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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给老人“带孙费”?

2019-11-18

遵义 2019年21期
关键词:孙子亲情义务

最近,四川一位王姓奶奶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索要14万“带孙费”。这个新闻一出便引出网友的讨论:有网友认为儿女生活不易,老人帮带孙子是义务,索要“带孙费”不近人情。也有网友表示理解,毕竟带孩子责任重大,很多时候保姆花钱还不放心,还不如把钱给父母。既放心又可以给父母增加一份收入。

1 “老人带孙子”也是一种劳动

文丨■ 李英锋

都说亲兄弟应该明算账,那么,父母子女到底该不该明算账呢?笔者以为,父母子女明算账是符合法律精神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儿女已经成家,和父母分开过,就等于另外成立了一个独立核算的“家庭法人”,父母和儿女的财产在法律意义上就相互独立了,不能混为一谈,除发生继承、赠与等民事行为外,儿女不能随意占有和支配父母的财产,更不能非法侵占、处置父母的财产,父母也不能随意占有和支配儿女的财产。这也就意味着,当父母子女间牵涉到一些与财产权益有关的行为时,明算账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老人带孙子也是一种劳动,而且是一种强度很大、非常辛苦的劳动。从理论上讲,这种劳动应该得到报酬,只不过,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们大都放弃了报酬,这实际上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却并不是应然的义务。选择无偿赠与是一种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而新闻中的这位奶奶拒绝向儿子儿媳无偿赠与也是一种权利,我们同样应该给予尊重。

即便从情理的角度看,一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要工钱也说得过去。不少老人并没有养老金,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他们如果不带孙子,可以在老家种种地、养养牲畜,或者打打零工,以维持生计,也为日后的生活和医疗、养老做些储备。而老人带孙子之后,就误了工,收入就会受到影响,老人要求儿女给一定的补贴,也不无道理,无可厚非。

笔者支持“奶奶们”要带孙费,但却不希望一家人因此伤和气伤感情。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如果因为老人执意要工钱、儿女坚决不给工钱而酿成家庭矛盾,产生感情隔阂,就因小失大,太不值了。这一家人呐,应该坐在一块好好谈谈,算一算家庭幸福的大账,要么儿女退一步,要么老人退一步,要么采取个折中的方法,别给老人工资补贴什么的了——工资补贴说起来怪外道的,多给老人一些零花钱或孝敬钱,不就都能接受了。

2 不能用道德绑架老人带孙子

文丨■ 张全林

“带孙费”该不该给,是个家庭伦理和习俗问题,但托底却要靠法律规范,而不能感情用事。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爷奶带孙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殊不知这并非法定义务,而儿女赡养老人则是法定的,二者并不是交换回馈关系。老人把子女抚养成人,已经尽过义务了。按人类社会接力式延续的规律,“不管隔辈人”并非道德缺陷。

带孙子之类的“家务啃老”在社会上司空见惯,从情理和伦理上看,有存在的合理性。年轻人竞争压力大,无力分担家务带小孩,也是事实。老人与孙子女之间毕竟血浓于水,帮助带小孩也是亲情使然。但是,父母年纪毕竟大了,精力有限,有权享受生活,子女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只有父母双亡时,祖父母、外祖父母才具有监护权和抚养义务。老人即便乐意带孙子女,也是尽“无因管理”之责,作为子女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有偿带孙子女的老人不占大多数,但对少数人的合理选择也应该充分尊重。老人不愿意带孙子女或索要“带孙费”,是一种正当的自我维权,也是对子女责任意识的一种呼唤,其背后彰显的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在社会法治化进程中具有一定的道德催化价值。

作为家庭成员,要认清各自的法定责任。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涵养法治精神,用法治思维来审视习惯,看清道德的边界。老人乐意无偿带孙子女是人之常情,索要“带孙费”也无可非议,更不该突破法律底线去评价。

家庭矛盾纠纷的排解,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多一份宽容和理解,才能慈孝相济、和谐幸福。无论什么原因,老人乐意无偿带孩子应该得到孝敬,索要“带孙费”也应该得到尊重,这是做子女的法定本分。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提速,过去许多“清官”难断的家务事,逐渐都有了法律依据,诸如诉求子女“常回家看看”,拒绝子女“啃老”,已渐渐成为常态。在带孩子问题上,也应该给老人充分的自主权、选择权。

3 “带孙费”是法律问题也是民生问题

文丨■ 叶祝颐

老人索要“带孙费”,不仅是亲情问题、法律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此前一些省份立法禁止“啃老”,还有论者认为,法律管不了家务事,说这是浪费立法资源。但是,从老人索要带孙费的现实来看,立法禁止啃老,老人对“无偿保姆”角色说“不”,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我的观点是,老人自愿帮助子女,自愿做“无偿保姆”,自愿被“啃”,倒无可厚非。老人特别是农村老人本身生活不宽裕,子女让老人带孙子出力又出钱,自己还对老人态度冷漠,于心何忍?在我看来,老人索要带孙费不仅是亲情伦理问题和法律问题,也是一面民生镜子,照出了寻常百姓家庭的现实生活状态。虽说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相当多居民的收入跟不上物价上涨的步伐(农村老人主要靠“养儿防老”,更没有收入保障)。虽说最近公布的物价指数并不太高,但是,物价长期高位运行给民生带来了压力,民众普遍感觉货币购买力下降,“钱不经用”。特别是房价、教育、医疗收费居高不下,以“二师兄”为龙头的食品大幅涨价……民生负担依然很重,衣食住行医,居民样样都要花钱。农村老人向儿子儿媳要带孙费实际上也是民众生活的现实写照。

高薪族对于生活费支出增长或许没有太大的感觉。但是,对于收入微薄的老人来讲,柴米油盐就是天大的事情。奢侈消费他们可以不去奢望,但是基本的衣食住行不能省略。尽管我国退休职工养老金连年增长,但是仍然赶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而农村老人除了每月几十元的基础养老金,指望子女反哺以外,没有自己的收入可言。从这个角度讲,老夫妇对儿子儿媳“斤斤计较”,未必是“自私”,不讲亲情,实则因为他们生活压力过大,力不从心。

因此,老人带孙子要报酬,值得多方思考。一是子女要知恩图报,孝敬父母,不能把父母当“杨白劳”,让含辛茹苦带孙的老人老无所依。二是政府要想办法纾解民众生活压力,在民生物资价格方面体现责任担当,下气力解决好养老问题尤其是农民养老问题,为老人养老提供兜底保障。

4 学会用法律视角审视亲情关系

文丨■ 王军荣

根据《婚姻法》第28条规定,只有未成年孙子女的父母已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祖父母才应对孙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当事人的父母没有死亡,也非无力抚养,因此,抚养孙子的义务人是当事人的父母,而奶奶作为实际抚养人,实际上没有抚养孙子的义务。《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也明确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显然,老人索要“带孙费”是合乎法律规定的,获得法院支持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过,从亲情的角度看,似乎奶奶带孙子是不应该收费的,而在民间,习惯这种看法的人也不少。这导致一旦老人提出索要“带孙费”,则往往被诟病。

亲人之间的确应该互相帮助,况且带的还是自己的孙子孙女,老人似乎不管多辛苦都不该伸手要钱。的确,婚姻法倡导家庭成员之间应互相帮助,但也应当划清父母长期帮助与偶然性、临时性帮助,如果是临时的帮助带孩子,索要“带孙费”有失亲情,但如果是长期的“带孙子”,则是不应该的,作为子女,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该是认为理所当然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很多人认为老人带孩子是一种“义务”,哪怕知道这不是法定的义务,也会认定这是亲人之间的“义务”。似乎老人不带孩子就是不应该的,是要受到指责的。这使得一些老人为此两地分居,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一些老人因为身体的原因带孩子得不到有效休息。对此,作儿女的未必看得到,未必就知道感恩。让老人带孩子,最不该的是认为“理所当然”,认为这是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将本该属于自己的义务推给老人,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不孝行为。

“带孙费”提醒学会用法律视角审视亲情关系,一方面要清楚老人没有带孙子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要懂得感恩,不能将自己的责任推给老人。唯有尊重老人,不将老人当作是“免费保姆”,家庭的和谐才有保障。况且,老人因为带孩子而累垮了,难道就能够心安吗?

1 更需关注“带孙费”背后的代际隔膜

文丨■ 汪昌莲

按理说,老人主动索要“带孙费”,仅是个案,又属于家务事,只能由他们一家人协商解决,外人不好干涉。但是,如果有的老人较真,为索要“带孙费”,将子女告上了法庭,并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就表明这不仅仅是一件简单的家务事了。特别是,法院认为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合法,势必会影响到老人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进而会波及更多的家庭,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

事实上,法院支持“带孙费”,是有法律依据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条法律条款,仅适用于家庭成员之外的社会个体;而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管理或者服务,更多的出自于家庭责任和亲情互动,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不可否认,老人没有带孙子的义务,带不带孙子,给不给子女做家务,全凭老人自愿和心情,子女不可强求。至于子女该不该给老人支付“带孙费”,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身体健康,有稳定收入,又无太大的经济负担,完全可以给子女无偿带孙子,权当是享受天伦之乐,延续亲情。假如父母无经济来源,子女又未尽到赡养义务,或有经济来源,却仍有较重的经济负担,子女就应该考虑给老人一定的补贴了。但这仅是给老人的一种生活补贴,不能称之为“带孙费”;而且要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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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类案件,更须关注“带孙费”背后的代际隔膜。事实上,老人带孙,只关亲情,无关金钱。在家庭成员中,无论是父母与子女,还是夫妻之间,实行家务货币化,折射出了亲情物质化。要知道,父母帮子女带孩子,或做家务,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付出,是父母之爱的一种自然表达和延续,既维系了一家三代之间的亲情融合,又省去了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劳顿。然而,父母终究会有老得不能动弹的那一天,那时候,我们的年轻子女要懂得感恩,懂得反哺,真正承担起赡养老人的重任。当然,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子女回馈老人的物质和精神压力,将会越来越轻。

2 “带孙费”该给,要不要是老人的情义

文丨■ 龙继辉

老人没有抚养孙子女的法定义务,孙子女的抚养义务应由其父母独立完成。《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由此可见,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人是父母。只有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有担负能力的祖父母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除此之外,祖父母对于孙子女可管,可不管。祖父母带孙子女是情分,不带孙子女是本分。外人无权说三道四,子女无权强求。因此,“带孙费”该给,要不要是老人的情义。

而且,子女要主动给父母“带孙费”。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带孙费”也要明算账。肥水不流外人田。带孩子责任重大,有时雇保姆花钱不放心,把钱给父母,既放心又可给父母增加收入,算是另类的“赡养”父母。至于父母不收“带孙费”,则另当别论,那是父母放弃权利的高尚之举。

作为子女来说,不管父母带孙子女是主动还是被动,都要心存感激,怀抱一颗感恩的心,对父母更孝顺,而不能觉得父母带孙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否则,就是大错特错了。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有法必依。从法治精神的角度讲,子女给老人“带孙费”是义务而不是权利。既然是义务,子女就必须切实履行好给付“带孙费”的责任,而不是想给就给。与之相对应的是,老人收取“带孙费”是权利。既然是权利,收取“带孙费”就是理直气壮的事,无可厚非。当然,对于“带孙费”的理解要精准,不能大而化之。“带孙费”是指父母带孙子女的工资,而不包括孙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即使父母不收“带孙费”,子女也应支付自己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除非父母经济宽裕并再次放弃该费用。

其实,给付“带孙费”是具有正能量的好事,子女都应踊跃支付。子女主动给父母支付“带孙费”,耳濡目染,自己的子女就会将孝敬老人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并发扬光大。当子女年老体弱时,就会得到相同的善待,这就叫好人有好报。所以,善待父母,也就是善待自己。给“带孙费”是在积德,何乐而不为呢?

3 精神慰藉远胜物质交换

不可否认,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很大,年轻的父母工作普遍非常忙碌,往往难以抽出时间自己带孩子,生了孩子之后交给老人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为了子女和孙辈,大多数老人也心甘情愿放弃自己的生活,承担起带娃的重任。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中国人家庭观、亲情观的体现。至于是否要为此支付老人“带孙费”,则要根据不同家庭的情况因人而异,难以作出硬性的规定。

不过应当看到的是,老年人带孙辈确实付出了很多,在辛勤劳动几十年后不但不能享受清闲的退休时光,还要承担不小的安全风险和责任,从这方面来说,支付老人一定的“带孙费”理所应当。但是很多老人本身并不需要“带孙费”,他们把带娃视为享受天伦之乐的重要方式,能够与子女和孙辈朝夕相处在他们看来就是最大的快乐,不会向子女索要金钱,即便子女给“带孙费”也不会接受。

实际上,老人带娃最需要的并不是金钱,而是希望得到亲情的宽慰,希望子女能够多关心多体恤,获得情感上的满足。有的子女把老人带娃看作是理所当然,在家对老人颐指气使或者视而不见,不但不帮忙,反而还不停责备,引发激烈的家庭矛盾,让老人感到伤心难过。有的老人在失望之下,以索要“带孙费”等方式与子女对簿公堂,实际上是对不满情绪的发泄,目的不是真的为了向子女要钱,而是希望引起子女的关注和关心,得到情感上的弥补。

老人并没有义务必须帮子女带孙辈,在养育子女二三十年后他们本可以过上轻松的生活,却为了让子女能安心工作而放弃自己的生活,这是血浓于水的情分。子女对此应该心存感激,多关心老人,给他们更多情感上的寄托和安慰,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子女的孝。

家庭是最可贵的,即便工作再忙、应酬再多,也不能忽视家庭、忽略家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在我们更要践行和发扬这一传统美德,让老年人在帮忙带娃中能够获得精神上的回报,这远比“带孙费”这样的物质交换更为重要、更有价值。

漫画(小栗子/图)

4 期待“带孙费”名正言顺

文丨■ 周芳元

对于有精力和能力的父母,能帮助自己的子女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在父母心甘情愿的前提下,这并不为过。但是,作为子女要认识到,父母并没有带孙的义务,对于父母的付出,给予一定的物质报酬,理所应当。或许,父母并不缺少这几个钱,甚至不少父母并不需要这些,但这是对父母的一种尊重,也是对父母的一种回报,还是对父母的一种认可,其精神价值远大于物质价值,父母能从中收获安慰,收获感恩,收获持续奋斗的动力。

“带孙费”是父母劳动价值的体现。为了带好孙子,父母要付出一定体力和精力,而这些付出远比一般的保姆更为操心,在原本要享受来自子女赡养的晚年时刻,还要为孙辈的成长劳神费力,这不该是父母的义务劳动,一定的物质回报能让父母看到价值,能让父母的劳动得到认可。“带孙费”一种孝顺父母的榜样。百善孝为先,对于父母的倾情奉献,一定的报酬能为子女的成长树立孝顺的榜样,自己怎样对待父母,今后自己的子女也会怎样对待自己,在父母没有带孙的义务下,在请保姆需要高额的费用下,父母对孙辈成长无微不至的付出,很容易被人看成一种义务和职责,从而被漠视,不被尊重和理解。给予父母一定的“带孙费”,这不仅是对自己父母的一种孝顺,还是对自己子女的一种教育,能有效增进子女对自己的理解,让感恩之情永驻。

“带孙费”是精神重于物质的表现。亲情无价,一文不值的带孙又能谈何亲情?“带孙费”的多少可以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父母的具体付出而定,高度遵循父母的意愿。身为子女,赡养父母是自己的义务,让没有抚养义务的父母抚养自己的子女,这已是勉为其难了,倘若还要父母“公益”劳动,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所做的一切,都将被孩子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自己的孩子最好是自己带,万一自己带不了需要父母帮忙带,“带孙费”不应该是官司所下的结论,更应该成为子女们的自觉行动,“带孙费”需要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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