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包容性的山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分析
2019-11-23王立勇
冯 培,王立勇
(1.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400039;2.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北 武汉430014)
0 引 言
以城市发展的地形环境内断面的平均坡度大于5%、垂直分割深度大于50 m 来界定山地城市。山地城市道路具有以下特点:(1)地形复杂,道路平曲线多;(2)为克服高差,道路纵坡一般较大;(3)山地城市用地紧张,道路红线宽度受到城市用地限制;(4)支挡工程及结构物多,行车视距不良路段多;(5)人口密度较大,步行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
1 山地城市包容性道路设计理念
(1)在路网布局和交通设施规划时,应尽量选择适应山地城市交通特征及用地形态的指标和方法。
(2)树立包容性设计理念,将路侧障碍物对车辆构成的危险降到最小程度,减少驾驶员犯错造成重大损失的概率。
(3)在道路设计时,尽量考虑山地城市道路特点,落实以人为本的道路设计理念。
(4)山地城市道路设计应特别注意与周边景观的协调,避免大填大挖,尽量减少硬质支挡结构物,滨江道路还应预留宽敞的滨江空间,以满足市民的亲水需求。
2 基于包容性的山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
2.1 路网规划时的包容性
山地城市用地条件相对较差,道路两侧建设用地也比较紧张,路网规划时应适当放宽各级道路设计速度的要求,并提高路网密度,以弥补道路宽度较小的缺陷。
在多数山地城市,城市支路通常由于地形的限制无法连通,主要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分流能力弱,从而使干路承担更大的交通压力。所以,在规划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加大城市干路网的规划密度,在道路等级结构中,主、次干路的比例宜高于平原城市。
2.2 对驾驶者的包容性
(1)重庆市江北区三湾路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 车道,设计速度30~40 km/h,坡陡弯急,道路沿线路口和小区开口众多。
在设置有红绿灯的平面小半径曲线位置,由于视距不良,为保障行人及车辆行驶安全,增设辅助信号灯(见图1)[1]。辅助信号灯可以依附于监控立柱布置,减少人行道立柱的数量。
图1 三湾路弯道处增设辅助信号灯
(2)道路侧向净宽是包容性道路设计的重要内容。依据城市道路相关规范,道路侧向净宽属于强制性条文[2]。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规划等各种各样的原因,道路侧向净宽未被严格执行,遗留安全隐患。特别是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侵占道路侧向净宽情况在山地城市中较为常见(见图2)。根据《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设计标准》(DBJ 50/T-278—2018),人行过街设施应根据道路规划,结合地形条件、地上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现状、环境、景观、工程投资以及建成后的维护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等综合比较后确定,并在规划设计时作出预见性的安排[5]。
图2 地下通道出口侵占人行道及建筑限界
2.3 对车辆的包容性
(1)在合适路段增加应急停靠带,提高道路交通的韧性。
山地城市用地紧张,道路车行道宽度基本无富余,加上交通量增长较快,道路基本处于饱和状态。由于道路沿线缺乏应急处理场地,路面上发生的微小事故都有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严重时还可能导致交通瘫痪。
道路设计时应考虑在隧道口、大纵坡起终点一定距离、路基土石方量增加较少,以及用地性质符合规划的路段增加应急停靠带(见图3),用于处理交通事故,在道路、隧道维修时也可用于堆放材料,对提高道路交通的韧性十分有宜。
图3 虎头岩匝道增设应急停靠带
(2)在特殊路段对路面进行处理,并增设防撞设施。
山地城市道路纵坡一般较大,由于车辆性能有差异,驾驶者的身体状态、驾驶习惯也因人而异,由此山地城市道路还应提供包容性的交通安全设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源。2018 年10 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发生的公交车坠江重大交通事故,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般情况下,在道路纵坡超过4%的路段,路面增设环氧抗滑薄层,增加车辆的抓地力。在危险路段,为了降低失控车辆冲上人行道,乃至冲破人行道栏杆的风险,应增加路缘石防撞设施。
2.4 对道路周边小区的包容性
山地城市道路开口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执行。一般情况下,小区出入口位置不应设置在弯道等视距不良处。由于地形的特殊性,如果在特殊路段必须开设出入口,应进行安全性论证,并在道路宽度上留有富余。
例如三湾路上开设有某小区出口,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人行主出入口与车行主出入口重叠,车辆违规停放,网约车、出租车停靠等多方面原因,造成高峰时段小区出入口进出不畅,进而影响市政道路通畅。
由于该路口位于弯道平面小半径曲线位置,按照规范设置了路面加宽,车道宽度和加宽值也采用上限值(见图4)。早晚高峰时段,在小区安排专职交通安全员之后,即便在道路两侧有临时停车的情况下,通行状况也得到了很大改善。
图4 三湾路弯道处加宽处理
2.5 对行人的包容性
人行交通系统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行人的路权在实际生活中经常被侵害,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行人的安全没有保障。山地城市道路设计中,应特别重视路权分配,为行人创造安全、良好、舒适的环境。
在山地城市中,由于地形的特殊性,人行天桥和下穿通道较为常见。人行天桥和下穿通道应以人行流向、流量为主要依据,结合公交车站、轨道车站、大型商业设施、公共活动中心、学校及医院进行布置[3]。人行天桥宜串联设置4 个方向的上、下梯道,避免由于某方向绕行距离较长导致行人强行穿越道路,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见图5)。
图5 人行天桥设计不合理(欠缺一个方向梯道)
地块与地块高差较大是山地城市的特点。在市民出行调查中,步行与车行交通占据同等重要比例,在某些特殊区域,步行交通还超过车行交通。在政府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的大趋势下,道路在设计时有必要在步行需求较大的位置增设步行通道(见图6),实现便捷通勤功能[4]。
图6 经纬大道(重庆总部城段)增设人行步道
2.6 对城市景观的包容性
山地城市道路工程应避免大填大挖,在符合技术要求、交通安全的前提下顺应地形、地势,杜绝大挖大填和高架横穿,力求将道路与周围景色融为一体。
对于已有的支挡结构物,可利用垂吊、攀爬等多种形式遮挡,也可通过在结构物底设置绿化带或采用垂直绿化等方式进行景观美化。
滨河、滨江道路应以生活服务、景观、防洪为侧重点进行设计。道路总体线位应与江岸、河岸保持一定距离,为滨江景观打造预留足够空间(见图7),使道路在承担交通功能的同时,还能成为体现城市形象和活力的滨水景观带,为广大群众提供一条充满多元景观视觉的滨水空间。
图7 滨江道路预留江岸空间
3 结 语
山地城市道路设计应更加包容,在设计时仔细发现并解决行车隐患。不强迫驾驶员强行、被动地改变自己的状态来适应一条道路,不应苛求每一位驾驶员都能够以正确判断、敏捷反应来弥补由于道路本身因素导致的行车隐患,并在驾驶员出现失误时仍能提供一定的安全行车条件,为其纠正错误提供缓冲空间;道路容纳交通的能力应有一定弹性,避免由于一处细微交通事故引发某一路段的交通瘫痪;道路设计要充分考虑到行人的通行需求,加强道路与周边地块的联系,改善出行条件,促进市民交往,实现社会和谐与文化传承。
山地城市道路设计应顺应山势,保护生态,尊重自然,滨江景观要预留足够的滨水空间,让市民真正领略到临水而居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