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探究
2019-11-18王庆民
王庆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反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八项规定”、反“四风”、一系列党员领导干部禁令等制度性细节反腐措施的施行,对于从源头上治本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抓早,就是注重预防,防患于未然,重在源头反腐;抓小就是从细节、小处入手,防止养痈成患。开展反腐败工作从苗头性问题抓起,抓准时机,探索和坚持“抓早抓小”的工作思路,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重要意义。
一、反腐败“抓早抓小”的时机分析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腐败行为从思想到现实的转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既有内在因素又有外在影响,我们要从思想到行为的几个重要阶段有所了解,才能针对性地施治。
(一)始于不良环境影响,思想产生动摇
“慎交”是为官者的必修课,党员领导干部的贪腐心理很多从不良交往开始,领导干部交友不慎,朋友圈子不纯洁,往往是受到腐蚀的先兆。从查处的案例看,非正常的官商关系是领导干部贪腐的“标配”,少数领导干部在与商人的交往中迷失自我,不能洁身自好,在各种利益诱惑下,思想防线逐渐失守,一步步陷入腐化堕落不能自拔。“圈子”不纯是领导干部误入歧途的初始诱因。
(二)败于不良欲望萌生,谋求权力套现
“慎欲”是领导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斗争和考验。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经济差别导致的生活方式也大不相同,有人热衷高消费,生活极其奢侈。作为治理者的领导干部,其中有的人会产生攀比心理,因工资收入不能维持高消费,他们就依靠权力进行寻租。心理落差过大是导致少数领导干部铤而走险的社会心理根源。
(三)毁于贪腐行为尝试,大肆权钱交易
“新鞋踩泥”的故事告诉我们“慎始”的重要性,一旦迈出第一步,整个防线便可能崩塌。忽视“慎微”,从违规、违纪到违法,彻底走上不归路,越陷越深、为所欲为。针对腐败行为产生的过程,如能针对性地进行及时教育、警示、查处,便能防止养痈成患,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和拯救干部。贪腐分子往往是从未被发现的初次尝试开始,逐渐放松了戒备,一发不可收拾,到最后难以回头,又抱着破罐破摔的态度大肆贪腐。初期发现不及时、惩戒不严厉是领导干部腐败变质的外部催化因素。
二、建立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面临的问题
(一)主观上“小节论”盛行,思想认识不到位
少数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全面,认为只要中心工作抓上去,即使小错不断,只要没有严重违纪违法,就没有问题。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情况放任不管或者疏于监管,偶有群众反映,往往视为“小节”,无伤大雅,有功过相抵的心理存在。“小节”主要表现在工作态度、生活作风等方面。同时,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片面地认为查办大案要案才能显示其能力和水平,不屑于抓早抓小。
(二)客观上“硬杠杠”缺乏,制度规定不健全
调研发现,当前一些制度规定不具体、相互不衔接、不配套。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执纪执法机关适用法规制度的标准不一,有的过于宽泛,起不到警示惩处作用。由于制度规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对一些小问题、新情况无法进行对照处理。如对领导干部的行贿获利、买官卖官问题的界定上,各地处分标准不一。
(三)执行中“人情关”作梗,工作手段待改进
一是小错在人情面前具有极强的消融性,往往最终会小事化了。所谓小问题,就是影响小、破坏程度低的问题,行使监督责任的本单位纪检工作人员往往碍于情面小事化了。鉴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机制,本级纪委在行使监督时难免会受到掣肘,特别是在镇(街)等基层一线,熟人社会的小群体开展起来更是阻力不小。这些小过错的处理依靠抽调外部力量又显得成本过高,所以往往被忽略掉。二是案件查处难度变大。当前,违纪违法行为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办案审批条件越来越严格、办案人员的法律法规要求越来越高(包括办案人员的追责),同时被调查人抵抗调查、不配合的困境也日益凸显,使一些案件查处难度加大。
三、关于建立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立足早发现,建立舆情收集机制
做细做实做好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组建专人负责的信息中心,形成强大的廉情收集合力。一是建立举报受理平台。建立全区信访、网络、电话等统一的举报受理平台,特别是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为群众举报提供更多便利。平台在一定期限内对所受理举报进行回馈。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监督权,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工作,充分保障参与群众的各项权益。二是坚持明察暗访。委托第三方不定期暗访,同时抽调各单位“生面孔”(刚入职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专职督查队,重点覆盖一线窗口单位、机关事业领导干部等群众关注点高的群体。突出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督查,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将发现问题定期公示通报,形成长效的监督威慑机制。三是注重专项检查考核。以“八项规定”、反“四风”和整治“慵懒散”等为主要抓手,发现苗头性问题线索,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抓住党委、政府换届,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婚丧嫁娶、逢年过节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提前打预防针。通过座谈走访、述职述廉、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建立党员干部基础信息资料库。可以考虑建立党员干部基础信息资料库,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基础信息资料。有效整合纪检、组织、人事、信访、房管、审计等部门资源,定期收集、汇总党员干部各项基础信息资料,统一整理入库,便于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情信息。如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抽查,通过信息资料库就很容易操作,以此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使用、作风品行、家庭房产等重要情况的掌握。
(二)立足早查处,建立健全分类处置机制
根据问题、性质不同,采取措施尽早处置。一是健全谈话教育提醒制度。对发现有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促使他们及时警醒、及时回头。对于群众反映的不实问题,提醒被反映人注意;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凡是接受谈话教育的党员干部均要纳入信息资料库备注,作为今后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二是探索快查快办机制。加强对案件线索的集中管理,提高信访举报向案件线索的转化率,实现对轻微违纪违法案件行为的及时查处,既治病救人,又能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回归到主业上来。三是形成案件提炼机制。针对一个时期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通过集中警示、观看专题视频等形式,对各级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治标是为了治本,针对典型案件要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召开办案联席会,发出对策性的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立足抓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反腐败抓早抓小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要强化抓早抓小的责任意识,切实认识到反腐败抓早抓小既是对干部的严格管理,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做到在抓早抓小上不松手、不缩手。二是细化责任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领导成员的个人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中,细化责任划分,分别体现抓早抓小的具体要求,督促基层党委和纪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首要任务来抓。三是严格追究问责。凡是在小问题、小失误、小过错上不主动提醒、查处、报告而被上级发现查处的,实施“一案双查”,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包括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约谈,纳入个人廉情信息库,形成压力,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动抓落实。
(四)立足抓队伍,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项工作目标是否能够落实,关键在于我们的干部。因此,建设一支精干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至关重要。一是稳步推进领导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在乡镇基层,要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逐步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可选择进行试点。虽然在人事上上级纪委有更多的决定权,但在工作经费等供给关系上还没有得到改变,要尽量弱化同级纪委和监督对象的供给关系,逐步过渡到由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监督实效。二是稳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对镇(街)基层纪检干部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同时针对镇(街)纪委人手少、开展业务少的情况,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整合,将镇(街)纪委划分成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督察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积极探索交叉巡回监督检查,增强基层纪委的活力和权威。
作 者: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党校哲学副教授,贵州民族大学2018级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