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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法治建设的历程、规律与展望

2019-11-19

新东方 2019年5期
关键词:法治建设

王 伟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可谓是沧海一粟,但却注定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中光彩夺目的一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①习近平.在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11-10.站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节点上,我们有必要回顾历史,总结成就,提炼经验,从而更加坚定地走向美好的未来。法治与国运相伴相生,7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包括法治的进步,7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依赖法治的保障。笔者尝试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建设历程,梳理法治发展规律,并进一步展望中国未来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建设历程回顾

70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走出了一条虽不平坦但积极向上的道路,中间经历了几番坎坷,但最终大河东流,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70年的时间可以划分为新中国成立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和改革开放之后两个大的历史阶段。

(一)法治建设的艰辛探索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我国的法治几乎是从零出发。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我们几乎是全盘否定的①1949年2月22日,中共中央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的形式,事实上废除了国民政府的整个法律体系。。从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艰辛的法治探索之路。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简称“一届政协”)在北京(时称北平)召开。当时,人民解放军正以风卷残云之势向边疆推进,但战争毕竟还没有完全结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环境和条件尚不足备,因此“一届政协”实际上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任务是建立政权。“一届政协”讨论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样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并根据建立政权的需要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一届政协的成功召开和相关法律的出台,保证了新生政权的有效运转。1950年4月和6月,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为当时的家庭生活关系和土地改革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遵循。

1954年9月,经过认真筹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简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召开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称“五四宪法”,这部宪法无论是立法理念还是立法技术都为后人高度赞扬。在此基础上,“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等相关宪法性法律和文件。至此,新生的人民共和国政权正式获得了人民的授权,具备了无可争辩的合法性。在一系列重要的宪法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新中国的各项建设蒸蒸日上,展现了全新的风貌。

激情无法代替理性。新生的政权毕竟缺少成熟的治国经验,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1956年的提前完成,全国上下弥漫着一种急躁冒进的情绪。从1957年的“反右扩大化”直至1966年爆发并持续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对新中国法治建设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实践

新中国70年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基本道理——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衰。凡是我国重视法治建设、法制比较完备、执行相对较好的时期,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就会非常顺利,人民群众的生活也更加富足安宁;反之,凡是轻视甚至忽视法治建设、法制匮乏、执行不力的时期,我国各项事业也会受到重大影响,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也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后,关于究竟是要法治还是要人治一直存在争议。1997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至此,关于法治和人治的争论尘埃落定。到底要人治还是要法治不再有争议,法治成为了保障我国顺利实现现代化的不二选择。二十余年转瞬即逝,时至今日,尽管我们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有一些瓶颈亟待突破,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的美好蓝图②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从二〇二〇年到本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中法治的作用得到了高度重视。到2035年,要实现“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4.;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④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4.。上述蓝图对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在法治建设的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是在坚定“法治自信”、构建法治文化和实现党的领导法治化等三个方面。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发展规律分析

3.坚信中国化的法治是良好的法治

(一)法治建设取决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前所述,在新中国成立后不同的发展阶段,我国法治建设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法治建设的进展情况及前进路径并非由部分人的主观愿望所决定,相反,法治建设的进展情况及前进路径取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民主主义国家过渡阶段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当时的法治建设主要是围绕稳定政权和向社会主义过渡而展开。而后一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由于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社会几乎处于相对静止和封闭的状态,由此注定了在那样一个历史阶段里法治很难有大的作为,尤其是在“文革”期间,我国的法治被破坏殆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和其他各方面的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也随之取得巨大的进展。

(二)法治建设成就反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

三个人仰起脸,张大嘴巴,饥饿使他们意识模糊,弄不懂驼子的话。驼子从桶里捞出块带骨肉,三个人同时扑上去,被盗墓者抢先,一口叼住,龇牙咧嘴咬起来。年轻人失望地双手一扬,坐在地上。何良诸扒住木桶,拎出根肉骨头,思想剧烈斗争后,颤巍巍递给年轻人。年轻人歪着脸啃。驼子捏出块排骨,给何良诸。何良诸吃起来,真烂乎,肉到嘴就化,只剩下骨头。他们啃骨头,咔咔咔声太香了!

2001年4月,余东义怀揣着对新疆、对兵团的梦想与妻子樊金丽踏上了西行的火车,来到了五师九十一团四连。30岁年轻力壮的他,被选到团场炮点担任一名炮手,保护着团场几万亩农作物不受冰雹的危害。

(三)人民群众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主导力量

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观点之一就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导力量是人民群众,而非个别英雄人物,当然个别英雄人物的能动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许多卓有成效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都不是学者们或领导干部坐在办公室或书斋里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源于人民群众的积极探索和伟大实践。

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斩艾百姓,欲擅晋国而灭其君。寡君恃郑而保焉。今郑为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顺天明,从君命,经德义,除诟耻,在此行也。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志父无罪,君实图之!若其有罪,绞缢以戮,桐棺三寸,不设属辟,素车朴马,无入于兆,下卿之罚也。[8](P1613-1615)

201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其中正式确认了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个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一切土地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都不再属于个人所有,城市里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除依照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之外均属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公有制度正式确立,并经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认而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但是长期以来,因为农村土地权利界定和权利归属不清晰,导致了侵害农民权益、生产经营效率低下、流转不畅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聪明的中国农民探索出了“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的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模式,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有效解决了规模化经营和市场化流转的难题。

(四)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的自觉

法治不仅应当具备良好的行为规范作用,还应当具备价值指引功能。由社会现实中诞生的法律规范天然的具有保守性,由此,政治领导力量的能动引领作用也就显得愈加重要。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能担负得起这份历史重担的中心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2014年10月20—23日审议通过。作为后发的法治建设国家,我们不能期待法治之树在中华大地上自发地生长,而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自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三、坚定“法治自信”,彰显法治伟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决定”在理论层面实现了重大创新,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界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定”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到法治体系之中,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进入了新时代。“决定”通过以来,我们在宪法实施、依法执政、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司法改革、法治理念等一系列重要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成就令世人瞩目。

(一) 坚定“法治自信”

1.坚信现代化的中国需要建成法治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帷幕,从此中国的法治建设也驶入了快车道。自1979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基于对国情的正确认识和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准确判断,先后对我国的宪法、组织法、诉讼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开展了制定修订工作,为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以修改宪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了“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国家战略和基本原则。从此,我们从宪法层面彻底告别了人治的历史。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和支撑。与此同时,我们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法宣传等其他方面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截至目前,该县共有7933名农村党员参与到“共产党员示范林”创建活动中来,栽植山楂、苹果、柳树、油松、榆叶梅等14种苗木43816棵,绿化面积约758亩。从今年开始,该县将通过“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带动全社会力量再植树100万亩,使全县生态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中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答案是肯定的。首先,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分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治是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伴而生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必将实现较大程度的进展。其次,从经验角度而言,法治并不必然和欧美文明相联系,同属东亚文明圈的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的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均已实现较高程度的法治。最后,我们坚信,随着主客观条件的日渐完备,我们终将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

2.坚信现代化的中国能够建成法治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社会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国内外各个领域的专家都在努力探索中国取得成功的“密钥”。中国式成功的要素是多方面的,但法治是其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不断健全的法治,我国的经济发展就缺少基本的规则环境;没有不断健全的法治,我国的民主政治就缺少良好的价值指引和规则约束;没有不断健全的法治,我国的社会治理就缺少长期有效的制度支撑。

2.1 一般资料 两组患者在性别比、年龄、体重等方面比较统计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见表1。两组患者喉罩置入与气管插管均为1次性成功。

社会定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定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①张一兵.社会定在决定意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J].学海,2019(4).。我们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发展规律,同样要基于这样的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发展规律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因为上述优化问题试图尽量减小需要的缓冲器的数量,而许多缓冲器调整次数很少甚至没有调整.如图5所示,其中节点代表了缓冲器,连接线代表了触发器之间的逻辑连接.

我们要建设的中国是法治化的中国,我们要建设的法治是中国化的法治。中国的独特国情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照搬照抄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治模式,我们只能在对国情精准判断的基础上探索建设中国化的法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实现我们的法治目标。只有中国化的法治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良好法治,才是能保障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良好法治。近代以来,我们先后尝试了西化的法治、苏化的法治,实践告诉我们这些均行不通。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立足本国国情,建设行之有效的中国化的法治。

(二)构建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努力形成优秀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是我们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加强法治宣传,培育公民坚定的法治信仰,努力让中国人民做到理性的认同和感性的敬畏。其次,要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法治守法者光荣、违法者可耻,守法者得利、违法者受罚的良好法治氛围。最后,要努力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蔚为大观的中华法治文化,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德法结合、综合为治等诸多优秀的传统法治文化,兼收并蓄域外文明的优秀法治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推陈出新、开拓创新,最终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昂然屹立于世界法治文化之林。

(三)实现党的领导法治化

实现党的领导法治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中国的法治建设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党的领导自身的法治化也就显得至关重要。98年的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从一个打破旧世界的革命党转变为建设新世界的执政党的历史。实现党的领导法治化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中国共产党内部治理的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党内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建设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一大批骨干性的党内法规先后出台,努力实现党内治理各方面的有规可依,到2021年建党一百周年时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综上所述,山区玉米高产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需要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山区地形地质复杂,气候差异较大,必须选择合适的玉米品种和栽培技术进行种植,才能够有效提高山区玉米的产量,提高农民的年度收入,进而刺激农民接受并实施高产栽培技术,实现切实的技术推广和应用。

2.中国共产党外部领导的法治化

模拟国际象棋和执行统计赢率的流程图如图5所示。A点的最终总比赛达到6场比赛,胜利4胜,胜率为66.6%。

现行宪法已经在序言和正文部分都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地位。但是,在法律层面,对于中国共产党应当如何领导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政协机关以及社会团体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一问题如不解决,我国的法治建设就不能成功。当前,从国家立法层面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具体内容的综合条件尚不具备,但中国共产党正在努力推进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待时机成熟时,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最终实现党的领导的国家法律化。

结 语

回望历史,我们对70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成就充满自豪;展望未来,我们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充满信心。我们要在充分认识国情、把握法治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一往无前地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我们坚信,中国法治建成之日,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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