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省属高校监督工作的对策
2019-11-18
党的十九大以来,辽宁省34所省属高校党委(党组) 和高校纪委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强化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防治腐败源头治理,为推动高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如何科学有效地做好高校监督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压实“两个责任”。一是要细化主体责任。量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标准,将主体责任细化为具体工作,摸得着,可检查,有清晰的界定标准。二是做到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督促分管领导尽到领导责任,主管部门尽到管理责任,纪委从中发挥好“监督之监督”作用,不插手具体业务,不搁置监督工作。三是层层传导压力。省纪委监委通过约谈、督导等方式,将主体责任压力传导给高校党委,让高校纪委进一步实现“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真正把监督责任扛起来。
理清监督执纪思路。优化执纪方式,突破监督瓶颈,使纪律的“高压线”贯穿管党治校工作全过程。一是抓指导。强化省纪委对高校纪委的领导,全面实行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工作,指导高校纪委执纪监督更有力更有效。二是盯重点。紧盯高校执纪监督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和教职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重点监督事项,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补短板。可考虑在业务经费和科研项目经费较多、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二级学院试行派驻纪检员,由校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校纪委负责,改变有分工没人干、担责任不履职的局面,构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格局。
挺直执纪监督腰杆。一是明晰省纪委对高校纪委的管辖范围和事权界限,将高校纪委纳入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落实“两个为主”,改变以往“双重领导一头重一头轻”的局面。二是积极与省编办沟通,统一明确高校纪委机构人员编制数。三是尽快配齐配强各高校空缺的纪委书记。探索干部交流制度,试行双向挂职锻炼,盘活人力资源,激发工作热情。
磨砺执纪监督利剑。一是纳入省纪委业务培训体系。每年为高校纪委留出一定参训名额,将高校纪检干部培训纳入全省纪检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并注重突出高校特点,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紧贴工作实际、对象有所区别、内容各有侧重、方式灵活多样,力争更好的培训效果。要强化实战锻炼,通过抽调办案、参与巡视、以干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高校纪检干部开展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的能力。二是注重岗位培训。采取上派锻炼、联合交叉办案、交流经验等多种方式,让高校纪检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参照派驻纪检组考核办法,对高校纪委主要领导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追责问责、调整岗位的处理,以严肃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敬业精神。
作对党忠诚的表率。加强高校纪检队伍建设,增强监督执纪的专业性,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工作第一线,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加强高校纪委专责机构建设,注重专职人员专业能力的提升,建立高校纪检干部后备人才库,严把入口关,推进交流任职,选优配强专职纪检干部,优化高校纪检干部考核方式,努力打造一支干净担当、作风优良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