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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的国度

2019-11-22金涛

江苏理工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约翰纽约

金涛

摘    要:约翰·厄普代克被公认为小城市中产阶级生活的写作高手,其后期诗集《美国风物及其它》却是为美国大城市而写。以“心物合一”的城市诗学理论来解读诗集中的代表诗作《纽约》,剖析诗歌如何呈现纽约城市地景和隔绝的人际关系。诗眼“分隔的国度”表现在一个意象“电视无处不在”和一个戏剧化场景“说英语不自在”两方面:前者表达了诗人对20世纪90年代受电视文化影响的纽约城市文化的失望,對传统纸媒式微和文学堡垒难以坚守的担忧;后者则用语言冲突例证了外来者身处纽约却无法融入的疏离感受。

关键词:约翰·厄普代克;城市诗学;《纽约》;分隔的国度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394(2019)03-0025-05

一、厄普代克的城市诗集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是20世纪美国文学史上重要的小说家、诗人和评论家,曾荣获除诺贝尔文学奖外几乎所有重量级的文学奖项。他是一位具有强烈“地域感”(sense of place)的作家,是小城市(郊区)中产阶级生活的写作大师。除其早期8则短篇小说和最后1部小说《恐怖分子》(2006)以纽约为背景外,其余小说都以其出生地宾州小城希灵顿(Shillington)和后来定居的马萨诸塞州小城伊普斯威奇(Ipswich Tarbox)为蓝本。然而,其后期诗集《美国风物及其它》破例为美国大城市而写,该诗集成为其少有的城市诗歌集。厄普代克是一位极具风格的成功诗人。亚当·贝格利在2014年出版的《厄普代克》传记里说:“厄普代克的小说过于成功,写诗便成了他的业余爱好。”[1]158由于其小说创作过于光芒四射,以至于掩盖了外界对他优秀诗歌的关注。其实,他的诗歌创作贯穿了其整个文学生涯,从1958年发表处女作诗集《木匠母鸡》开始,至2009年告别作《终点及其它》,厄普代克共发表诗集10部。第九本诗集《美国风物及其它》(Americana and Other Poems)2001年5月问世,收录了其在1993年到2001年间创作的诗歌,这部诗集同样传达了诗人强烈的地域感和生活感。诗集共分四组:第一组(15首)主要写美国大城市(凤凰城、亚特兰大、圣体市、新奥尔良、柯林斯、纽约等)和机场;第二组(13首)写诗人童年记忆、生日和疾病;第三组(18首)写在欧洲、日本、赤道地区等城市的旅行见闻;第四组(16首)写诗人日常生活。与小说中惯常的小城/郊区题材不同,诗集中第一、三组诗歌全部奉献给了大城市。诗集也收录了诗人生日、疾病和日常生活的诗歌,但这些诗是写城市人的生活。因此,该诗集整体上可定义为城市诗集。

乡村与城市(荒野与文明)历来是美国文学两大母题。何谓城市?美国芝加哥学派城市研学者罗伯特·E·帕克定义城市为“不但是个体的人和社会便利设施的聚集,更是一种思想状态、习俗和传统的体现,一种根植于习俗或者发扬于传统的有条不紊的态度和情感”。[2]27城市具有物理结构和道德秩序,二者以独特方式相互塑造和改写。因此,城市成为一种“心物合一”的机制(psychophysical mechanism)。何谓城市诗歌?“如果说美国乡村诗歌反映的是自然的变迁,以及作为其中观察者和参与者的人的变迁,那么美国城市诗歌一定会反映出更为复杂的变迁。它不单是关于人为环境中的人,而且包括能够定义那座城市的丰富活动:经济、政治、宗教、性爱、文化和艺术。城市诗歌不仅是关于城市的诗歌,也不仅是以城市为主题的诗歌。通过诗人和他们的诗歌,一座城市会沉淀和传递给读者无数主题。爱情、性、重生、记忆、死亡这些基本的主题如何在城市的背景之中,以城市的视野来处置。”[3]2总之,城市诗歌是表现城市和城市人的变迁,表达城市的态度和情感的诗歌。换言之,就是用诗歌语言呈现城市何以实现“心物合一”。《美国风物及其它》收录的“城市诗歌”是诗人对城市地景、城市变迁、都市人的生存状态的敏锐观察和批判,以及他对后现代城市的人文思考。厄普代克的“城市诗歌”提供了感受和反思城市的新视角。本文基于“心物合一”城市诗学理论,细读《纽约》一诗,剖析厄普代克如何展示纽约城市独特的物理结构和道德秩序,如何抒写纽约城市独特的主题。

二、“电视无处不在”——电视造成的隔绝

E·B·怀特在1948年如此描写纽约:“曼哈顿就像一首诗。她毫无疑问是地球上最伟大的人类聚居地,其魅力为数以百万计常住居民折服,而她的完整意义仍然扑朔迷离。”[1]115纽约似诗如画,无数诗人为之创作,试图用诗解读这座城市的意义,《纽约》便是其中之一。《纽约》是诗集《美国风物及其它》第一组第十四首诗。这是一首抑扬格五音步不规则韵十四行诗,两个诗节(诗集中共28首十四行诗,另外还有6首16行的十四行诗)。《纽约》诗曰:“电视确实无处不在——/ 新闻、所谓的喜剧。某人感到/ 失望;这是个分隔的国度,难道不是吗?/ 因为在这里某人说英语不自在,/ 在口音交杂吐字不清戴毛线帽的乞丐们之中 / 因一口流利的英语而难为情,/ 他们咕噜着说,“给点小钱吧?”// 这是“地狱”,那天空就像 / 填字游戏的空白处,/ 地铁排出的恶臭令行人却步,/ 玻璃幕墙飞升如饥渴的闪电 / 远远超出令人目眩的期待—— / 这地狱到处是神圣的缝隙,在那里孤独 / 失落的游魂涂脂抹粉并把地狱称为王座。”[4]21

可见,“分隔的国度”是第一节诗的诗眼,围绕一个意象“电视无处不在”和一个戏剧性场景“说英语不自在”展开。开篇直截了当,点出在纽约“电视确实无处不在”之景象,继而用“失望”做评价。语气强烈的反义问句“这是个分隔的国度,难道不是吗?”切中肯綮,揭示电视无处不在的后果。前三行并未使用象征、隐喻,也未铺陈景物,而用近乎白描的手法写出电视造成人与人隔绝的现象。这种写法精练、准确,但是对单单读过厄普代克这一首诗的读者而言,从“电视确实无处不在”推导出“这是个分隔的国度”似乎感觉突兀。殊不知,这短短三行诗句必须以“小说家诗人”大量的小说文本为注脚。

厄普代克被誉为美国“最后一位真正的文人”。“文人”不是普通意义的三教九流之分,而是一种至高的荣誉——对文学文化传承的担当。厄普代克兼具小说家、评论家和诗人三重身份,在文学史上类似的作家并不多。屈指可数的几位,比如哈代、D·H·劳伦斯。对于他们,诗与小说虽文体不同,匠心不同,但传达的人文情怀并无二致。“厄普代克诗歌打动人心之处在于他的诗完全来源于日常生活,自传性或非自传性;以及他游刃有余的语言掌控力,他的诗富有特色、妙趣横生、音韵和谐。然而事实上,当与厄普代克过去20年写成的严肃小说相比较,单看一本厄普代克诗歌的读者总是不能确定这种修辞制胜法是否足以弥补他所有那些在智性上分量稍轻的作品。结果是,研究厄普代克诗歌的严肃读者面临着一种批评真空,抑或需要不断参考他小说的语境。”[5]3939的确,诗人和小说家的双重身份使他随时在两种体裁文本间切换。他常用诗一样的语言写小说,也常把小说中的场景写入诗歌。故其诗歌和小说具有一定的互文性。我们在解读他的诗歌时不得不参照他某些小说的语境。“电视无处不在”就是厄普代克小说里的典型场景。他反复刻画作为家庭日常用品的电视,反复描写观看电视这个家庭生活场景,甚至在小说文本中大篇幅转载电视节目内容。比如“兔子四部曲”之二《兔子归来》中就有14处关于电视内容的详尽描写。20世纪50年代以来,电视成为一种主宰现代生活的大众文化。它不仅是美国中产阶级精神生活的文化表征,而且作为继广播、电影之后的一种新的革命性媒介,也改变着美国人对空间关系和人际关系的感受。与电影和广播相比,“冷媒体”电视给人营造的参与感和亲密感凌驾于现实之上,离间了现实中人与人的交流,造成了人际关系的疏离和隔绝,这正是厄普代克对电视文化批评的核心之一。[6]参照兔子系列小说与电视相关的文本,便不难解读《纽约》第一诗节。第一句“电视确实无处不在”借用了厄普代克小说的电视意象空间,因此,略去细节铺陈,只概括性地点出电视的无处不在性(ubiquity)。

和兔子生活的小城市布鲁尔(Brewer)一样,电视文化在纽约也占据主流。瓦尔特·本雅明认为,到20世纪,纽约已取代法国巴黎成为“世界文化之都”——“如果19世纪的首都是巴黎,那么20世纪的首都无疑是纽约”。历史学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也写到,“纽约成为‘世界之都是19世纪以来最重要的发展。不但标志着作为首要国际力量的美国的支配地位,还标志着美国城市吸引大量移民的历史性时刻”[7]。纽约城既然号称“世界文化之都”,其文化品位和层次本应和兔子生活的小城布鲁尔有所不同,但实际情况是“电视确实无处不在”。诗人毫不掩饰他对纽约电视无处不在性的感受——“某人感到失望 / 这是个分隔的国度,难道不是吗?”

若说电视文化主导世界文化之都,诗人为纽约文化价值与电视不匹配而深感失望,那么“电视无处不在”在深层意义上还揭示了厄普代克对纸质书籍代表的传统文学价值式微的深忧。厄普代克早期诗歌以“轻快诗”(light verse)出名。“厄普代克诗艺驾轻就熟,因此,我们很容易忽视他许多诗歌中严肃的本质。他的大量诗篇试图展示他个人的生命体验,探究个人生命体验对于当代社会的重要性。在表面游戏之下,我们看到诗人努力探究复杂的道德和哲学问题。他也是文学传统的捍卫者,在他的诗歌中我们常常能读到他把文学定位为人生体验的阐释。”[5]3940厄普代克勤奋耕耘,创作了大量的诗歌、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戏剧和童书。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厄普代克赢得了数百万读者量。然而90年代以来他的读者量开始下降。《诗合集(1953—1993)》出版后反响不高,究其原因,并非他的诗不好,而是美国诗歌读者越来越少。尽管这部诗集好评不如预期,但也有20多篇正面评价。其中,X. J. 肯尼迪(X. J. Kennedy)在《新标准》里评曰:“他比如今的诗坛新秀要优秀得多……但他还不足以成为美国的拉金。” [1]156托马斯·迪思科(Thomas Disch)则如此回应肯尼迪的评价:“厄普代克的轻快诗违背了英语诗歌惯例,从而降低了人们对他诗作的关注……但厄普代克是当代最优秀的诗人之一,他有可能成为美国的拉金——前提是美国要有一批诗歌读者。”[1]156  世纪之末,传统纸媒文学受到数字媒体的挑战,他写诗哀叹:“在那无法想象的未来 / 当我死去,谁还会阅读?印刷的书页 / 不过是半个千年短暂的奇迹。”(《作者2005年庆祝生日》选自诗集《终点》)

总之,“电视无处不在”是纽约的一种物理结构又是一种文化秩序。诗人对“电视无处不在”深感失望,因为在他看来,纽约是“分隔的国度”——電视媒介造成纽约人际关系疏离,受电视文化主宰的纽约文化与“世界之都”文化地位不匹配,电视分离了传统纸质文学读者。在“电视无处不在”和“分隔的国度”之间,没有任何文本铺陈,这巨大的文本真空带来了理解难度。这个文本真空需借助厄普代克的小说文本来填补。通过参照诗人小说中对电视文化的批判,则可以解读出“分隔的国度”是厄普代克对纽约文化的批判和对文学传统式微的担忧。

三、“说英语不自在”——外来者的尴尬

“分隔的国度”除表现为“电视无处不在”,还表现在一个戏剧性场景“说英语不自在”。诗人与乞丐在纽约街头戏剧性的遭遇,用语言冲突例证了在纽约这样的陌生人社会中人与人无法沟通的状态。这与惠特曼在《一路摆过布鲁克林渡口》中描写的纽约潮起潮落、渡船摆渡构成的“连接”意象形成对比,这是另一种“分隔”的纽约。

诗中的“某人”就是诗人,被塑造成一个讲英语时会害羞的人,由于在口音交杂、吐字不清的乞丐面前英语讲得好而自觉难为情。这是一个语言冲突问题,更是一个身份冲突问题。语言是社会地位的标签。[8]虽讲同一种语言,但不同的讲话方式暴露出不同的社会地位。诗人讲地道英语,乞丐却不能。诗人毕业于哈佛大学,并很快成为畅销书作家,他代表受过良好教育、经济收入较高的精英阶层。但他个性内敛、害羞,他的自传性散文集标题就是《害羞》(Self-consciousness)。相形之下,乞丐代表受教育程度低、无固定经济来源的阶层。阶层差别是纽约人与人“分隔”的表现之一。阶层差别虽是厄普代克作品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但与威廉姆·布莱克的伦敦诗不同,阶级压迫并非他关注的焦点。夹杂口音的乞丐很可能是移民,这在移民之城纽约不足为奇。移民抑或乞丐,都是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外来者(outsi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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