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破四立” 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2019-11-18李永鑫
◎ 李永鑫
吕梁市纪委监委驻市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首责,以“四破四立”为抓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此处的“四破”即重点解决思想党性不纯问题,重点整治作风散漫、纪律松弛问题,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解决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四立”即着力培养形成“四好习惯”——习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好头脑,习惯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实践中转好作风,习惯在法纪的轨道上用好权力,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做好工作。
>突出解决思想党性不纯问题,培养党员干部习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好头脑。
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围绕“七个有之”加强监督检查,民主生活会会前督导审核、会上列席监督、会后督促整改,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肃清腐败流毒影响,引导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如参加市环保局民主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就年内受到谈话提醒等问责处理情况作出公开检讨和说明。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习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好头脑。
重点整治作风散漫、纪律松弛问题,培养党员干部习惯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中转好作风。
坚持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盯,持续加大“四风”问题查纠力度,检查上报问题线索22个,受理“四风”问题线索15件,办结14件。坚持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如严格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派车单、台账化管理和公务卡加油及公示等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四风”问题。持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4人,责令检查11人,检查发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大厅4名工作人员上班玩手机、打游戏,责令检查、公开通报,对大厅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党组织就近开展红色革命教育,弘扬“红船精神”和“吕梁精神”,引导推动党员干部习惯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中转好作风。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培养党员干部习惯在法纪的轨道上用好权力。强化第一种形态的基础性作用。
27件问题线索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簿”的作用,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对6部门(单位)19名县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64人次。紧盯“关键少数”,开展廉政谈话79人次。强化第二、三种形态的关键性作用。正在初核7件,立案3件,结案3件,党内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记大过1人,诫勉谈话2人,调离岗位2人,民建会警告1人。强化第四种形态的震慑性作用。督促部门(单位)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环保和房产等部门给专项办移送黑恶问题线索12条、报备20条。坚持高压反腐、强化监督、制度建设与警示教育同向发力,引导推动党员干部习惯在法纪的轨道上用好权力。
聚焦解决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培养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做好工作。
年初,部门(单位)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部门列清列细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具体工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开展主题党日等重点工作实行绿色提醒;对一般性问题实行蓝色警醒、限期整改;对问题较严重的实行黄色预警、跟踪监督;对敷衍塞责的实行红色问责。如:检查发现市房产局一名科级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虚于应付,责令检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共印发“四色督办”书48份,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督促市房产局积极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34个,整改率达100%。通过强化监督监察,引导推动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