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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习武风气的弊端探究——以湖南新化横阳山为个案*

2019-11-26屈晨曦陈永辉

体育科技 2019年6期
关键词:拳师习武阳山

屈晨曦 陈永辉 陈 勤

农村习武风气的弊端探究——以湖南新化横阳山为个案*

屈晨曦1陈永辉1陈 勤2

(1.湖南警察学院 警务指挥与战术系,湖南 长沙 410138;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体育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运用文献法、口述法等研究方法,以武术之乡湖南新化横阳山为个案,对横阳山习武风气改革开放以来在横阳山农村社会发展建设中带来的弊端及成因进行探究,提出新时代要加强对这些弊端的规避建设,变不利为有利,为农村乡风文明服务,促进当地农村公众集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尚武精神形成。

习武风气;农村社会;习武圈子;武力习气;规避;新化横阳山

习武风气,指的是地域民众习武形成的爱好或习惯,是对一个地域的武术文化内涵、人文素养,以及习武群体各方面性情的一种体现。农耕社会,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具有传统习武的习俗,习武风气浓厚。习武风气是一把“双刃剑”,既有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一面,也有不利于农村社会发展的一面。我们不仅要关注诸如武德、武术礼仪、武术谚语等武文化带来的广泛性、积极性影响,也要关注诸如“习武圈子”、打斗等武力陋习带来的小范围的不利影响。习武风气对农村社会发展建设的影响会因所处环境、时间和民众对习武风俗的认知程度不同而不同,选择某一地区作为研究个案,仅仅是为了说明农村习武风气对农村社会发展建设具有这方面的影响存在而已,并不是针对所有尚武的农村。另外,本研究主要研究习武风气在农村社会发展建设中存在的弊端,是希望能引起我们的关注、重视,并主动采取方法规避它们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农村乡风文明发展。以武术之乡湖南新化县横阳山为个案,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开始,主要以70、80、90年代为时间段,对当地传统习武风气在当地村落社会发展建设中存在的弊端进行探究,旨在针对新时代新环境,规避延续下来的传统习武风气带来的不利性影响,创造性的转化其社会价值,为新时代美丽农村建设服务。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具有传统习武风气的湖南新化横阳山为研究对象。横阳山是新化县的地域名称,古称“王爷山”,包括现今的孟公镇、西河镇、游家镇等乡镇。横阳山是新化本土武术“梅山拳”的发源地,该地域的一些村落都有习武风气,如孟公镇的孟公村、红星村,西河镇的沙江村、正中村等,当地村民在20世纪70、80年代都对本土武术有比较高的认同度和喜爱度。

1.2 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查阅近十年来相关文献。同时,查阅新化县志、湖南武术拳械录和湖南武术史等地方史志。

1.2.2口述论证法

对横阳山的孟公村、红星村、沙江村等村的一些村民进行走访,与这些村民进行深入交谈,以他们的口述、回忆为史实,为研究提供丰富有据的历史材料。主要有对拳师教武、村民习武生活化的口述;春节舞龙武术表演习俗的口述;村落打斗事件,以及一些违法事件的口述。

2 结果与分析

2.1 横阳山传统习武风气形成的特点

(1)以地方拳种为支撑,习武风格地域特色明显。“梅山拳”是横阳山当地方圆比较有名的地方拳种,是当地一些村落传统习武风气形成和延续的载体,在邵阳、娄底、益阳一带都有些传承。据村民说,70年代到80年代,附近一些县市的民众多有来新化横阳山寻师习武的,当地的一些拳师也有在周边县市教武谋生的。“梅山拳”过去在横阳山一带叫“王爷山的打”,“打”体现了当地的习武风气。横阳山的“打”,朴实无华,地方特色明显,据《湖南武术史》和《湖南武术拳械录》等书籍记载和阐述。“梅山拳套路短小精悍,结构紧凑,有‘拳打卧牛之地’特点,演练中朴实无华,直来直去,要求手法多变,桩功稳固,步法要实,稳打稳扎,少跳跃。实战对打中重手法,讲功力,要求近身短打,体现了‘蛮狠’的打练风格特点”[1-4]。

(2)习武氛围浓厚,学打、“教打”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据孟公村村民反映,过去横阳山地带习武民众多,70、80年代,有很多成年人、小孩都会跟当地本村或外村拳师学打。“70年代,鹅塘乡正中大队参加武术活动的社员达60%,全乡‘武术之家’100余户”[1]。一些村落的村民常年以教打为生,且都拿到了新化县当时颁发的不同等级的“民间武术传授执照”[3]。过去当地还经常组织一些演武活动。如孟公、沙江等村,每年春节,当地村干部就会组织本地拳师和一些练过打的村民,在春节期间伴随舞龙习俗为村民举行武术表演。据史料记载,“72年春节,孟公、鹅塘等乡村组建农村舞龙武术队受新化县体委邀请,去县城关镇进行舞龙武术表演。”[3]。“1978年8月,鹅塘乡为接待江西、江苏两省群众体育代表团参观,特组织1000人的拳术、500人的棍术、300人的刀术、100人的对打集体武术表演。”[1]。“八十年代初期,横阳山各乡镇相继成立武术辅导站。”[3]。80年代末期开始,横阳山一带陆续出现了多家私人武馆。

(3)民风彪悍,武力习气凸显。新化,古称“梅山”,具宋史记载:梅山,自归化以前,民风彪悍,不服王法,后梅山人虽归服朝廷,但仍保持了以往崇武的传统和争勇好胜的习性,习武之风长盛不衰[1]。彪悍民风促长了武力习气的形成和延续。70年代开始,武力习气凸显,当地人崇尚武力,喜欢“打相帮”[1],意为帮腔,就是本地人不分事件对错,联手对付外人。80年代更有村民搭帮结派,在孟公镇及西河镇周边地区闹事。2004年新化“6.30”案件,就是彪悍民风和武力习气凸显的体现,一伙年青人在以孟公村刘某为主的指使下,为了自身利益,对西河镇原鹅塘乡的沙江村陈某进行了疯狂砍杀,导致陈某流血过多死亡[5]。80年代后期,传统的“争勇好胜”习性被演变成一种“好斗、蛮横”的武力陋习沿袭下来。

2.2 习武风气在新化横阳山农村社会发展建设中带来的弊端

2.2.1习武圈子促长了习武群体的分化,在利益维护上对当地农村和谐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王爷山打”分大、中、小三个拳架,每个拳架都有传承人,并形成了三个具体的分支和传承人体系。70年代,这些传承人在横阳山不同村落培养了庞大的拳师队伍。70、80年代,“教打”(系传授武术)在当地是一个比较时尚的职业,很多拳师都以教打来谋生养家,据资料记载,83、84年新化县体委对全县民间拳师进行了技术考核,有628名拳师取得了不同级别的“民间武术传授执照”[3]。这些拳师在不同村落间形成了不同的地盘和人脉圈子。当地教打有不成文的规矩,一旦村落先请某位拳师来教打,一般这个村落就会成为这位拳师的地盘,圈外不是同门的拳师想要在这个村落教打,不先拜码头就会引发“插厂”砸场等事端,“插厂”是当地的一个民俗事项,当有拳师来村落教打时,本地盘拳师会纠集他的一些徒弟,以各种理由去找叉子,挑事端,以显示拳师的存在感和在当地的“威信”,维护本门派传承分支在本地的威望和利益。80年代末期,孟公村拳师陈福球在孟公镇成立了第一家梅山武术馆,当时西河镇沙江村、正中村的一些拳师纠集一些村民前往孟公镇梅山武术馆砸场,想借此维护他们所谓的传承正统和名声,显示自己的存在和威望。舞龙是当地另一个重要习俗。舞龙中经常发生“团龙”事件。所谓“团龙”,就是一些拳师、或是一些村民以某一理由为目的,故意拦住布龙,提出舞龙、打拳套,不满意就不放行,甚至砸烂布龙。当地一些村落每年春节都会举行舞龙。比如,70、80年代孟公村和红星村龙灯会经常组织龙队互进对方村落舞龙,常会因为一些村落拳师宗派利益和个人名望维护,遭到团龙阻拦,提出演练拳脚,要求鞭炮声不断,武术表演也不能停。所以如果龙队事先不准备好会拳套的人马,就很难应对这些场面。团龙行为客观上讲增加了习俗的娱乐性,给围观村民带来了一些感官上的刺激,但也给村落文明治理带来了难度,增加了村落间村民、拳师矛盾制造的风险。这些行为凸显出了小圈子利益观,虽然维护的是一个宗派分支、一个小群体的利益,但能造成不同传承分支、不同习武群体的对立,最终影响到村落之间的和谐发展。

2.2.2尚武传统促长了武力陋习延续,在社会治安维护上对当地农村和谐发展有一定的阻碍影响

新化古称梅山,自古属南蛮之地,宋代以前,梅山是一个没有开化的野蛮之地,自古不属中央集权统治,当地原住民过着他们自己的“原始生活”。“据宋吴致尧《开远桥记》载:梅山蛮出操戈戟,居枕铠弩,长期不服王法”[1]。正是梅山人“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造就了梅山原住民彪悍的性格。这种彪悍民风推动着本土武术的延续和发展。梅山拳的演练风格就深受当地彪悍民风影响,直来直去,勇猛蛮狠。而梅山拳的延续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当地的彪悍民风,随着尚武传统和彪悍民风的融合,当地武力陋习逐渐凸显,武力成了村民生活中矛盾争端的主要解决手段,甚至成了违法犯罪手段,影响到当地的治安维护。诸如,村民农田放水养禾苗会因为水源和途经渠道问题发生打斗;村民在地基房屋建设中或一些日常生活中也会因为一些个人利益或言语不当而动手;外乡人路过本地,遇有矛盾,一些村民会联合对付。80、90年代到21世纪初期,当地孟公、沙江、正中等村的一些农村小青年,过早退学,组成一个个小团伙,由最初的小混混到逐步发展成地方恶势力,经常用武力手段进行打架斗殴和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给当地社会环境建设带来极大的危害。2004年发生在新化沙江村的“6.30”事件,是新化县,乃至湖南省有名的打黑除恶专项事件[5]。90年代末期,以孟公村刘某为首的团伙逐渐成型,并经常在孟公等地聚集打架斗殴。2004年6月30日,这个团伙主要成员在刘某的指使下来到新化沙江村对陈某进行疯狂砍杀,导致陈某流血过多死亡[5]。这个团伙成员中,大部分都有过习武经历,如主犯号称老大的刘某,孟公镇孟公村人,在当地练过武术,小时候打架就有一定霸气。另一主犯廖某,西河镇正中村人,也从小习练武术。其它一些成员也有在当地跟随当地一些拳师学练过梅山拳的,他们能敢于冲杀在前,充当凶犯,正是凭着自己较强的打斗实力和狠劲,加上当地尚武传统和彪悍民风的影响,促长他们做出这些疯狂行为。生活中这些人都喜欢讲江湖哥们义气,有困难出手相助,只要一声令下,这些“兄弟”就会凭着“武林义气”和“门派规矩”、“兄弟感情”对当事人进行恐吓殴打。所以,很长时间以来这些团伙给当地民众生活带来了较大的恐慌。当前,当地一些乡镇村落以武力解决问题,甚至违法的现象还有存在,一定程度影响到了当地农村的和谐发展。

2.3 习武风气在新化横阳山农村社会发展建设中带来的弊端成因

2.3.1传统小农利益观的影响

所谓小农利益观,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个体或农村特定群体对满足自身,或局部利益的获取所建立的一种片面认知观念,通常以自我为中心,以满足自身的某些需要为重,不考虑群众公共利益需要,带有明显的自私性、局部性,甚至一些不正当性。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6]。可以说利益关系是圈子形成最本质的东西。“利益对于人们的意识判断和行为选择有规范引导作用。马克思明确提出,利益对人思想的形成和行为的选择起决定作用,不存在脱离现实利益的纯粹的思想和意识,任何思想意识都有其存在的现实根源。”[7]我国是一个有典型传统农耕社会特征的国家,农村民众存在有较强的以自身或局部利益为重的求稳的小农生活观念。在我国农村,生活在底层的农村民众也容易形成一个稳定的生活圈子,以寻求生活中在个人利益上的安全保护。圈子就是寻求人际关系的建立,体现的是中国传统的伦理本位思想。圈中人通过人际关系得到利益的认可保护。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指出,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伦理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构成的人与人的各种关系及其原则。中国人“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此种关系,即是种种伦理。”[8]。习武圈子的构建实质是为了建立各种人际关系,实现拳师在村落生活的“脸面”利益,这种“脸面”利益是典型的小农利益观的体现。霍桑实验及沃纳的“扬基城社区”研究证明,在一个大型社会系统中往往存在着几个富有凝聚力的小集团或者说“子群”,这些小集团或“子群”相对于正式组织来说就是非正式组织。这种非正式组织内部有着特殊的关系和规则,大家通过感情逻辑,彼此获得信任。拳师习武圈子就是一个为维护生存“脸面”利益,为生活顺畅打通渠道的非正式组织,拳师之间建立一个固定的生活交往圈子,建立以武为纽带而联系在一起的生活交往方式,大家为了维系感情而互相联系往来,生活中彼此信任,互相照应,这样大家的“脸面”互相形成。我国农村是一个典型的人情社会,“脸面”很重要,小农利益的维护需要有共同利益的群体的支持,群体的关系是建立“脸面”基础之上的,生活中需要大家互相给与面子,维护各自的“脸面”。有了“脸面”,利益才能得到共同维护。

2.3.2尚武思想教育缺失的影响

一个人的行为表现往往主要来自于自身的内在思想认识。习武风气和彪悍民风都是横阳山尚武环境的重要作用力,村民一旦对尚武思想缺乏正确的深刻的认知,就会因习武风气和彪悍民风影响而形成打斗陋习。当代社会以来,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得到比较好的发展和改变,但在农村,尚武仍然是一些农村主要的生活活动方式和生活需求,以武力解决各种争端,在一些农村社会仍然是主要的矛盾治理方式,特别是在一些习武风气浓厚的农村地区,习武之风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正确引导,那么由此带来的武力习气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当代社会以来,农村社会得到很大发展,但传统文化教育、法律教育和普及仍然不够,村民缺乏对尚武文化正确认知所需的系统教育,村民对尚武思想的认知仍然是有限的,是不足的。在横阳山,农村青年动用武力,做一些打斗,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就是对于传统“江湖好汉”、“武林好汉”“武林规矩”的盲目崇尚,这与村民尚武价值取向和道德伦理认知是直接相关的。建国以来,横阳山一带农村虽然学校教育得到发展,但70、80年代当地农村地区的村民接受的思想仍然大多来自于一些民俗活动,通过活动受到“教化”,或来自于他们对习武生活本身的感悟。70至90年代,孟公村村民虽然大部分都喜欢习武,但对“武”和“打”的道德规范认知浅显,也很少受到当地武德的制约。当地还有一些拳师为追求经济利益,重视的是学员数量,忽视了对学打村民的武德教育。现在,当地乡镇村落的一些武术教练,更不是过去那些传统意义上的教打师父,村落传统习武行为和规矩已经随老一辈拳师的去世而淡化。村民对一些习武行为和一些民间典故缺乏道德伦理和价值观上的正确认知,大部分村民学武练打本身的私利性目的明确,很多就是有针对性的为了在本地民风彪悍的环境中生存避免被人欺负,有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生存地位和影响力。所以一旦和别人发生矛盾,那些藏于头脑中的生存价值观念,会直接激发武力行为,并得到充分的释放和张扬。“以武力来解决纠纷是非理性和野蛮的行为,是非法的。但在中国农村现实生活中,一些村民的行动选择根本不会去考虑什么理性和非理性,他们只考虑这种行为是否适合他们争取生存空间,所以总是基于个人的生存境况做出符合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行为选择。”[9]因为缺乏系统的尚武思想教育,一些村民不能真正意义上了解传统尚武文化,习武动机和法律知晓不能融合在一起,所以很容易造成习武行为认知上的严重偏离。

2.3 新时代习武风气对新化横阳山农村社会发展建设带来的弊端规避

2.3.1加强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建设,促进村落公众集体主义思想形成

圈子是一种生存方式,圈子会因圈中人利益观不同而带来不同的圈子利益。利益观是人们对利益获取的根本认识和态度。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认为,人民利益至高无上,这是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根本原则。人类一切活动,均应以服务人民需要为目的。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告诉我们:个人利益要服从于整体利益,以及要正确地把握自身利益尺度,实现自身利益与公众利益、国家利益的协调关系。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有利于民众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根据霍桑实验的证明,非正式组织可以增加同一群体的认同感,增加正式组织的凝聚力,增强个体的整合意识,实现正式组织所无法实现的沟通”[10]。习武圈子是典型的非正式组织,如果要做到服务人民,就要充分利用非正式组织这一功能,加强习武圈子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建设,引导圈子群体成员树立公众集体主义思想。新时代,要审视横阳山习武圈子文化,加强习武圈子群体正确的利益观建设,引导他们树立以梅山文化发展促进广大村民共同受益的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要以梅山拳为载体,强化校园普及教育,扩大学生习武群体,通过多形式的学生习武活动,凝练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文化认同意识。要依靠民间组织力量,加强拳师的科学管理和培养,通过建立梅山地区区域性梅山武术协会,构建梅山地区区域性拳师交流网络,加强拳师之间的交流活动,以发扬梅山文化为共识,凝聚大家力量,提高拳师的集体荣誉感,同时鼓励各乡镇拳师组建乡镇梅山武术协会,发挥自身才智,敢于创新,积极在乡镇各村落开展授武推广活动,组织村民参加各种形式的交流表演活动,培养村民健康的集体荣誉感和利益观。

2.3.2加强尚武思想认知教育建设,促进村落中华民族尚武精神形成

横阳山延续下来的武力习气折射出了村民的生存意识。但村民把武术精神、道德和技艺狭隘的用在了个人利益上,以至于成为一种陋习,说明部分村民存在尚武思想的正确认知方面是有缺失的,表明横阳山各村落延续下来的崇尚武力思想偏离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尚武精神的本质。新时代,国家、民族、社会都需要有尚武精神。但尚武精神不是盲目推崇武力,而是要做到理性和血性相结合、智慧和勇气相结合、法律和正义相结合。新时代,中华民族的振兴和乡土社会的发展需要尚武精神来推动。在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历来崇尚正义、热爱和平,也历来不畏强暴、不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这正是尚武精神的最好体现。新时代我们要加强当地尚武文化认知建设,抵制武力陋习,倡导武德和法制教育,促进村民对中华民族尚武精神的形成。既要提倡全民习武活动,强化村民的防身健身意识,提高村民止戈为武的技能。也要强调武德制约作用,加强武德教育,让武德制约和指引武力行为的实施,更要开展法律普及教育,提高村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在处理和个人利益相关的一些矛盾时,能遵法守法,更能做到以理服人,不先动武、不乱动武,让对方也不敢动武。在大是大非面前,能有大局观和正义感,在正义面前,能以正气做到威武不能屈。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新化横阳山农村传统习武风气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对当地农村社会发展建设存在一些弊端:习武圈子促长了习武群体的分化,而尚武传统促长了武力陋习的延续,对当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这些弊端主要是由于村民传统小农利益观和尚武思想教育缺失形成的。新时代要针对这些原因,加强不利影响的规避建设,促进公众集体主义思想以及中华民族尚武精神的形成。

3.2 建议

在具有传统习武风气的农村村落,新时代村落社会发展建设要充分认识到习武风气可能存在的一些弊端。要以构建美丽乡村为契机,加强村民健康的习武生活化建设,为新时代美丽农村的实现服务。

[1]新化县志编撰委员会编.新化县志[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6:956,955,963,1011,1070,1257-1264.

[2]湖南省体委武术挖整组.湖南武术拳械录[Z].1992:38-45.

[3]湖南省体委武术挖整组.湖南武术史[Z].1990:82-83,100.

[4]陈永辉.梅山武功徒手技击法[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7:2-5.

[5] 湖南娄底“6.30”特大涉黑案始末[EB/OL].新闻频道,https://news. qq.com/a/20060416/001036_1.htm.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9.

[7]孟鑫.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在新时代的指导意义[J].人民论坛,2018(27):99-101.

[8]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南京:学林出版社,1987:80.

[9]郑国华.一种传统武力陋习的考察及对当代的警示[J].民俗研究,2017(4):137-149.

[10]王如鹏.简论圈子文化[J].学术交流,2009(11): 128-132.

[11]涂传飞.社会再生产机制:对民俗体育历史作用的人类学阐释[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1,26(1):19-23.

Exploration on the Disadvantage of the Rural Practice of Martial Arts--A Case Study on Hengyang Mountain, Xinhua, Hunan Province

QU Chenxi, etal.

(Hunan Police Academy, Changsha 410138, Hunan, China)

(1)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梅山武术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项目号:湘教通(2017)452号NO.472;(2)2018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梅山武术的当代价值及实践路径研究》,项目号:XSP18YBC010。

屈晨曦(1966—),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文化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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