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2019-11-19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杨建党
文_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杨建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指出:“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深化集体协商工作,参与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推动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健全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等制度,促进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提高。”新形势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经成为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卓有成效地推进职工工资协商制度,是各级工会组织的任务所在、职责所系。
达成共识是前提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最能体现工会维护职能的工作,它既不是国外的劳资谈判,也不是由企业方说了算的“一言堂”,而是新型劳动关系的一种客观反映和必然要求。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是“谈工资”而不是“涨工资”。目前在职工工资协商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把职工工资协商片面地理解为“涨工资”。如果一谈工资协商就等同于“涨工资”,那么就会陷入“谈下去就要涨起来,涨不起来就谈不下去”的困难局面,就会背离效益与工资的内在联系。而这种脱离企业实际,违背经济规律和分配规律的“涨工资”,并不能体现分配的激励作用,同时还会形成“旱涝保涨”的刚性机制。这样不仅职工工资协商工作无法进行,也不利于建立正常的工资协商机制、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增长机制。为此,劳资双方应提高对企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职工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效益共创是基础
企业的持续发展,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是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前提。没有效益提高作为基础和保障,提高职工工资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克服和避免重协商轻落实的倾向,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千方百计地发动职工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作贡献,这才是协商目标实现的有效途径。
企业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不同形式、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引导职工学技术、钻业务,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要与时俱进地开展“建功新时代,当好主人翁”的劳动竞赛活动,展示职工的聪明才智,为职工提供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的机会和舞台。要以班组建设为基础,以民主管理为重点,以构建和谐企业为动力,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激发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奉献企业。只有通过广大职工的努力与贡献,推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才能实现职工工资收入的稳步提高,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稳定共保是重点
当前,既是企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企业内部矛盾的凸现期。职工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利益诉求越来越多,思想状况越来越复杂。加上物价上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子女上学、就业、住房、就医的压力也越来越突出。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成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基于此,企业工会要以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畅通沟通渠道,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要积极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把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职业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通过民主协商的形式写进集体合同。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络,依法、依理、依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矛盾化解、情绪疏导工作,变上访为下访、变事后为事前、变被动为主动,访民情、化民忧、解民难,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风险共担是关键
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必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和挑战。在顺境时需要职工与企业同心同德、共同努力,逆境时需要职工与企业荣辱与共、风雨同舟。企业工会组织应该带领广大职工正确处理好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构建“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和谐共同体,团结广大职工共享发展成果,共渡发展难关。
要防止只讲收入不讲责任、只讲利益不担风险、只顾自己不顾企业的现象出现,杜绝脱离实际、脱离发展、违背经济规律的协商谈判,尊重制度、尊重规律、尊重实际,从根本上保证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可行性和实效。
成果共享是目标
企业的发展成果由全体职工共享,是通过企业增效职工增收来体现的,但要实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前提是企业的发展要“共建”。所谓“共建”就是要发挥干部职工在工资集体协商“达成共识、效益共创、稳定共保、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等每个环节中的作用,而“五共”之间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整体。
要充分发挥企业与职工两个积极性,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约定为责任、变实现目标的压力为动力、变克服困难的决心为措施,共同履行好合同赋予的责任和义务,这才是实现合同目标的有效途径。如其不然,协商归协商、合同归合同,不与实际工作相联系,不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产生企业与职工1+1大于2的化学反应,这样的协商即便形式上进行了,其实际作用和效果也难以保证。
因此,工会组织既要注重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和签约前的充分沟通,也要注重协商中的相互尊重、平等互利,更要注重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后的贯彻实施。工会组织要团结和带领职工,通过大家的努力把合同变为责任、把责任变为行动、用行动现实目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赢,才能真正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达成共识、走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