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服务贸易效率及潜力分析
——基于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
2019-11-22万红先冯婷婷
万红先,冯婷婷
(安徽财经大学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自2013 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建立起了不同程度的经济联系,双方的贸易往来不断加深,与此同时,我国的服务贸易规模也在逐年扩大。根据WTO数据库数据显示,2018 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呈延续增长态势,同比增长了11.5%,已经连续5 年位居世界第二。在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国的服务贸易市场正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服务贸易伙伴日益增多。目前,中国已经与全球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服务贸易往来,已有14 个国家与我国建立服务贸易双边合作机制。服务贸易规模和市场的不断扩大显示出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巨大潜力,近年来服务贸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外贸增长的新亮点。然而,中国服务贸易延续稳中向好态势发展的同时,依然还存在服务贸易长期逆差、服务贸易竞争力较低以及占服务贸易总额占比偏低等问题。
一、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的贸易往来愈发频繁,相关研究成果逐年剧增。其中,对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结构特征(申现杰和肖金成,2014[1];公丕萍等,2015[2])、贸易竞争性和互补性(孙致陆和李先德,2013[3];谭秀杰和周茂荣,2015[4];王广宇等,2016[5]),以及双方经贸合作发展状况(刘佳骏,2015[6];罗清和曾婧,2016[7])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颇为丰硕。目前关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货物贸易方面的研究文献较多,涉及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服务贸易的研究较少。只有极少数学者(成蓉和程惠芳,2011)[8]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个别国家之间服务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进行了研究分析,但缺乏系统性的指标研究。近年来,有关中国服务贸易潜力测算的研究开始涌现(卢现祥和马凌远,2009[9];许统生和黄静,2010[10];刘正凯,2012[11];黄满盈,2015[12];李计广和王红梅,2017[12]),但鲜有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服务贸易潜力进行系统实证研究的文献。
国外学者对于贸易效率测算方法的研究较早,Farrell(1957)最早提出的技术效率的前沿测算方法成为效率测度的基础。后来经过不断完善和发展,Aigner 和Chu(1968)提出了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并将生产率分解为技术前沿和技术效率两部分。该方法认为随机扰动项由不可控的随机误差项和人为可控的技术损失误差项两方面组成。将这一方法引入到引力模型中,可以很好地解决传统引力模型在数据拟合中出现的无法回避的计量技术和经济问题,在“前沿水平”上估计双方贸易潜力及效率的随机前沿函数模型由此应运而生。目前,国内外学者将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用于分析货物贸易出口潜力的研究相对比较多(施炳展和李坤望,2009[14];朱甜甜等,2018[15]),而利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分析服务贸易潜力的研究则相对匮乏。
从现有的相关研究来看,虽然已有研究采用随机前沿分析方法对中国的贸易潜力进行了讨论,但是涉及服务贸易的文章仍相对不足,且鲜有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服务贸易潜力和效率进行研究的文章。鉴于此,本文将采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2000—2018 年我国与“一带一路”18 个样本国家间的服务贸易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并尝试从多维距离视角出发(包括经济距离、地理距离、文化距离和制度距离)考察各项指标对双方服务贸易潜力的影响,同时对于影响双方服务贸易非效率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从而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合作提供有效政策建议。
二、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构建
(一)理论模型
引力模型是进行定量贸易研究的重要工具。文章采用Kalirajan(2008)[16]的引力模型来估计随机前沿技术。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一般表现形式如公式(1)所示,进一步由于随机干扰项的存在,双方贸易量的最优水平又可用公式(2)来表示:
其中,Xijt是指影响潜在贸易流量的决定因素;表示t 年国家i 和国家j 可能达到的最佳贸易水平,但该值因受到各种外部条件的限制往往不能达到最大值,双方贸易量的实际值亦可用公式(3)来表示:
在上述公式中,TEijt为贸易效率,该值介于0和1 之间。μijt为贸易的非效率项,当 μijt=0 时,说明双方贸易量达到了最大值,此时不存在贸易的非效率;当μijt>0 时,表明双方贸易量并未达到最大值,则存在贸易的非效率。式(5)表示非效率项的时变函数,当η=0 时,非效率项不随时间变化;反之,非效率项具有时变性。
(二)变量选取
基于上述理论模型,本文在构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时,选取的被解释变量为双方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影响双方服务贸易潜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双方的国内生产总值、人口数量以及四个贸易距离变量(经济距离、地理距离、文化距离和制度距离);在检验影响双方服务贸易非效率具体影响因素时,选取的变量主要有双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贸易伙伴国的经济自由度水平以及双方是否签订区域服务贸易协定。模型具体变量的理论说明及数据处理如表1 所示。
表1 模型变量的理论说明与数据处理
(三)模型设定
基于此,本文构建了经济规模、人口、贸易距离以及贸易非效率项影响因素等变量与双方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的函数方程。对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两边取对数后,得到表达式:
其中,TRADEijt表示t 年i 国与j 国的双边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GDPit与GDPjt为双方的国内生产总值,POPit和POPjt分别为两国的人口数量,Deijt、Dgijt、Dcijt、Dzijt均为贸易距离变量,分别表示两国的经济距离、地理距离、文化距离和制度距离。
进一步,综合考虑影响贸易非效率的各种因素,本文主要选取在短期内容易随时间发生变化的影响因素,纳入到服务贸易的非效率项中进行验证,具体公式为:
其中,Valueit与Valuejt分别表示两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Freejt表示j 国的经济自由度水平,SRTAijt表示i 国与j 国是否签订区域服务贸易协定。
三、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基于上述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设定,使用Frontier 4.1 软件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服务贸易潜力进行测算。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文章只选取了18 个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作为研究样本④18 个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分别包括:奥地利、捷克、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新西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俄罗斯,资料来源于中国一带一路官网。,样本的时间间隔为2000—2018 年,有效样本为342 个。数据主要来源于OECD 数据库、世界银行数据库、CEPII 数据库、Hofstede 官网、美国传统基金会、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等。
(二)模型检验与实证结果
1.模型的检验分析。在对模型进行估计之前,首先要对随机前沿模型的适用性及时变性进行检验。分别设定零假设H0:γ=μ=η=0 和零假设 η=0,然后基于约束与无约束两种情况下的对数似然值分别计算LR 统计量,并与1%显著性水平下的X2分布临界值进行对比,以判断是否接受零假设。检验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模型检验结果
依据表2 给出的结果,模型在进行适用性及时变性检验时的LR 统计量均大于其相应的临界值,均拒绝其原假设。γ值不为0,说明双方的进出口服务贸易中均存在贸易非效率;η值不为0,即该随机前沿模型具有时变性。因此,本文采用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研究方法是合理的。
2.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回归结果分析。前文的检验分析验证了贸易非效率的存在且具有时变性,下面将使用Frontier 4.1 软件对面板数据进行回归,模型的具体回归结果如表3 所示。
表3 模型估计结果
如表3 所示,模型中各变量的回归结果与理论预期估计结果大体一致。其中,参数γ的估计值为0.884,且通过了1% 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说明贸易非效率项是影响双方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具体变量解释如下:
(1)从经济规模来看,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GDP 前的系数均显著为正,其估计结果与预期一致,说明双边经济体的经济规模对双边贸易额的提升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在双边人口数量系数的估计中,作为出口国的中国人口数变量前的系数估计值显著为负,表明我国的人口数越大,则国内的经济市场就会挤占一定的国外市场份额,其对外贸易额会相应减少;作为进口国的“一带一路”国家人口数变量前的系数估计值通过了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符号为正,说明随着“一带一路”国家人口数量的逐渐增多,其市场消费能力越大,相应的进口额度也会增加。
(2)从贸易距离来看,双边的地理距离(Dgijt)前系数显著为负,地理距离代表的是双方在空间上的贸易成本,也反映出服务贸易商品在国际市场上所具有的竞争力水平,是贸易的重要阻力。双边的经济距离(Deijt)前的系数符号为负,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是由于中国与样本国内的“一带一路”国家间的需求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不利于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从而削弱了其对于双方服务贸易流量的提升作用。双边的文化距离(Dcijt)与制度距离(Dzijt)前的系数符号均为正,与预期符号相反且均为通过显著性检验。
(3)从贸易非效率函数的影响因素来看,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Valueit)前的系数显著为正,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而贸易伙伴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Valuejt)前的系数为负,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这些“一带一路”样本国家的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对贸易非效率存在负向效应,即对双方的服务贸易发展起到正面促进作用。这可能是由于此次研究选取的样本国家多数为发达国家,其较高的服务业发展水平对双方服务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较中国更为明显。此外,贸易伙伴国的经济自由度(Freejt)和双方是否签订区域服务贸易协定(SRTAijt)前的系数均显著为负,与预期符号一致,表示这些样本国的经济自由度水平的提高和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签订对贸易非效率存在负向效应,即这些因素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双方服务贸易流量的提升。
四、双边服务贸易效率及潜力分析
(一)双边服务贸易效率分析
利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双边的服务贸易潜力进行实证检验后,根据实证结果可以得到我国与“一带一路”18 个样本国家的服务贸易效率估计值。由于篇幅有限,本文选取了样本时间间隔的起止年份2000 年和2018 年,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间(2001 年)、金融危机爆发时期(2008年)和“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时期(2013 年),共计5 个年份18 个国家的服务贸易效率估计值,并对在样本区间年份内每个国家的服务贸易效率测算值取了算数平均值进行排序。如表4 所示。
表4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服务贸易效率估计值
根据输出结果,双方服务贸易效率的平均值为0.156。这意味着中国与“一带一路”18 个样本国的整体服务贸易潜力远远没有实现,还有很大开拓和释放的潜力空间。第一,中国与大多数样本国家间的服务贸易存在着非效率。除了意大利、日本、韩国外,其他样本国家的服务贸易效率均值在样本年份间均处于0.4 以下,尤其是像拉脱维亚、斯洛伐克、匈牙利、爱沙尼亚和波兰等效率值非常低的国家(其样本效率均值均低于0.1),存在着巨大的贸易潜力可挖掘。第二,中国与“一带一路”样本国服务贸易效率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韩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家,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而双方服务贸易效率排名靠后的国家主要为一些与我国服务贸易往来较少的国家,造成双方服务贸易效率值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不足。第三,从趋势上来说,中国与“一带一路”18 个样本国在2000—2018 年间的服务贸易效率值大体呈现上升趋势,但整体效率水平并不高,仍有待进一步提升。自2001 年中国加入WTO 后,双边服务贸易效率持续递增,虽然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双边贸易产生了一定的外部冲击,但自2013 年以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提出与持续推进,双边服务贸易的发展又迎来了新一轮的机遇。
(二)双边服务贸易潜力的测算分析
根据实证结果,进一步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样本国家在2000—2018 年间的服务贸易潜力及双方服务贸易的提升空间进行测度分析。其中,双方服务贸易潜力=实际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服务贸易效率;服务贸易提升空间=(服务贸易潜力/实际服务贸易额-1)×100%。限于文章的篇幅,表5 只列出了2000—2018 年间中国与“一带一路”18 个样本国的服务贸易潜力各测度指标的均值结果。
由表5 可知,首先,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实际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均远低于其服务贸易潜力值(即最佳贸易水平),说明双方的服务贸易潜力仍存在巨大的潜力释放空间。与我国服务贸易潜力值排名前三位的国家分别为:日本、韩国和意大利;而与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服务贸易潜力值则位居后三位。其次,双方服务贸易提升空间的估计值均为正值,进一步说明双方的服务贸易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我国与多数样本国家的贸易提升空间基本维持在10%以上的水平,其中,我国与拉脱维亚和斯洛文尼亚两国的服务贸易提升空间的估计值较高,分别达到了82.33%和75.92%;而与意大利(0.30)、日本(0.79)和韩国(1.33)的服务贸易提升空间的估计值则处于较低水平。最后,我国与多数样本国家存在“高贸易效率”与“低贸易提升空间”并存的贸易现象,也进一步说明了国家间应该通过提高贸易效率水平来推动双方服务贸易潜力的释放,从而缩小贸易的提升空间,拉近双方贸易距离,推动双方服务贸易的实现快速发展。
表5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双边服务贸易潜力估计 单位:百万美元;%
五、结论及对策建议
文章基于多维距离视角采用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中国与“一带一路”18 个样本国家2000—2018 年的服务贸易潜力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双方的经济规模、贸易伙伴国的人口数量、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和经济自由度水平以及双方签订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等因素对于双方服务贸易流量的提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而中国人口数量、双方的地理距离等因素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双方服务贸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总体来说,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的服务贸易效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双方的服务贸易潜力仍有较大的释放和提升空间。根据本文实证结果,并结合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拟提出如下建议:
(一)依托传统服务产业,拓宽服务贸易发展空间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服务贸易效率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还具有较大的潜力释放和提升空间。因此,应充分挖掘双方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巨大潜力,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效率。重点开拓存在服务贸易潜力不足及服务贸易提升空间较大的国外市场,适时调整和优化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式。在依托传统服务产业着手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服务贸易往来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双方在附加值较高等新兴服务业领域的贸易合作。进一步拓宽贸易发展空间,以更好地适应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环境,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路径,构建服务贸易发展新格局
从实证结果可以看出,双方服务贸易潜力的影响因素涉及多个层面,且影响程度不一。因此,应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优先选择那些经济规模较大、人口数量较少、与我国地理距离较近的国家或地区作为服务贸易的重点开拓市场。同时,要善于运用不同的服务贸易交易模式进入国际市场,在规划双方服务贸易的战略路径时,应充分考虑贸易伙伴国的经济自由度水平、服务业发展状态及是否与我国签订贸易协定等因素对双方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服务贸易战略路径,构建双方服务贸易发展新格局。
(三)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服务贸易的研究较为缺乏,主要原因在于其相关的服务贸易数据统计不足,数据缺失现象较为严重。数据主要来源于OECD 数据库和UNCTA 数据库,数据获取途径较为单一。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双边服务贸易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市场主体的信息交流与统计合作。基于各国实际情况,完善中国与“一带一路”各国的服务贸易数据的采集工作,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区域合作机制建设
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在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合作方面具有一定的战略优势。因此,我国要深化落实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对外承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协议,重点与“一带一路”国家签订服务贸易与投资合作协定。根据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现状,制定符合现状的具有阶段性和针对性的服务贸易合作促进计划,在符合双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适当的放宽双边服务贸易限制条件,予以适当的减免政策,降低双方的贸易成本,减少服务贸易效率损失,共同推进一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建设,为服务贸易深入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