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本逐末”不可取
2019-11-25蔡猛
文/蔡猛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中往往使用较大篇幅渲染追责情况,让民众看到事故处理的“强硬”态度,以此来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诚然追责抚慰了民心,但为控制舆情,给人民一个交待,强调降责于安全工作人员,“背锅侠”又怎能不消极保安全,甚至畏惧安全工作?让安全成为无人想管,无人敢管,无人主动管的恶性演变,结果是出现了“舍本逐末”局面。
避免出现“舍本逐末”局面,首先是有效做好舆情应对。一是要“早”,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信息真相,消除与网民的信息不对称差异,疏导舆论;二是要“软”,在危机处置过程中,“官方发布”态度应该要温和,要充当意见领袖的作用,对错误的认识循序引导;三是要“全”舆情危机背后必定有各种意见的存在,在舆情应对时要求主动解答公众疑问,不能回避,更不能回绝,应该辩证设置议题,突出主流认识,辩证引导受众的认识,使受众言论不盲从。
其次,要提升追责法治。生产安全事故追责是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追究到位符合法律精神。事故调查组涉及部门多、人员杂,对事故调查处理的关注点不一,要坚持公平、公正、严肃、认真的原则,在保证调查质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时间,尽快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情况,总结事故的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的措施,找出、找准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不能仅满足于处理了几个人、对家属和社会有交代。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事故相关方,不能采取有罪推论。让相关人员自证清白,这是一个态度问题,更应是一个原则问题。否则,必然会挫伤安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一线安全监管人员中流传:“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检查,没有查清隐患加以整改属于‘失责’;如若没有检查该经营主体,则属于‘渎职’,无论如何都逃脱不了被追责的命运。”如此追责全盘否定了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怎能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最后,要强化调查结果运用。一是要运用调查结果完善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目前在基层使用法规和标准的时候,模棱两可的地方比较多,要通过事故倒逼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系统化,将规范和标准具体化、详细化,必要时可以补充相关的解释细则;二是要推动安全监管方式创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事故调查结论的对照分析能够高效找准安全监管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有利于从运动式粗放的安全检查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三是要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当下很多企业安全做不好,一个核心症结是安全职责错位,认为安全就是安监部门的职责,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下去,通过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主动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剔除认知上的误差,倒逼各类责任主体主动落实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