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2019-11-21田光辉
田光辉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基建处,四川 遂宁 6290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安全管理等,工程造价管理是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建设工程项目各参建方所关注的核心[1]。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管控好坏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的最终造价和建设工程投资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 概述
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具有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投资额度大,建设周期长、风险高等特征。工程建设全过程分为前期基础工作(立项审批、工程招标、勘察设计、项目报建)、建设实施工作(合同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工期管理、变更管理、资金管理)和竣工结算工作(竣工验收、决算审计、资产交付、档案管理)三个阶段。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工程造价在不同阶段表现出来的形式不一样如图1 所示[2]。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随着项目推进逐步接近实际造价的过程,具有动态化、信息化、全员化、全程化的特点。建设工程最终造价以结算审计报告为准。
图1 建设项目多次计价示意图
2 建设工程造价管控中存在的问题
2.1 前期基础阶段
2.1.1 决策阶段,建设工程投资“三超”现象较为突出
“三超”是指施工图预算高于设计概算,竣工结算高于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高于设计概算。主要原因:一方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人员缺乏工程项目实际经验,致使所编制的项目建议书粗略,不够严谨完善;另一方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编制前未做深入详细的市场调研和科学预测,编制过于简略,缺乏广度和深度,报告结论的不确定性影响可行性和科学性。“三超”现象必然导致建设单位不能有效管控好工程造价。
2.1.2 设计阶段,方案优化程度不够,深度不够
首先,受《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104 年8 月25 日)影响,设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设计时首先考虑是建设项目的结构安全,再考虑建筑创新和设备及技术创新,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很少考虑工程造价;其次,国内现行的建筑设计偏低的取费费率(设计费用低)和建设周期长(服务时间长),因而设计人员不可能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优化设计方案,致使设计粗糙,设计缺陷多;最后,建设单位缺少专业人员对设计全过程进行必要的跟踪、监管和审核。
2.1.3 招标文件编写不规范性,文件内容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
招标文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报价的基础和竣工结算编制的依据。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下,若招标文件不规范性,文件内容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必将导致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不清晰、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问题,导致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不高,加大了建设工程造价管控的难度,严重的会引发索赔。
2.2 建设实施阶段
2.2.1 责任主体履职力度不够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分别是指建设单位、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个责任主体都有明确的职责,既分工又合作。但在建设实施阶段,个别设计单位不能及时处理施工中技术问题或设计中的缺陷,对设计变更把关不严;个别监理单位不能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对项目进行全方面的有效控制,监理单位的监管效果不好;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有偏见,会产生明显的抵触心理,使得两者间的协调配合难度加大,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2.2.2 没有从严控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个别建设单位派驻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缺乏责任心和专业技能,对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和设计变更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到位,在未对设计变更方案、变更内容和价格认真负责的审核前提下就随意认可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造成工程造价的恶意增加,甚至于施工单位恶意骗取工程款。
2.3 竣工结算阶段
2.3.1 竣工结算资料编制不规范,不齐全
施工单位在绘制竣工图和编制竣工结算书时不完全依照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文件上的约定,故意忽略对其不利的约束条款或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方面虚报工程量,试图蒙混过关,企图避开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进而提高结算价。
2.3.2 结算审计中责任主体间工作对接不到位
工程建设进入结算审计程序后,原则上审计工作只能由审计人员独立进行。当出现争议、异议问题时包括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主体是无法及时把所掌握实情反馈至审计人员,会导致审计结果不真实、不公平、不公正。
3 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的管控措施
工程造价的控制贯穿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策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等)[3],全过程管理需要随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不断调整。只有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管控措施,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1 高度重视,做全做细前期基础工作,从源头根源上管控好工程造价
3.1.1 重视决策,提前把关
建设单位要编制好建设工程建设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科学合理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能更好的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为后续的造价管控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重点明确:①项目提出的依据(解决为什么建设)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对投资效益进行论证)。②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计划 项目建设规模直接决定着工程的总造价,是总价控制的关键。要做好市场调研和数据收集,根据建设规模及建设单位资金情况,确定项目建设的总规模,明确资金来源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尽可能使项目达到最合理的投资收益。③科学评估项目投资 通过科学评估建设过程中主要材料价格、设备设施单价、人工预期价格的浮动等因素,合理调节分部分项工程投资估算,提高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控效率。
3.1.2 严把设计,重点控制
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管控的关键阶段,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是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来完成。为此应做到如下几点:①勘察单位必须提供相应足够资料,以满足设计需要。②建设单位要会同设计单位共同做好设计方案的深化和再次优化。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不断提出优化建议,通过市场调研、同类建筑对比、设备设施选型等方式,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选用等方面对方案最大程度的优化,提高项目的功能、环保、经济等各方面效益。③推行限额设计,控制设计缺陷。限额设计在控制工程总投资方面优势明显,为实现项目投资与造价的相统一,要求设计人员严格按照设计任务书和投资概算,在保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初步设计方案及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设计中不合理的设计变更,保证结算、概算能够层层控制,确保工程竣工决算不突破总投资限额。④实施施工图预算再审核。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可再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施工图预算,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图预算对比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总投资,通过分析施工图预算中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后,要求设计单位再次对施工图进行优化调整,以实现设计优化与投资控制的统一。
3.1.3 推行招标,鼓励竟争
招标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标投标可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缩短建设投资的回报周期。为此应做到如下几点:①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下,建设单位既要准确编制好招标文件又要要求设计单位提供完善、详尽的施工图,要求造价公司(清单编制单位)编制出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认真审核投标报价,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才能管控好总造价。②建设单位一定要选择一个认真负责且有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必须针对每个招标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方案,才能确保招到实力强且报价合理的施工单位。③建设单位可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提出相应要求,通过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方式来提高入围施工单位的整体实力,确保能够选择到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单位。
3.2 注重实效,做真做实建设推进工作,管控好施工中各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设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控要求建设单位要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现行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注重实效,做真做实建设推进工作,管控好施工过程中各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实现对工程造价有效管控之目的。
图2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控制方法
3.2.1 规范管理,履行好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设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在建设实施阶段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此应做到如下几点:①建设单位一定要拟定科学、合理、详细的施工合同,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②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施工合同实施前组织相关部门和合同谈判人员应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合同交底,明确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及合同待定问题、合同实施计划及责任分配、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及其它事项等。合同管理成功标志:合理低价中标;合同条款具备完备性、前瞻性;中标价、合同价与结算价基本一致。
3.2.2 规范施工,从严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由于施工图的遗漏和现场施工情况千变万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内容的审核监督,改变过去先施工后结算的程序,由现场代表(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或跟踪审计单位先共同确认变更方案、变更内容、价格后再组织施工,这样才能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价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在施工过程中,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比对施工图,察看施工情况,了解收集工程有关情况,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不断调整造价控制目标,为最终工程结算提供依据,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具体控制方法如图2 所示。
3.3 组织好竣工验收,从严把关结算审计
3.3.1 做好竣工验收和资料审核
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与项目建设有关联的合作单位和质监、安监、消防、防雷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通过工程现场察看、比对施工图,找出缺陷或整改问题,共同剖析产生缺陷的原因,拟定可行整改方案。只有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同时,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结算审查工作,对施工单位所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如竣工图特别是过程资料、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记录、现场签证等资料的有效性及真实性要重点审核,为竣工结算做好基础工作。
3.3.2 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项目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最后环节,也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最后环节[4]。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结算审查工作,针对施工合同条款,严格审核竣工结算编制范围,审核竣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验收是否合格,严格按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工程量的审核是最重要、最繁锁、最细致的工作,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之一)。从严要求审计人员既要认真核对合同中的结算方法、取费标准、计价方式、主要材料市场价格等相关条款,又要认真核对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严格执行计价依据与计价方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逐项核对,确保竣工结算工作真实、公平、公正、合理。
4 结语
建设工程造价管控是一项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动态过程,贯穿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制约工程造价因素多,原因复杂,要求建设单位在管理过程要集成各责任主体之智慧,既要分清轻重、主次又要全面考虑,面面俱到,形成以决策和设计阶段为重心、建设实施阶段为关键、竣工结算是核心的全过程管控理念,最终实现全过程工程造价最优化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