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美获得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2019-11-25刘小琴
江西教育A 2019年10期
刘小琴
9月5日,从首都北京传来消息,莲花县六市乡太沙村老人王振美获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1925年出生的王振美,时刻不忘年轻身患重病时,是党和政府以及乡亲们给了自己生的希望,并且立下誓言,感恩奉献、奋发图强。几十年来,他不忘初心,过着“抠门”的生活,却乐于助人、崇德向善、反哺乡梓,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和本村新农村建设。90余岁高龄时,他毅然捐出毕生积蓄50万元成立“振美教育基金”,助力家乡脱贫攻坚和教育事业,并实现了成为中共党员的夙愿。他的感人事迹在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报道后,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热议,并受到广大网友的一致称赞。今年初,94岁高龄的王振美又有一个新的愿望开始付诸实践。他已成为一名志愿者,作为校外辅导员定期为六市中小学的孩子们讲故事,激励孩子们发奋学习。
王振美此前已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等奖项,也荣登过“中国好人榜”,还当选了“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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