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坚持安全与畅通并重 协同共治共建共享
2019-11-22
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部署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
2017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在全国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实施依法治理提升工程、交通组织提升工程、交通建设优化工程、交通结构优化工程、交通文明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推动实现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持续增加等“六大目标”,努力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为净化道路通行秩序,《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坚持依法治理城市交通,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管理等难题,及早研究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分时租赁汽车、自动驾驶等新业态。健全城市综合执法体系,保持城市交通秩序常态严管态势,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严治闯红灯、套牌假牌、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违法停车、违法变道、不礼让斑马线以及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
《行动计划》指出,要通过精细科学的交通组织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各地要科学优化城市核心区及重点区域、拥堵点段的交通组织,根据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和道路条件,综合采取措施,缓解早晚高峰主干路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完善路口交通渠化设计,优化交通信号控制技术,提升交叉口通行效率。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提高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道路状况自动感知、交通态势自动研判、信号控制自动调整、交通违法行为自动监测、路况信息自动发布。
针对交通拥堵治理,《行动计划》强调,科学的交通规划、合理的路网结构、充足的停车资源是交通拥堵的治本之策。各地要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配套编制交通专项规划,建立评估反馈和跟踪监督机制;推动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加强停车供给需求管理,推进停车设施建设。
其次,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绿色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交通的发展方向。各地要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优化公交线网、站点布局,加强与交通枢纽、停车场的衔接,促进便捷换乘。提高公交发车频次,延长运营时间,提高服务品质。推广定制客运、社区公交等多元化运输服务形式。加强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系统规划和建设,完善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切实保障通行空间连续性和舒适性。科学设置行人过街设施,推广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和行人过街信号灯,确保行人过街安全。
在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方面,《行动计划》强调,各地要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体行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专题活动。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
2017年6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即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或基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播放一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举行一场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以下称“驾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增强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通知要求,驾校要在校区内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多媒介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有条件的驾校要建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开放。驾校要将文明交通法治课纳入教学学时安排,并由驾校主管人员或资深教师讲授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驾校要组织学员集中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并加强互动交流。
同时,驾校应结合培训课程安排多种形式的交通志愿活动,让学员在劝导服务、路面体验中,切实体会“守法带来平安畅通,违法易酿拥堵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要在新驾驶人领取驾驶证前,集中组织一次文明守法驾驶宣誓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支持、帮助、鼓励驾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并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分步骤、有重点稳妥推进,不搞简单化走过场,不搞“大呼隆”“一刀切”。对驾校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推进台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驾校质量信誉考核。
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2017年,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以“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联合组织开展第六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并提出以下要求。
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迅速成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策划组织系列主题活动。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创新力,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民关注交通安全、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生动局面。
各地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网信部门要鼓励、督促互联网站播发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推送传递守法礼让文明通行的正能量视频。文明办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机动车路口主动礼让制度化、常态化。公安交管部门要深化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协调相关部门在城市、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集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提示。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冬季上下学交通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守法安全出行和自我保护意识。司法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纳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尊法学法守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农村地区普法宣传。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重点驾驶人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安监部门要结合道路运输事故查处情况,及时公布一批典型事故调查报告,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各地要紧密结合人民群众交通出行新变化、新业态、新矛盾,会同新闻宣传部门,在广播电视、新闻门户网站制定主题宣传计划,共享带有主题标识的公益宣传片、海报等宣传资料,提前启动预热宣传,形成媒体公益宣传周、宣传月。要用好新媒体平台,抓住时机,把握节奏,策划主题互动,开展执法直播,形成大小屏互通、网上网下联动,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各地要大力倡导、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共建“交通安全公益联盟”。要通过文明交通进驾校等公益活动,在新学驾驶人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要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向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赠送小黄帽、反光贴、反光背心等交通安全防护品。要充分借助社会名人、公众人物的明星效应,通过录制专题节目,开展公益宣传等方式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专家团、宣讲团、志愿者的作用,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大宣讲、大教育、大劝导等活动。
联合行业组织、企业强化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
2018年3月26日,为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会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召开全国公安交管部门视频会,并向快递外卖行业组织、企业发出联合倡议书,加强警社合作、警企共治,推动快递外卖行业、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共同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快递暂行条例》要求,积极会同快递外卖行业组织、企业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共同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推动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优化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规定配送时间。加大秩序整治力度,严查严管配送员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多次严重违法的,纳入失信记录,督促企业落实清退和禁入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对企业新增配送电动自行车,要督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对企业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要督促设置过渡期,逐步淘汰更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电商物流与快递分会表示,快递外卖行业组织将认真履行行业指导监管责任,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动协同作用,做行业健康发展的引领者。推动建立企业联盟,制定配送员统一准入机制及其行为标准。健全完善行业信用制度,对快递、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员进行信用管理,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曝光,纳入不良企业记录,并推送通报相关部门;对有多次严重交通违法、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配送员,通报全行业清退和禁入。
快递外卖企业表示,企业是交通安全的主体,应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行者。率先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加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完善考核配送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设定配送时间,避免因考核制度不合理导致配送员超速、闯红灯配送。加强内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信用管理制度和配送员清退禁入措施。
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针对交通出行领域存在的各类失信行为,2018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治理分两阶段进行。
通知称,交通出行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涉及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城市交通等多个领域,治理对象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自然人,需要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骤、分领域实施治理工作。第一阶段,治理的对象范围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出租企业(含巡游和网约出租)和铁路、民航旅客(铁路总公司和民航局已分别组织开展铁路、民航领域的失信治理工作)。第二阶段,针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客运驾驶人、出租汽车驾驶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关于交通出行领域失信治理对象,通知要求,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总整理提出交通出行领域失信治理对象名单,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认定后,按照属地结合经营地原则将名单交换至各省(区、市)牵头部门。牵头部门收到名单后要及时组织启动治理工作,由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向名单中的失信治理对象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失信治理对象在收到名单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守信承诺,并按行政处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失信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交通出行领域“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交通”等网站向社会公示。
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启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2019年9月16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天津市举办公交出行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以“公交优先、绿色出行”为主题,通过组织开展多样化、富有群众参与性的宣传和体验活动,深入宣传绿色出行的重大意义,加快推动社会公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理念和行为准则。活动期间,举办了绿色出行主题公益宣传大赛,围绕贯彻实施《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众征集优秀宣传作品,鼓励传播绿色出行理念。此外,绿色出行宣传月活动还将通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城市交通发展回顾、绿色文明安全出行教育、赴公共交通一线体验、关注无障碍出行服务改善、“最美公交驾驶人”推选宣传、学习关爱先进人物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公交出行、绿色出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