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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本百合子《伸子》的生态女性主义解读

2019-11-26王延红

文学教育 2019年22期
关键词:民法百合女性主义

王延红

宫本百合子在日本近现代文学史上有着重要地位,是无产阶级文学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抵抗文学的先锋,也是日本妇女解放运动的重要活动家。17岁发表处女作《贫穷的人们》,被称为“天才少女”而备受关注,战后初期进步的日本知识人更对她致以神明般的崇敬。她一生创作颇丰,在她1951年逝世后出版的全集里,收入了84篇小说、697篇评论和散文等。其小说大都取材于作家的亲身经历,并且一直关注女性解放、妇女问题、战争的影响等,《伸子》即是以作家第一次失败的婚姻经历写成的“自传体”小说。

《伸子》最初连载于日本杂志《改造》上,1928年以单行本形式发行,发行单行本时稍有改动。因当时日本正处于军国主义统治时期,是日本的白色恐怖时期,所以《伸子》在发表当时并未引起重视,直到战后才被发现其价值,为广大读者喜爱。历来关于《伸子》的研究都集中于小说中伸子的女性形象、女性意识、进步意识或从女性主义、社会性别、叙事学等角度研究,但是细读《伸子》文本后,笔者发现小说的思想内涵与生态女性主义的主张有很多共同之处,所以本文将从生态女性主义这一新的视角深入研究。

一.生态女性主义

生态女性主义这一术语,是致力于环境保护的生态运动和力图消灭性别差异、提高女性社会地位的妇女解放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最初是法国女性主义者弗朗西丝娃·德·奥波妮于1974年,在她的《女性主义·毁灭》中第一次提出了这一概念。该理论在上世纪90年代得到重要发展,但是国内还未引起关注。以“生态女性主义”作为关键词、主题、篇名在中国知网进行检索,发现在2007年、2008年之后,中国掀起了生态女性主义的研究热潮。中国的生态女性主义研究,涉及多个方面,如生态女性主义的理论介绍、在中国的传播、研究述评、学科交叉研究、文本解读等,其中应用最广的当属用该理论对文学作品进行解读。

生态女性主义自诞生之初就是探索“女性受压抑和自然被破坏之间的关联”的思想运动,它强调“女性”和“自然”之间的天然联系。所以,该理论把男权社会对自然的压迫和对女性的歧视联系起来,反对人类中心论和男性中心论,反对那些导致剥削、统治、攻击性的价值观,实质上就是反对西方社会的“二元对立”结构体系。生态批评和女性主义发展到今日,它们所关怀的对象都已不仅仅是自然或女性,而是包括了所有二元论中的弱势一方:自然、女性、东方、有色人种、被剥削阶级等等[1]。在本文中,我们将从生态女性主义的角度,深刻探讨《伸子》文本对“男权中心社会”的解构,揭示女性悲剧的社会根源。

二.“伸子”的女性形象

《伸子》是宫本百合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说女主人公伸子为摆脱母亲的控制和追求独立自由的生活,随父前往美国留学,不久在美国与一个大她十五岁的男子自由恋爱并结婚,结婚后的婚姻生活并未像她所想像的那样自由并使夫妻双方得到成长,因此四年后伸子毅然提出了离婚。这是基于作家的亲身经历写成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主要向我们展示了一名年轻的女性,为追求独立自由的生活、完成自我成长所经历的崎岖道路。

作为佐佐家的长女的伸子,对兄弟姐妹的爱不言而喻。例如,从美国刚回到家的伸子,见到母亲就急忙询问刚出生的妹妹的情况,面对久别重逢的弟弟妹妹,她激动不已。之后,留在日本国内的伸子,与弟弟妹妹们的交往更为频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弟弟们之间的交往,可以看到伸子对弟弟们成长的关心、弟弟们对她的依赖。比如,弟弟兴奋地和姐姐讲培养仙客来的种种;在伸子与娘家决裂而搬出去居住后,与弟弟妹妹们的交往也未断绝;弟弟和一郎因恋爱的烦恼而向姐姐伸子敞开心扉。但是,尽管姐弟情深,伸子在婚姻问题上并未被封建的守旧思想所束缚,不会为了家族利益选择丈夫。

作为女儿,伸子对父母有着骨肉亲情,但同样她自立意识很强,不会被父母左右。她之所以与父亲远渡重洋前往美国留学,主要目的就是“找个能按自己的理想来生活的机会”[2]35,与父亲一起前往美国留学是她自立的第一步。因为伸子的母亲多计代个性很强,又把自己人生中未能完成的的希望强加于伸子身上,所以如果不从父母的身边逃离出来,她就必然会受到母亲的限制,没有行动的自由。关于恋爱对象,伸子不仅没有找一个让父母觉得体面的、“门当户对”的人,反而与一个大她十几岁、一无所有的穷留学生恋爱并结婚。虽然知道这与父母心目中的理想女婿有巨大的差距,但是伸子为了维护独立自主的生活,她“自己不打算后退。哪怕到了最不好的情况,成了终生感情上不和的原因。”[2]69可见其自立的决心之强烈。在伸子与丈夫佃分别回国并与伸子的父母同住之后,双方间的矛盾冲突开始显现出来了。母亲把对佃的不满几乎都转嫁到伸子身上,母亲的强势和不原谅人的性格,最后终于激起了伸子的反抗。养子事件和之后的作品事件,伸子都坚守自己的立场,不屈服于母亲,养子事件的结果是伸子夫妇从娘家搬了出来,作品事件则导致伸子与父母彻底决裂。由此可见,伸子个性之强烈,与父母对抗之激烈。

作为妻子,伸子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社会所颂扬的“贤妻良母”。求婚时,伸子就明确提出“不放弃事业”和“暂时不要孩子”,这在近百年后社会已经有相当进步的今天看来,也不是每个女性都可以说出口并且能够坚持做到的。婚后的伸子,也是可以随心想睡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也不会被家务缠身,可以从事自己想做的写作事业。总之,即便是已经结婚的伸子,她仍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活法生活,继续工作,不生孩子,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保持着独立。但是,随着日子的长久,尤其是和母亲的几次冲突,伸子慢慢发现丈夫的虚伪、伪善、气量狭小、自甘平庸,这与一直追求积极人生、更丰富的自我发展的伸子显然是格格不入的。她觉得“在自己面前逐渐展开的是什么样的道路呢?不就是一条消灭一个女人作人的道路吗?”[2]217,虽然伸子也尝试修复夫妻间关系,但是多次努力后反而发现丈夫更加虚伪的一面,最终伸子选择了离婚。

如上所述,不管是作为“女儿”的伸子还是作为“妻子”的伸子,她始终都没有放弃自我,迷失自我,而是为了实现自我,勇敢的以一位“女斗士”的姿态反抗父母和丈夫代表的封建家庭。

三.对“家父长制”的反抗

伸子所处的时代正是大正时期,当时日本正处于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大正民主主义风潮席卷至文化的各个领域,但是在家庭关系中“家父长制”仍然占主导地位,具有绝对权威。在小说中,父亲的出场并不多,因为父亲整日忙于事业,表面上好像母亲主导着家中的一切事务。但是,从“在晚上或什么时候,双亲在悄悄地谈着什么话的当儿,伸子无心之中走了进去,他们马上就会沉默起来”[2]110,“我和你爸爸也一再商量过,反正你是离不开他的,我们的意思,倒不如爽性把佃招赘作养子吧。”[2]135,136在因养子事件和母亲冲突升级,父亲喊出“好,滚出去!你舍弃得了父母的话,我也就算丢了一个孩子。好,永远给我滚出去!”[2]144等可以看出,伸子的父母始终是统一战线的,母亲只是父亲的“代言人”。

关于伸子的自主结婚,泽田章子曾评论道:“百合子的结婚,说起来是旅行时的事情,而且也未得到父母的同意。如果是现如今,倒怎么都会有的,但是在大正时代中期,结婚是‘家’与‘家’之间,凭媒妁之言的习惯根深蒂固的时代,所以真的是非常大胆的结婚。这里也可以看出百合子不畏世俗、坚持自己想法的生活方式。(笔者译)”[3]47。确实,虽然当时的日本已经走上了近代化的国家道路,但是社会的方方面面,封建陋习特别是“家父长制”下的“家”制度,还是顽固地存在着。

对于自己的娘家,伸子反抗了“父权”,对于她和佃的家,她同样挑战了“夫权”。按照日本的家父长制,结婚后,伸子的丈夫佃成为伸子的家长。但是,在婚前伸子就明确提出“婚后继续工作”和“暂时不生孩子”。在那个时代,“丈夫是天,违背天意会受到惩罚”,特别是“生育”自古以来被看作是女性的义务。伸子拒绝生育这一点,和社会生态女性主义的主张是一致的。社会生态女性主义是生态女性主义的一个分支,该理论否认女性“天生”具有关怀和生育的特性。这种直接将“生育”和“女性”的关联剥离的主张,是对男权统治社会的直接宣战,它否认了女性是“生育的工具”,宣誓了女性在“生育权”方面的话语权。伸子在结婚后也并没有像其他的家庭主妇那样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她会睡懒觉,也不必做家务,甚至还经常丢下丈夫去旅行。这些都与当时家父长制的要求是完全不相容的。

对于伸子同时又是现实生活中的百合子这种向两个“家”反抗的行动,正如日本文艺评论家本多秋五在《宫本百合子—其生涯和作品—》一文中指出:“从去美国游学到前往苏维埃,从19岁到28岁的十年间,可以看作是宫本百合子作家生活的第二期。(中略)这段时期,通过结婚打破父母的家的秩序而逃离,更作为从事文学工作的一个女人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从双重意义上可以说是描写‘破家女’的自身体验的时期。”,“女斗士”百合子用实际行动反抗了家父长制。

四.对男尊女卑思想的批判与反抗

按照生态女性主义的观点,地球上所有的生命没有上下高低之分,没有贵贱之分,所有生命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网,相互关联。生态女性主义的实践在本质上是反等级制的,她们意识到,要彻底消除女性压迫,就要消除等级制度。[4]55但是,一直以来的社会观念,都是男性居于上位,女性是下位的、从属的“他者”。日本自古就是典型的男尊女卑、男权至上的社会结构,反映在教育上,则是对女性实行“贤妻良母式”的教育。不管是日本政府1890年公布的“旧民法”还是1898年完成并沿用至今的日本“新民法”——《明治民法》,都从法律上保证了男性的特权和对女性的控制权。“旧民法”和明治民法都规定了户主及家族、婚姻、亲子、亲权、监护、亲族会、抚养义务等项内容,基本精神在于确认和维护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家族制度,规定“户主是一家之长”,强调户主在家族中的统治地位;轻视家族成员的个人人格和权利。在婚姻关系上规定了夫权,确认了夫妻间的不平等关系。妻从属于夫,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在继承制度上,两部法典都将日本封建社会的家督继承制度保留了下来,沿用封建时期固有的户主权利和义务的继承,由此使日本传统的封建继承制度得以延续。[5]93

《明治民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直接将妻与未成年人、禁治产人并列为无能力人。被视为“无能力人”的女性,其家庭地位、社会地位之低下及活动范围之狭窄可想而知。关于女性离婚权,《明治民法》第813条规定,妻子只有在丈夫犯奸淫罪并被判刑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反之,丈夫只要发现妻子与人通奸,就可以立即提出离婚。关于日本女性的离婚,在21世纪的今天,也是异常艰难的。新华网2015年12月17日转载《文汇报》的一篇报道《男性氏族传统仍具强大生命力》一文中就提到,日本最高法院在处理“日本女性在离婚后六个月内不得再婚的《民法》规定是否违反宪法”的民事诉讼时,最终裁决“禁止时间超出100天的部分违宪”。在社会文明如此进步的今天,日本的女性自主离婚竟还有如此限制,更不用说百余年前伸子所处的时代了。世界经济论坛2014年发布的《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在男女平等程度上日本排在第105位,可见日本社会男女不平等制度的社会根源之深、之顽固。《明治民法》通过立法的手段,将旧民法中受到一定削弱的户主权,在新民法中得到加强,实质上是将男尊女卑的思想法制化。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热情奔放、向往自由的伸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这种男尊女卑、夫尊妻卑的不平等制度发起了反抗。她颠覆了“妻子=母亲的女性作为‘贤妻良母’主内、丈夫=父亲主外”的“男权中心”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规范,在自己的小家庭内部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男女平等。正如本多秋五所述,百合子就是“一支箭”,她向当时的男尊女卑的社会射出了反抗之箭。

五.结语

纵观百合子的一生,自“伸子”时代以来,作家的女性意识愈来愈强烈,个人的人生经历也促使作家在思想上日渐成熟,最终走上了社会主义革命这一正确的道路。作家“人生三部曲”小说的女主公伸子,也一直在寻找事业和家庭的平衡,伸子所苦苦追寻的答案,生态女性主义者已经给出了解答。女性要想获得真正的平等与个人人格的全面发展,只有通过建立一个平等、多元的两性和谐社会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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