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森林资源打造美丽浙江
2019-11-27
浙江地处东南沿海,全境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复杂的地形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孕育繁衍了丰富的森林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运动。1953年,成立浙江省林业局林野调查队,从事森林资源调查与规划;1979年,建立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此后多次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以及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古树名木等专项调查,基本查清了全省森林资源的数量及其分布。与此同时,浙江省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措施,扩大造林育林规模,加强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古树名木等资源保护;2000年以后,实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和经济补偿政策,开展大规模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森林资源逐渐得以修复。
森林资源概况
浙江森林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具有种类丰富、地理成分复杂、区系起源古老、珍稀特有植物众多等特点,截至2018年,浙江记载野生或归化的维管束植物218科1240属4025种。记录陆生野生动物:兽类8目32科99种、鸟类19目76科478种、爬行类4目18科94种、两栖类2目9科49种、昆虫类25目428科9493种。全省建档保护的古树名木21.39万株,隶属于73科196属459种,其中千年以上古树491株。
资源保护措施
森林消防。浙江历史上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乏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制订森林防火法规、制度,建立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和护林防火组织,加强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预防、扑救能力,使森林火灾发生的次数和造成的损失逐渐减少。
森林病虫害防治。浙江森林受松毛虫、松材线虫病、竹螟、竹卵圆蝽、松干蚧、毛竹枯梢病等病虫侵害较为严重,损失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林业部门采取化学、物理、生物和综合等方法防治森林病虫害,大力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植物检测检疫等措施,提高森林植物检疫的整体水平,有效遏制了森林病虫害的发生与蔓延,显著减轻了病虫灾害的损失。
森林公安与案件查处。浙江最早的官府批准建立的森林武装管护组织——安吉梅溪竹商公所成立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20世纪60年代,西天目和龙泉、遂昌、云和率先建立森林派出所。自1984年省林业厅设立林业公安处开始,浙江森林公安队伍逐步壮大,不断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1987—2010年,全省共侦破和查处森林案件10.2万起,打击和处理14.38万余人,挽回经济损失1.55亿元。2010年,全省共有森林公安机构114个,森林公安民警766名。
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是大自然的瑰宝,是森林资源之精华。它不仅是一种自然遗存,更记载着历史,传承着文化,蕴藏着财富。古籍中关于浙江古树名木的记载颇多。北魏郦道元《水经注》记载:“水出吴兴郡於潜县北天目山,山极高峻,崖岭竦迭,西临后涧。山上有霜木,皆是数百年树,谓之翔凤林……”;《浙江通志》(雍正版)中记载的古樹名木有:杭州府8株、严州府3株、宁波府5株、温州府1株、嘉兴府5株、湖州府4株、绍兴府2株、金华府1株、台州府1株、丽水府4株,共计34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省部分县(市)的林业部门结合森林资源调查和地方林业志编纂,陆续开展区域性古树名木调查,《开化林业志》《临安林业志》《武义县林业志》《建德县林业志》《桐庐县林业志》《富阳县林业志》《诸暨市林业志》等均有记载。这一时期,根据各地进行的调查结果,部分学者也对全省的一些著名古树做过汇编整理,如《浙江森林》(1993年)记录银杏等具有特色的古树102株,隶属于23科40属43种,附有古树名木名录;《浙江植物志·总论卷》(1993年)记载全省百年以上古树1.1万株,隶属于56科103属157种,附有《浙江省古树一览表》;《浙江省林业志》(2001年)实录古树名木88株,其中珍稀孑遗7株、古木大树23株、奇树异木20株、名人名木24株、丽树名果14株。
1996年,省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绿委)、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开展古树名木调查,并做好编号造册、建立档案、树立标志、明令保护等后续工作。据2000年汇总统计,全省古树名木6.5万株,隶属于74科188属338种(含变种)。其中树龄少于100年的1.37万株、101—300年的3.58万株、301—500年的4792株、500年以上的1921株、年龄不详的8864株。
2016年初,浙江率先在全国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和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据统计,浙江省古树名木管理系统中共有古树名木27.76万株,其中存活的有27.49万株,已死亡的有2697株。现有存活的古树名木中一级1.34万株,二级5.05万株,三级21.08万株,名木147株。古树群共有3637个,存活16.83万株。2017年浙江颁布了全省第一部专门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政府法规《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自开展普查工作和保护工程以来,浙江省财政共已投入1.3亿元专项保护资金。共实施土壤改良3.42万株、砌树池9076株、支撑8201株、护栏2108株、封堵树洞1020株,利用包树箍、树池透气铺装、复壮沟、渗井、通气管、幼树靠接等复壮方法共637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