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当前国企执纪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11-22刘忠红
刘忠红
摘 要:执纪审查任务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也是上级纪委评价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优劣的主要内容。做好新形势下国企执纪审查工作意义重大,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必选之策,也是解决国有企业一些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关键词:国企;执纪;审查
就济南市一季度市属国企业执纪审查总结来看,当前,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不少企业负责人害怕办案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害怕办案影响企业的绩效考核,害怕办案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上级对国企领导人员的评价,造成企业不愿办案或者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有不少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认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少,惩处违纪违法党员少,说明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措施落实到位,对以查办案件多少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持有异议,内心有抵触情绪。
二是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绩效考核中比重不够。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占比较轻,对企业绩效考核评价影响不大,甚至无关痛痒,引不起企业负责人的足够重视。
三是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不畅。《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在国有企业,国企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党委会,决定本企业一切大小事务,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是名副其实一把手,国企纪委书记是党的基层纪委单位,任命形式虽然有企业党委会任命和市委党委直接派驻两种,但目前仍以企业党委会任命为主。
四是国企执纪力量配备不够。目前国企纪委书记大多数都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一般还兼任所在企业工会主席,甚至有的还分管其他具体业务工作,造成专职不专用,精力分散,有心无力。国企各级纪检监组织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严重缺乏,很多子公司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企业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存在不少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不少单位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监察室主任外,别无他人,即使有也大都以其他工作为主,造成国企执纪力量严重不足。
五是国企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不够。目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大多数都存在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与执纪审查工作要求差距较大问题,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往往想办案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想办案却不知道如何才能办成铁案。
六是国企纪检监察人员思想不稳定。在工作上,由于国企纪检监察组织专业人员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人员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又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很多单位年终民主测评工作把纪检监察人员同其他工作人员一个标准、一套程序、一起测评,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遭受恶意差评,责权利不一致让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除了上述六个方面外,当前国企在执纪审查工作中还存在着发生在身边的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笔者认为应当在上面存在的问题中寻找对策。
一、加强纪律建设,推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一是加强国企党的纪律建设。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上级纪委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促进制度刚性落实。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动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问责追究。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厘清并压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完成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的前提。严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所负主体责任,切实使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扛起来。坚持要求将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健全有责任、有计划、有重点、有机制的责任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不同企业逐级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两个责任”报告制度,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对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分解细化任务,跟踪推进落实,主动接受监督。
二、针对企业制定更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评价标准,真正实现党委和纪委各负其责、互相监督。办案的压力要充分传导到企业一把手,消除纪委书记后顾之忧,让企业纪委书记把查办案件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切实做到想办案、肯办案、敢办案、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使命。当前办案仍是纪委工作的主业,不办案纪委就失去了价值。应由本单位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被集团公司纪委查处甚至被检察机关侦办的,追究相关领导的失职责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追究相关领导渎职责任;对办案工作不力、违纪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追究“第一责任者”不作为的责任。严格抓考核和责任追究,对放松主业、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推力不够,致使本单位问题较多的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上级纪委要予以组织调整。
三是针对国企协调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激励企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投入更大的力量。探索对国企效益考核时剔除办案影响和党建投入因素,让企业尤其是完全市场化竞争激烈、微利行业的企业愿意投入更多的人财物,支持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配齐配强专业纪检监察人员,增加培训学习力度,改善办案设施,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使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想办案、能办案、办成案。
四是推动国企针对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解除后顾之忧。从个人收入、政治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努力实现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权责对等,充分调动国企纪检监察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是坚定“零容忍”决心不动摇。通过向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而上的人和事亮剑,形成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进一步推进“四种形态”落地生根,企业各级纪委要把落实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做到管党治党无例外,管企治企全覆盖,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紀律的严肃性和组织的温暖。
六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技能。上级纪委要进一步加强结合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门培训,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明确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找准提升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为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发挥积极的作用。企业自身也要进一步增加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使广大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与执纪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相适应,使大家认清形势,厘清思路,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国企执纪审查工作夯实基础。
十九大胜利闭幕,国家经济和社会结构产生了新的变化,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步伐也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只有坚持突出执纪审查主业,修复企业政治生态,才会更好地为国企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济南齐鲁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 济南 25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