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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美和加奈子》引发的关于反家庭暴力的新思考

2019-11-26丁韵朱琴

文学教育 2019年23期
关键词:施暴者公权力家暴

丁韵 朱琴

《直美和加奈子》是日本2016年的春季热播剧,改编自日本直木奖获奖作家——奥田英朗的同名小说(幻冬舍出版),该剧主要讲述了女主角小田直美为了帮助闺中密友服部加奈子摆脱家暴,制定并实施杀害加奈子丈夫的计划。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最终走上了以暴制暴的道路,其结局无疑令人扼腕,值得一提的是,该以暴制暴计划的兴起、制定、实施到善后都离不开剧中两名中国人——李朱美和林龙辉的身影,因此该剧的热播不仅引发了日本国内对于反家庭暴力的新思考,还将中国的反家暴活动纳入了视野,为日本反家暴运动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问题意识

众所周知,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其中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尤为严峻,而日本的家庭暴力严重且隐蔽,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逐步浮出水面。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日本国会于2001年制定了《家庭暴力防治法》,主要针对施暴丈夫;2007年日本国会对该法令作出修正,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前妻和未婚伴侣。同时,日本每个都道府县均按照规定设立妇女咨询处、妇女保护设施、母子生活设施等避难所,此外全国各地还出现了上百所民间避难所,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各种生活援助。但是据2012年4月20日日本内阁发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日本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比例高达32.9%,在遭受家暴的女性中,25.9%遭受身体暴力,6.2%多次遭受暴力侵害,17.8%遭受语言暴力及生活监视,且专家认为日本家庭暴力的实际发生率要远远高于数据统计。因此家庭暴力依然是亟待政府攻克的一大课题,严重影响着日本的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那么,家庭暴力为什么屡禁不止呢?伴随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日本的家庭暴力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变化呢?面对形势依旧严峻的家庭暴力,我们又该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呢?在家庭暴力防止方面,中日两国又该如何进行经验借鉴呢?本文将以电视剧《直美和加奈子》为切入点围绕上述问题展开论述。

二.《直美和加奈子》所折射出的日本家庭暴力的演变

1.“明”“暗”两条线索的设置

围绕家庭暴力,电视剧设置了一明一暗两条线索。该剧主要讲述的女主角小田直美为了帮助闺中密友服部加奈子摆脱家暴,制定并实施杀害加奈子丈夫计划的故事,其背景是2015年的东京,因此加奈子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实该剧的主线,即“明线”。而直美之所以会不惜触犯法律也要帮助好友反抗家庭暴力,其根本原因在于直美自身就是家庭暴力的间接受害者,自小就目睹了母亲遭受父亲家暴的全过程,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因此,直美母亲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可谓该剧的一条次线,即“暗线”,其故事背景是30年前的日本某地方小镇。一明一暗两条线索正好反映出日本自家庭暴力浮出水面以来30年的社会演变。

2.电视剧所折射出的日本家庭暴力的演变

2.1 受害女性身份的变化

剧中“暗线”受害女性——直美的母亲,是一位专职主妇,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没有工作经验,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这种身份的设定符合90年代家庭暴力中一般受害女性的普遍特征。先行研究表明,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及受暴后不敢离开丈夫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缺乏独立的经济能力,而独立的经济能力的养成又离不开学历和工作经验。到了20世纪,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及老龄少子化社会的到来,日本女性受教育程度逐步提升,职场女性的数量大大增加。在这种背景下,“明线”受害女性——服部加奈子的身份设定也发生了逆转。加奈子大学毕业后工作了一段时间,婚后才逐步回归家庭,是一位拥有独立的经济能力的当代知识女性。在反家庭暴力的初始阶段,普遍认为缺乏独立的经济能力是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因此独立经济能力的养成被视为解决家庭暴力的一大措施,而实际情况是在女性普遍拥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今天,其遭受家庭暴力的比率依旧高居不下,那么以往的应对措施就值得我们重新审视了。

2.2 受害女性反家暴意识的变化

剧中“暗线”受害女性——直美的母亲直到丈夫去世才得到解脱,画面中直美的母亲在遭受丈夫的暴力时没有任何反抗行为,甚至没有丝毫反抗意识,只是一味忍受。在面对女儿回忆过去时,她向因畏惧婚姻而选择单身的直美道歉,坦言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所遭受的家庭暴力会给女儿造成巨大伤害,一直以来把“为了女儿”作为忍受丈夫暴力的借口,直至丈夫去世后她才意识到一切都源于自己的懦弱,所谓的“为了女儿”只不过是不敢独立生活的借口。直美母亲的30年后的告白不妨看作是长年忍受家庭暴力的旧时代女性的防抗意识的觉醒。

“明线”受害女性加奈子,虽然也是由于直美的劝说才最终走向反抗的道路,但并非无反抗。首先,加奈子清楚地知道丈夫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因此加奈子曾多次反抗,甚至迫使丈夫承诺不再施暴,这与直美母亲的逆来顺受存在明显差异。其次,加奈子清楚地明白到丈夫的暴力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深刻的肉体乃至精神伤害,甚至预见到会给子女造成伤害,为了避免预见性伤害,也为了避免自己无法摆脱丈夫的枷锁,加奈子一直不顾丈夫反对采取避孕措施。在这一点上,加奈子的先知先觉与直美母亲的后知后觉是截然相反。再次,在自我防御方面,直美的母亲完全没有自我防御行为,甚至未曾兴起任何自我保护以及向外界求助的念头,而加奈子通过网络详细调查了家庭暴力防治的相关法律和救助措施,熟知女性遭受暴力后的自我保护途径,与直美的母亲可谓天壤之别。既然如此,加奈子为何一直默默忍受家暴而迟迟不用法律武器呢?在直美的质问下,加奈子吐露了自己的心声:没有用的,法律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即使拿着医院的验伤证明去报警,警察只会暂时限制他靠近我。只要他不死,以他的性格,他还是会找到我、纠缠我、伤害我的。不难发现,加奈子并非无反抗地一味妥协,而是预见公共干预消极无效而作出的无奈妥协。随着家庭暴力问题的演变,加奈子所面临的困境正是当今绝大多数受暴女性的共通特征,因此,我们必须反思:公共干预面对家庭暴力是否真的消极无效?如果不是,我们该如何强化公共干预?如果是,我们又该运用什么手段来有效对抗家庭暴力呢?

2.3 施暴者身份的变化

剧中“暗线”施暴者——直美的父亲,是一个在地方小镇工作的、未受过高等教育的普通男性,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而“明线”施暴者服部达郎,出身于东京的富裕家庭,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就职于东京的大型银行,工作出色、即将晋身为银行高层,可谓典型的精英型高层次人才。先行研究认为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普遍素质较低,缺乏良好的教养和较高的社会地位。而剧中施暴者身份设置的变化向我们提示了一个重要信息,即男性的施暴与否与其受教育程度及社会地位并无直接关联,在公共场合的彬彬有礼并不能杜绝其私下场合的拳打脚踢。换言之,家庭暴力并未受到日本教育的重视,未被纳入公共道德评价机制接受大众的监督与评判,而这我们未来的反家暴提供了对策方向。

2.4 旁观者态度的变化

该剧以家庭暴力为主题,除了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及受害者以外,剧中人物直美、服部达郎的姐姐服部阳子、服部达郎的母亲以及服部达郎和加奈子的邻居等人物都属于家庭暴力的旁观者。那么,这些旁观者对待家庭暴力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

直美不仅是“暗线”家庭暴力的旁观者,也是“明线”家庭暴力的旁观者。在面对父亲的家庭暴力时,直美唯一做的就是捂着妹妹的耳朵躲入衣柜,高中毕业后便只身前往东京读大学,直至父亲去世从未回过家。因此,在面对“暗线”家庭暴力时,作为女儿的直美一直采取的是消极逃避的态度,更不用说其他人了。而面对“明线”家庭暴力时,基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文化传统,直美曾一度选择视而不见,但是在中国女性李朱美的“杀了他!杀了他!这种对女性施暴的男性就没有生存的价值……在中国,如果遇到这种男性的话,受暴的女性的娘家人会打上门去的……如果没有娘家人在身边,那么这个女性的朋友就会帮她打回去。否则要朋友干什么?朋友不就是在困难的时候在身边支持、帮助的吗?……”等激烈言论的刺激下,直美开始积极主动地劝说加奈子反抗家暴,甚至不惜触犯法律、与加奈子携手走上了以暴制暴的道路。直美的支持是加奈子走上反家暴道路的重大动力和重要精神支柱。而反观其他人,包括女强人服部阳子在内,面对眼前的家庭暴力,都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了包容、忽视,而这种包容和忽视正是滋生家庭暴力的温床,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嚣张气焰。打击庭暴力的职能部门——警察厅由于不报案则不出动的现有工作机制,在反抗家庭暴力方面显得消极无作为,剧中服部达郎前女友(因遭受服部达郎的暴力而精神失常)的设置就是宣告公权力干预不彻底、无作为的最高例证,而日本的家庭暴力救助机构由于事后救助的体制,在家庭暴力防治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三.《直美和加奈子》对家庭暴力防治对策的提示

一直以来,在处理家庭暴力问题方面,日本主要从完善立法和强化救助两个方面进行,但是结果事与愿违。由于家庭暴力的私密性,家庭暴力从行为暴露到受理立案、核发保护令、举证调查,不仅耗费相当长时间,更存在相当大难度。面对家庭暴力的新演变,法律和社会救助呈现明显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公权力干预显得消极、疲软。关于家庭暴力的未来防治,本剧为我们呈现了一些崭新的视角。

第一,放眼国外,改变传统观念意识。家庭暴力在日本一直被人们视为自我解决的“家务事”,因此无论是施暴者、受暴者还是旁观者都对之三缄其口,施暴者并不认为暴力行为会产生社会危害、引发社会关注;受暴者并不主动求援,谋求自我解决;旁观者更是基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固有理念,对家庭暴力选择视若无睹。而本剧一改以往针对家庭暴力问题呼吁强化法制、强化救助的传统做法,亟力呼吁没有传统观念意识的转变,法律和救助机构形同虚设,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全社会都应当摒除“家庭暴力是自我解决的家务事”的传统观念意识,将家庭暴力提升至社会问题的高度,呼吁全社会的共通关注。

第二,完善公权力干预机制,改变其干预滞后的局面。公权力干预是反抗家庭暴力的法律手段,现行公权力干预机制主动性差、程序步骤多、取证核发周期长。在未来打击家庭暴力方面,我们应当在完善立法的同时,努力提升公权力干预的工作效率,甚至可导入调解机制,通过调解与公权力干预相结合的手段,改变公权力干预滞后的现有局面,切实有效地打击家庭暴力。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将消除家庭暴力纳入教育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家庭暴力的施暴者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其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鉴于此,我们应当在教育中倡导家庭暴力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加大宣教力度,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四.结语

与日本一样,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也异常严峻,家庭暴力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变迁,也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变化;而与日本不同的是,我们在防治家庭暴力立法、社会救助等方面还有相当的完善空间。面对家庭暴力防治的新形势,今后中日两国应当加强合作与交流,相互借鉴,尽早形成有效防治家庭暴力的新方法和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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