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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合作治理对策建议

2019-11-22陈龙徐婷婷褚艳玲张倩崔晓宇

绿色科技 2019年16期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

陈龙 徐婷婷 褚艳玲 张倩 崔晓宇

摘要:指出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共同体的几点建议,包括建立协同共治机制、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以目标为导向实施环境治理、建立协同有力的绿色发展体系、打造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构建一体化环境信息网络、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强化金融教育与科研的支撑、组建生态研究院等。以供参考。

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合作;粤港澳大湾区

中图分类号:x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9)16-0088-04

1引言

凭借开放的经济结构、高效的资源配置能力、强大的集聚外溢功能、发达的国际交往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支撑区,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一个国际金融中心、两大自由贸易区、三个世界级大港和三大国际机场,创新环境优越,人才资源丰富,经济体量巨大,承担着支持港澳融人国家发展大局、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使命。由于海陆交界特殊的自然环境、高强度综合开发等原因,粤港澳大湾区也面临着复杂的生态退化和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纵观世界一流湾区,无一不以优质的生态环境作为支撑。

环境就是民生,湾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公众对空气清新、水体清洁、土壤干净的需求更加迫切。粤港澳大湾区位于三个地区、两种体制、三个语系的交融碰撞区,研究协同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路径,探索不同政治制度、法律體系、行政体系下的新型环境治理模式,对改善湾区环境、·打造湾区生态合作治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2研究区

粤港澳大湾区位于北纬21°30~24°40和东经111°21~114°53之间,由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九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组成,总面积约5.6万km2。粤港澳大湾区整体上地势较为平坦开阔,以平原为主,占全区总面积的66.7%,另有山地、丘陵、残丘、台地等散布其间,其中丘陵、残丘和台地的面积约占20%左右,全区海拔超过500m的山地面积仅占总面积的3%,主要分布在肇庆、博罗、从化和惠州等湾区边缘地带,最高点海拔1229m。著名的山峰有鼎湖山、罗浮山、西樵山等。

3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3.1缺乏跨区域生态合作顶层设计

地理边界的连接、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环境影响的关联性,决定了湾区生态环境必须作为一个共同体来统筹考虑。由于我国现行管理机制的条块分割,“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特殊格局,湾区城市之间资源要素流动和相互协作较为不足,进而导致各地环境治理必备的资源和信息未实现互通共享,各地区、各尺度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标准等难以统一,继而导致大气质量改善、跨界水污染治理、近岸海域保护等跨行政区环境问题改善效果差强人意。

3.2优势生态资源被大量侵占

湾区人口、资源、生产工具和科学技术等物质要素高度集中,改革开放近40年来其经济连续以超常规速度发展,以仅占全国0.058%的土地承载了全国约5%的人口,产生了12%的GDP。与此同时,城市开发不断挤占生态空间,填海面积达942km2,陆域水体减少996km2,自然岸线及沿海滩涂湿地面积大幅缩减,珠江口沿海成片天然红树林仅存不足3hm2。未来10~20年,湾区人口将增加近1/2,GDP将增加2倍以上,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生态保护将面临更大挑战。

3.3环境污染严重影响民生幸福

由于城镇和工业区连片密集,污染负荷不断增加,而历史欠账较多,湾区环境污染问题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复合型整体格局,特别是行政区交界地带成为“生态重灾区”,最为突出的是跨域水污染问题。珠江口海水水质长期劣Ⅳ类,已成为我国污染最严重的海域之一;153条河涌水体黑臭现象明显,多条河流被挂牌督办;O3污染问题持续加重,PM2.5浓度与国际先进湾区差距较大,生态环境距离公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差甚远。

4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共同体对策建议

结合湾区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参照国内外湾区先进经验,以构建完善的分类分级管控机制为核心,以优先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建立高效的跨界协同共治体系为保障,高标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环境共同体。

4.1建立湾区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机制

建立湾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合作机构,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统筹湾区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实现目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以及法律体系统一。开展湾区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规划,建立相对一致、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体系,针对湿地保护、近岸海域治理、跨域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等出台系列专项行动计划。研究制定跨区域生态合作法律法规,在湿地保护、海岸线保护等领域专项立法,推进将环保执法纳入公安部门,建立湾区环境联合监测监察制度、跨界河流与大气联合共治制度、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制度、环境应急协作处理制度等。

4.2系统实施湾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

构建完善的湾区生态保护体系,率先推行自然资源管理机制体制改革,严格“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控,对湾区山水林田湖草进行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退化土地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森林碳汇工程建设。开展湿地治理与修复,严格保护红树林等滨海湿地,注重湖泊、河口等淡水湿地资源的保护与恢复,构建功能完备的湾区湿地公园体系。控制填海规模,串联湾区海岸带,打通深港、珠澳跨界绿道,实现湾区休闲廊道的互连互通。

4.3以目标为导向实施环境污染治理

4.3.1严格实施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按照“流域一控制区一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实施以控制单元为空间基础、以断面水质为管理目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优化控制单元水质断面监测网络,建立控制单元产排污与海域、断面水质响应反馈机制,明确划分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责任,未达标水质断面所在的控制单元制定专项达标方案。推行水污染第三方治理,突出上下游、支流连片区域联防联治,加快消除城区黑臭水体。探索实施流域生态补偿,重点保证供水水质安全。

4.3.2分类实施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控

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树立标杆城市,力争先行达到比肩国外先进地区的标准。全面深化联防联控,统筹防治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4.3.3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

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人海排污口,实施人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强化港口污染物控制,严控油品质量,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打造低碳生态港口集群。

4.4建立协同有力、分工明确的绿色发展体系

在粤港合作、深港合作等工作基础上,依托湾区产业优势,探索各城市差异化、特色化、梯队化发展模式。以三大优势产业为基础,打造世界级现代产业集群,以深圳为中心,完善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强化前海深港合作区示范功能,合作打造全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湾区创新共同体,打造全球重要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以广州为核心,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集群,打造转型升级与智能制造经济示范区;以香港为中枢,推动粤港澳金融竞合有序、协同发展,培育金融合作新平台,扩大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要素双向开放与联通,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核心圈。

4.5打造互联互通的湾区绿色交通、物流网络

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依托“一中心三网”(世界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多向通道网、海空航线网、快速公交网)体系构建,搭建以铁路、城际等轨道为主,BRT、公交为辅的公共交通网络,实现湾区1小时通达。强化内地与港澳公路、轨道网络的整合,跨界交通无缝对接与口岸建设相结合,推进港珠澳大桥配套口岸、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配套口岸等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智慧交通,建设“1+3+N”湾区智能交通管理平台(1个城市交通大数据中心,交通信号集成平台、交通智能管控平台、交通信息服务平台3大平台,信号控制、电子警察、卡口检测、流量检测、停车管理等N个子系统),实现湾区城市交通的一体化建设与管理。整合港口、机场资源,优化空港海港航线,打造世界级空港群和港口群。发展城市智慧物流,探索建立通过大直径地下管道、隧道等运输通路,对固体货物实行运输及分拣配送的地下管道智慧物流系统。

4.6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环境信息网络

依托信息产业优势,创新环境技术支撑,借助3s、MIS(管理信息系统)、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图形可视化、信息可查询、数据可共享、决策可支撑的粤港澳大湾区“空天地一体化”环境信息网络,涵盖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环境信息数据库、环境信息共享平台、环境质量数字化管理决策平台等,实现对空气、水、噪声、土壤、生态资源等要素的自动监测、数据的共享互通、污染源的动态监管、环境质量变化的动态模拟、环境监察信息的公开公布。

(1)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立环境质量及生态资源自动监测网络,形成一个集中管理的自动监测管理平台,实现各自动监测站点的维护控制、监测数据收集。

(2)监测数据可视化:整合环境监测数据,自动计算空气污染指数、河流综合污染指数等相关指标,运用GIS进行监测数据的叠加、统计分析和动态图绘制,最终以报表、可视化图、环境质量公报等形式进行输出和公布。

(3)污染源动态监管:整合各地区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同时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实现对污染物的反演,并分析扩散趋势。

(4)环境风险预警: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对超标污染物指和引发污染的污染源进行预警预报,并进行污染要素成因分析和污染源追溯。同时根据对现有环境数据的分析进行趋势预判,识别潜在风险。

4.7率先建立全覆盖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以三地现有的试点工作为基础,以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行业为主,适当增加符合交易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将配额现货和自愿减排量同时纳为交易产品,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多行业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碳管理账户体系,将企业或个人的碳权进行惟一性及可追踪性认定,并提供碳权交易、移转与储存的账户管理服务。建立碳排放核算平台,分行业、分账户实现地区碳排放量的自动核算和集中管理。建立碳排放交易系统,实现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交易和监管核证,强化广州、深圳、香港碳排放交易所的服务功能和影响力。建立碳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各类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发展环境权益回购、碳保理、碳托管和碳交易财务顾问等金融产品。

4.8强化金融、教育与科研的支撑作用

4.8.1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强化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建立绿色金融二级市场。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生态建设项目。利用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项目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发展绿色投行业务,开发绿色金融债、绿色资产证券化等适合绿色生态建设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产品,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发行标准化债权产品,加大生态项目投资。

4.8.2强化教育科研支撑

强化学校环境保护教育体系建设,逐步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环境专业向实用型转变。加大环保科研投入,整合环境技术研发资源.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研究院,强化资源环境、生態环保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

4.9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研究院

加大环保科研投入,整合环境技术研发资源,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研究院,强化资源环境、生态环保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形成源头控制、清洁生产、末端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成套技术,为重大环境问题提供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助力发展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展湾区环境基准和标准相关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更新污染物质控制标准,增加并细化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提高现有项目的环境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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