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力度
2019-11-18吴晚生
以案释法主要是将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用来诠释法律的过程。以案释法可以说是司法改革背景下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的新战略、新举措。各级人民法院以案释法的具体做法既有传统的宣传方法,又有与时俱进的时代做法,有的案件还让群众登录自己的微博、微信号,坐在家中轻点鼠标, “旁听”庭审过程,这既有助于传播法治观念,也有利于营造公正司法的舆论环境。然而,由于公民不遵守规则、不遵纪守法,导致悲剧的社会事件屡屡发生,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力度,促进全民法治观念的提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进一步重视典型案例的筛选与宣传,弘扬正义,规范行为。如 “郑州电梯劝烟猝死案”,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案例,案中杨欢对段肖礼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判令其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不利于引导公众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所以2018年1月23日,该案在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宣判,法院撤销要求杨欢补偿死者家属1.5万元的民事判决,驳回了田九兰的诉讼请求。
二是要进一步针对具体案例的特点,积极推进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做到精准供给、精准普法。中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成百上千,广大群众根本不可能全部知晓,更不可能知道其中的法律条款。因此针对具体案例涉及的群体,通过新媒体精准推送,以案释法,定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法官以案释法,从案例本身层面上看,可以在法官与该案诉讼参与人之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可以在相对 “冰冷”的裁判文书上注入一股释法说理的 “暖流”,有裨于增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从法治社会建设宏观层面看,可以创新普法宣传、法制教育的方式,有助于全民法治观念的提升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