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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民本思想的“初心”与“使命”

2019-11-19李公羽

新东方 2019年5期
关键词:花会东坡扬州

李公羽

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走田间,登渔船,进农舍,在三亚亚龙湾玫瑰谷考察时提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①黄晓华.美丽篇章藉春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纪实[N].海南日报,2013-04-13.。他谆谆叮嘱海南领导干部:“改革开放之所以得到全国人民衷心拥护,根本一条就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得到提高。正所谓‘享天下之利者,任天下之患;居天下之乐者,同天下之忧’。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要求,我们要牢记在心,落实在行。”②黄晓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讲话引经据典 借古喻今寄厚望[N].海南日报,2013-04-14.总书记引用的这句古文,是苏东坡在任翰林学士知礼部贡举时所写的《赐新除中大夫守尚书右丞王存辞免恩命不允诏》中提出来的,表达了他与民同忧共患、敢于担当责任的理念与情怀。

一、体察民情,关注民怨

仁宗嘉祐六年(1061),24周岁的苏轼出任凤翔府大理寺评事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即“签判”,协助司法长官“掌助理郡政,总领诸案文移”,是一名管理司法文书的“从八品上”低级官僚。

凤翔府是关中咽喉,临近西夏边界,位置十分重要。苏轼来此任职,虽并非地方长官,无权决策,但他也兢兢业业,认真处理每一件涉诉事务,努力为民众解决困难。政府规定民众必须承担的一项徭役是前往终南山和秦岭伐木,顺黄河水使木材漂到汴京,用于朝廷建设。但黄河中途三门峡等险峻地段,人力不及,且不时会有洪水冲击等,导致大量木材丢失,不能按预期运达汴京口岸,伐木和运木的民众必须赔款甚至被拘坐牢。本来就是官府向民众摊派的无偿劳动,已经变成民怨沸腾的苛政、暴政。苏轼从大量判决案例中发现这一严重问题,愤然上书,吁请由地方官员负责,统一规避洪水期,选择合适时间伐木、运木,防止木材损耗,减轻民众负担,杜绝冤狱发生。

英宗治平二年(1065),28岁的苏轼调任京都判登闻鼓院,掌管受理“击鼓鸣冤”的官民申诉,接受章奏表疏,从六品。这期间,他更多地从民众申冤的状纸和案情中,体察到百姓冤屈,如切肤之痛。后父亲苏洵病逝,苏轼、苏辙兄弟扶柩返回眉山守孝,“丁忧三年”,这期间接触了大量基层百姓贫困、劳役、疾病、冤案等真实情况。通过凤翔、京都两地案例审判等基层司法实践活动,以及开封至眉山等地坊间巡察,年轻的苏轼深深体会到农户不易,民众怨情、百姓呼声,入心入耳,感同身受,为他一生关注民生、为民请命、“割爱为民”奠定了思想和感情的基础。

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东坡一生,曾任三部尚书、八州太守,两度自请“外放”,情愿“知州军州事”而远离朝纲。八处州郡执政,无一不留下丰富感人、千年传颂的为民佳话。

元祐七年(1092)二月,苏轼离开颖州,以龙图阁学士知扬州军州事。元祐四年,蔡京就任扬州知府时,曾效仿洛阳牡丹万花会,首办扬州芍药万花会,俨然一大政绩。南宋词人刘克庄在《贺新郎·客赠芍药》一词中曾描绘扬州的芍药花会:“一梦扬州事。画堂深、金瓶万朵,元戎高会。座上祥云层层起,不减洛中姚魏。”蔡京离开扬州后,高升户部尚书,后官拜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右相),此时风头正劲。后任王存知扬州,于元祐六年四月继续举办一年一度的万花会①扬纪轩,姜涛.见贤守思齐如清风扑面——欧苏知守扬州均留三大功绩[N].扬州晚报,2017-12-14.。元祐七年东坡到任,王存调离扬州,召为吏部尚书,复出知大名府。东坡到任时,扬州通判晁补之正筹备循旧例举办本年度的“万花会”。苏轼广行田野,察访民情,得知官府的陈年积欠逼得百姓苦不堪言,最为痛恨之事首为芍药“万花会”,劳民伤财,衙吏作奸。他在《东坡志林》中记载:“蔡繁卿为守,始作万花会,用花千余万枝,既残诸园,又吏因缘为奸,民大病之。余始至,问民疾苦,以此为首,遂罢之。”东坡甚至不惜连洛阳的事情也一并声讨:“万花会,本洛阳故事,而人效之,以一笑乐为穷民之害。”晁补之是“苏门四学士”之一,敬重恩师,但担心取消了蔡相创办的一年一度“万花会”,京都责难,百姓不解。苏轼专写一文《记以乐害民》,痛责“以一笑乐为穷民之害”的行为,解释取消“万花会”的原因,扬州百姓欢天喜地。事后,苏轼还向好友王定国致信畅表心声:“花会检旧案,用花千万朵,吏缘为奸,扬州大害,已罢之矣。”东坡十分畅快地说到:“虽杀风景,免造业也。”(张邦基《墨庄漫录》)当然,东坡“免造业”之举得罪蔡京,为后来遭一贬再贬,留下祸根。

东坡到任扬州,只身私访,“每屏去吏卒,亲入村落访问”。百姓诉苦:“丰年不如凶年。天灾流行,民虽乏食,缩衣节口,犹可以生;若丰年举催积欠,胥徒在门,枷棒在身,则人户求死不得。”两浙等地百姓为历年“拖欠”官府债务,被追缴催欠,民不聊生,冤死无数。五月十六日,东坡上书近五千字《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直言不讳:痛陈朝廷执政八年“而帑廪日益困,农民日益贫,商贾不行,水旱相继,以上圣之资,而无善人之效,臣窃痛之。”他说:“臣顷知杭州,又知颖州,今知扬州,亲见两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为积欠所压,日就穷蹙,死亡过半。”“臣闻之孔子曰:‘苛政猛于虎。’昔常不信其言,以今观之,殆有甚者。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臣窃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余万虎狼,散在民间,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痛斥催欠的官吏为“二十余万虎狼,散在民间”,表达了东坡对弊政的深恶痛绝。

六月十六日,东坡写《再论积欠六事四事札子》呈上,历数百姓大灾悲惨:“臣访闻浙西饥疫大作,苏、湖、秀三州,人死过半,虽积水稍退,露出泥田,然皆无土可作田塍,有田无人,有人无粮,有粮无种,有种无牛,饿死之余,人如鬼腊。”东坡痛恨官府不施仁政,“只为朝廷惜钱,不为君父惜民”。他呼吁暂停催欠:“应淮南东西、浙西诸般欠负不问新旧,有无官本,并特与权住催理一年。”至七月,终于得到皇帝同意:“不论新旧各种积欠,一律宽免一年。”消息传来,扬州百姓奔走相告,喜形于色。东坡“不胜拳拳孤忠,昧死一言”,为民请命,近千年来,誉满江浙。

三、同天下忧,割爱为民

东坡始终坚持“失民而得财,明者不为”(《上文侍中论榷盐书》,载《苏轼集》卷七十三)的理念,强调维护百姓权益,官府不能与民争利。

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为使后宫的太后及皇后上元快乐观灯,宋神宗赵顼颁旨:“减价买浙灯四千余枝。”民间灯具以半价尽数拘收,并禁止私卖。时任通判职事直都厅监官告院的苏轼,年仅33岁,是从七品的芝麻小官,本职是掌管朝廷文武官员、将校告身文书和封赠事务,与浙灯事毫不相干。但他写了长达一千二百余字的《谏买浙灯状》,上书皇帝,言辞恳切,晓以利害,有理有力有措施。他说:“陛下岂以灯为悦?此不过以奉二宫之欢耳。然百姓不可户晓,皆谓以耳目不急之玩,夺其口体必用之资。此事至小,体则甚大,愿追还前命。”“卖灯之民,例非豪户,举债出息,畜之弥年。衣食之计,望此旬日。陛下为民父母,唯可添价贵买,岂可减价贱酬?”他强烈呼吁:“深计远虑,割爱为民。”神宗终为东坡所言打动,不怕被人指责朝令夕改,即令取消买灯之事。倾听民意,敬畏民心,为民谋利,趋利避害,这是东坡的理论,也是他的实践。

哲宗元丰八年(1085),东坡刚从黄州贬谪阴影中出来,以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到任仅五天时间,即奉旨调回京都,出任礼部郎中、起居舍人。

仅此五天,他已了解到登莱二州百姓,深受官盐之苦,“咫尺大海,而令顿食贵盐,深山穷谷,遂至食淡”。登州莱州,均临渤海,盛产海盐。但朝廷规定食盐官卖,灶户晒盐,官家以低价收、高价卖。“官买价贱,比之灶户卖与百姓,三不及一,灶户失业,渐以逃亡。”遂上书《乞罢登莱榷盐状》,强烈呼吁:“民受三害,决可废罢。”他吁请“罢登莱两州榷盐,依旧令灶户卖与百姓,官收盐税”。哲宗皇帝准其所奏。东坡为登莱两州百姓争取到不食官盐的特殊盐业政策,历代承袭,直至清朝。后人建“苏公祠”,并盛赞“五日登州府,千年苏公祠”。

四、稳健改革,实事求是

苏轼入朝不久,即逢王安石变法,以支持与反对为营,党争甚烈。双方关于改革的初衷与目的大致相同,充实财政,富国强兵,但在改革的路径、方案与步骤上分歧严重。如“青苗法”和“保马法”等,缺乏充分论证,不考虑各地和各类农户的实际情况,急于求成,犯了“一刀切”的错误,中下层官僚浑水摸鱼,中饱私囊,百姓利益严重受损,甚至雪上加霜,“变法”变为苛政。

“青苗法”本是为解决夏秋两收前青黄不接之时,州县民户为生存不得不借高利贷而形成的危难困境,百姓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助耕作,渡过饥荒,夏秋收后,归还本息。但很快演变为地方官府强令放贷、加收高息的借口,百姓怨声载道。熙宁四年,34岁的苏轼本是朝廷所在京都地方一名七品“推官”,主管开封府法院案件初审,但他为民疾呼,写近九千字的《上神宗皇帝书》:“惟当披露腹心,捐弃肝脑,尽力所至,不知其它。”他向皇帝讲事实,摆法理:“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此理之必然,不可逭之灾也。其为可畏,从古以然。”时隔一月,不见政令调整,他写近两千字的《再上皇帝书》,“谨昧万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进而向皇帝论危害,讲后果:“臣以为此法,譬之医者之用毒药,以人之死生,试其未效之方。”“今日之政,小用则小败,大用则大败,若力行而不已,则乱亡随之。臣非敢过为危论,以耸动陛下也。”他总结历史规律以引起皇帝重视:“自古存亡之所寄者,四人而已,一曰民,二曰军,三曰吏,四曰士,此四人者一失其心,则足以生变。今陛下一举而兼犯之。”民生在系,民怨在心,年轻的苏轼对这次失民心、乱法纪、动朝纲的激烈变法,一再劝停,极力阻止,不遗余力,但恨不能力挽狂澜。苏轼遂自请外放,任七品杭州通判,到地方州府为百姓办实事。十四年后,神宗皇帝赵顼去世,人亡政息,变法以失败告终。

五、清廉慎独,以存纪纲

东坡在黄州所作《前赤壁赋》中有云:“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20世纪80年代末,习近平同志任中共宁德地委书记。他在地委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查处党政干部盖私房问题时,引用过苏东坡的话:“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①习近平.摆脱贫困[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他以此强调干部不论职位大小,宗旨就是奉献,就是服务,要立足于理想,不要光图自己实惠,都要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2012年11月,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讲话时,又引用东坡《范增论》中的一句话:“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要求全党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2014年2月22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引用“为国不可以生事,亦不可以畏事”(苏东坡《因擒鬼章论西羌夏人事宜札子》)希望领导干部要有判断和责任担当。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要有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他引用苏东坡的一句“纪纲一废,何事不生”以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这句出自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苏轼文中强调:“朝廷纪纲,孰大于此?”他提出“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三项原则,作为朝廷要有所敬畏的重要原则。

结 语

苏东坡一生言行中,坚守着体恤民情、敬畏民心、以民为本、割爱为民的理念。为民怨和民生,他挑战权力,代言民意,越级上书,直陈利弊,甚至不惜以“乱亡随之”来“耸动陛下”。因此,才有了民众自由选择、自动接受、自我传承和自发弘扬的东坡文化。

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发展史,就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把实现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作为执政理念的奋斗史。新时代赋予人民主体地位以全新的内涵,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精髓,研究和学习苏东坡民本思想的初心,牢记肩负民生发展的使命,有利于我们开创中国现代政治生活新气象,坚持人民群众实践主体地位,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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