对支配”的倒置消解,最重要的是,特定历史情境下权力实施的“自由”与文明社会演进中“反制”权力的历史情境生成,共同重塑着身处于这一场域当中所有人的心理动机、行动自由、思想观念和人性质地。这一宏大语境的剧烈转型,却在精致、宁静而巧妙的文学情境“监狱”当中得以尖锐的凸显——张暄所提供的是具有密闭性、结构性和聚焦性的“极致化”与“格式化”的叙事情境,一切弥散于日常生活、时空纵深、事件皱褶当中,关于肉体、观念、精神等的或欲望或人性或心理的质素,都在这种封闭型的人物关系、话语关系、权力关系等“主体—客体”的互动转换当中,得到了形象而清晰的裸露。《独自看守》当中,权力的威严体现为一系列的刑具展览以及孙山岗工匠精神般的肉体控制,权力的实施在程序化监督的缺失、道德优越感的占有、体制合法化的赋予等的佐证之下,获得了高度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却是以对人的“肉体”的压迫为代价,追求事实真相或完成设定目标成为权力自由泛滥的最大保障,“程序公正”和“人道主义”基本处于隐退状态;《不了了之》当中,权力的威严体现为对孙永安证据链的逻辑性勾连,从走访到口供再到证据的完整收集,成为警界权力实施的介入领域,这里的“肉体压迫”逐步让位于“事件理性”,尽管权力实施的最终目的仍然是追求事件的真实,但此刻的权力自由的边界,即程序合法、人道权力和生命尊重逐步成为权力实施的壁垒,“人道主义”生成出制约权力自由或过度的反制性力量,一切有违这一根本原则的权力滥施将必然受到更高权力的惩罚,这是对人道主义或基本人权的捍卫,尽管这一捍卫的强制认同是以被迫、无奈甚至惩罚性的方式来推进;《构陷》展示出的则是当人权捍卫、人道主义、程序合法、生命尊重等“文明话语权力”介入警界之后,既有的规训式权威力量的溃败或尴尬,封闭式监狱当中所存在的警犯之间尖锐的冲突、心理的较量和权力的运行,在追求事件真相的目的性过程中,警察与罪犯已经在不自觉当中走向法制权力宰制下的压迫与被压抑、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力约束共同体,权力话语实施的单级性,已经置换为权力话语实施的主体共享,无论是警察还是罪犯、无论是老干警还是新刑警,都已成为权力覆盖下的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双重人”,这是人道主义、人权捍卫、人格尊严、生命至上等“现代性”理念介入微观权力场域的改造结果,它消除着权力的绝对占有,以及对“他者”的肉体、精神、心理、自由和身份的绝对主宰,从而彰显出警界场域人道话语对权力话语的艰难而可贵的矫正。

第二,小说将古况设置为叙事基点、价值基点和人性基点,由此构织起一种带有文本对话性的话语结构。这种话语结构一方面规避了单一性倾向的叙事暗示或叙事引导,另一方面在形成去本质化的价值话语存在方式的同时,更展示出在特定的逼仄权力的制衡与反制衡的身心囚禁当中,每个人乃至人的普遍性的语言、心理、欲望、尊严、恐惧等的坚定或虚妄。在长篇小说《独自看守》当中,警界场域、罪犯场域、古况个人场域构成三个文本内在的话语单元,警界场域隐含着对“他者”进行肉体、心灵、精神和身份的支配与定位的“体制性权力”,罪犯场域隐含着被压迫、被剥夺、被压抑的权力失语的“弱者处境”的“道德性权力”,而古况个人则始终秉持着包含人际理性、法制理性、尊严理性和程序理性的“人性话语权力”,三者之间处处存在的话语抵牾,既消解着单一话语的合法性——维护社会正义、捍卫大众利益的体制性权力的实施者,可能不得不以权力的“过度使用”来保证权力实施的效果;罪犯的弱者化处境所衍生的道德性权力,却可能成为逃避体制惩罚、削弱社会公平的“泛滥式同情”;与警界场域和罪犯场域,或与权力实施者和权力受施者始终保持“疏离”或“距离”的古况个体,以其青春性、单纯性、理想性和原则性,即人性的善良与悲悯,同样可能造就出对“恶”或“欲”的无意识放纵,造成对人性的亵渎、对理性的戏谑和对法制的蔑视的不经意后果。可以说,正是因为三者的互文与对话,使得叙事声音乃至叙事立场很难做出清晰的确认,而这正是一种游离于日常生活、社会主流和历史想象的隐秘战场的“真实境况”,在这个封闭式的心理监狱当中,社会性的、伦理性的、知识性的、人文性的观念不再完全奏效,代之以伪装与真实、征服与妥协、压迫与反抗的巨大不确定性,即无论是体制性权力、道德性权力还是人文性权力,都展露出在“权力的规训”与“权力的惩罚”的心理战争情境当中,各自的话语优势与实践劣势,而这种话语的互文性或对话性正是权力作用于人的肉体、思想、观念或行动之后的可能性反应。因此,张暄在《独自看守》《不了了之》《构陷》当中,在力图展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警界普遍存在但又与大众隔绝的隐秘生活的“真实”之时,更试图祛魅任何单一话语的“权威性”,并在极致而封闭的场景空间和权力法则当中,赋予不同的话语主体和权力主体以各自的“合法性”,他们的行动、企图、观念、心理,既是特定权力的赋予所造就的一种主动结果,也是人身处于多元型的权力网络之下所无法逾越的一种被动选择。

第三,“暴力、权力与人性”的实践失范与文明悖论。长篇小说《独自看守》敏锐的触及到了人类社会与现代文明演进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即如托马斯·杰斐逊的那句名言:“自由之树必然时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血来灌溉。它是自由之树的天然的肥料。”暴力的结果造成对人的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的剥夺与侵犯,但暴力的发生却是源于对人的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的自由解放的捍卫;权力机制的实施甚至强行介入,是为了保证宏观和公共性的权益安全,但在微观层面和个体层面却往往造成对个体权利的限制甚至漠视;对他者的人性悲悯的放逐,可能成为激发乃至放纵“恶”的恣意蔓延的表征,但人性之善的机制化隐退或人性之恶的机制化实施,却能在生活实践中形成有效的支配性和压抑性情境,从而遏制个体之恶、群体之恶或平庸之恶所可能导致的道德沦陷和规则越界。因此,张暄在长篇小说《独自看守》当中,借助封闭而微观的“警界”权力的运行场景,揭示出了“人性”作为情景化的流动本质,即它是“权力关系的效果和工具”,是“受制于多种监禁机制的肉体和力量”,普适性的人性法则和人文话语具有特定的生成语境,而情境的剧烈变革必将导致日常生活中人性话语的沦陷。中篇小说《独自看守》当中,警察与罪犯之间构成了形式简洁却张力叠嶂的封闭场域,在这里,一切常规化的心理、理论化的指导、日常化的认知统统失效,而一切反常规的思维、观念、行动和方法,却最终证明是有效的,这是一个看似倒置逻辑奏效的生活情境,但其实质仍然源于对行动双方在逼仄空间当中,对人的微妙心理认知深度的自信抑或是犹疑,新警官古况对老民警的诸多“不人道”甚至“残酷”做法的困惑与不解,对囚禁者冯明辉对话时由“主动”到“被动”再到“煎熬”与“逃避”直到最终的“失败”,其实都是在互相“勾勒”彼此的心理逻辑、对话逻辑和人性逻辑,而小说以梦呓般的开放式结局,所设置的罪犯逃脱的一种假设,则宣告了古况所秉持的“人性之善”的逻辑理论的失败性可能。《不了了之》和 《构陷》具有隐晦的对警界内部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揭黑性”,但作者显然更倾心于对权力滥用或突发事件之后所造成的事件危机、身份危机、权力危机和心理危机的精微揭示。罪犯孙永安和耿发生的意外死亡,无意中破坏了警界内部的权力支配秩序,权力自由实施者瞬间成为权力监督的囚禁者,于是摆脱这种被囚禁或被监控的失语状态,回归到支配他者的自由主动状态,就是一种人性的本能显现和肌理生成。在这里,固有的权力等级和话语权威短暂解构,“彼此构陷”的虚假或违心,乃至倾轧或自弃,成为警察一贯所依持的话语权力和身份失落时的一种“黑暗”规则,责任担当与善良宽容早已四散逃离,唯有推诿敷衍和角逐胜出。以“权力边界的透支”作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和法规程序规则的方式,同时以“人性之恶”的放纵作为话语重建、身份重建和秩序重建的手段,而这种“透支”和“放纵”的运行又得到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机制和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保障,这是张暄所触及到的人类社会存在、人类社会发展、人类历史前进当中的无法自愈的“顽痼”和“悖论”。由此,作者对日常景观和人性本相的文学性演绎,就具有了广阔与深厚的社会性、时代性和历史性,而小说结尾每个人因固有观念和个体行动的“各得其所”,既从警界内部微观的个体心理層面,揭示出他们逐步放弃刑讯逼供的权力化规约和机制化动机,也隐匿着作者对警界权力运行和权力规约的一种展望,而这些共同构成了长篇小说《独自看守》对中国警界权力历史语境的现代化、人文化和法制化转型的一种叙事隐喻。

(作者:山西财经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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