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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守望四十载 潺潺清水入海流
——临朐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水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2019-11-17王宗华

山东人大工作 2019年2期
关键词:水源地饮用水水库

□王宗华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80年12月25日,临朐县依法选举产生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县民主政治建设从此踏上新征程。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临朐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一篇“水”文章,接力谱写四十载,为临朐人民守护住了一片青山绿水。

治污篇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一个生机勃勃、千帆竞发的时代:国有企业生机焕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是那个时代最鲜明的特征。伴随着经济的大发展,环境污染随之出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县造纸厂排出的滚滚浊流,大口径的排污管道源源不断地向临朐的母亲河弥河中排放黑乎乎的工业污水,排污口周围白沙变黑、清水变浑、水草绝迹、鱼虾不生。当时,全县的工业污水几乎全部向弥河排放,记忆中碧波荡漾、鱼游虾戏的弥河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弥河水质的变化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管还是不管?管,会不会被认为是给经济建设泼冷水、踩刹车?经过反复权衡、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常委会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发展经济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靠牺牲环境只能换取一时的发展,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坚决治理污染。1983年1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县造纸厂、化肥厂、焦化厂、糕点厂四家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生产扩大、污染加重的趋势,提出了下大气力整治环境污染、严格控制新上污染项目等建议,并在随后召开的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全县重点污染企业纷纷将治理污染提上了日程。

此后,县人大常委会又围绕水污染治理组织开展了十几次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全县各污染企业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或进行污染治理,或进行产品升级、结构调整,临朐的企业在治污中实现了浴火重生。曾经在临朐大地上遍地开花的小造纸、小化工、小铸造、小印染等土小企业,在环境评审的约束与指导下,有的关停退出,有的转型升级。大浪淘沙、适者生存,这既是大自然的法则,也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法则,大批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淘汰出局,不仅没有影响临朐经济前行的脚步,反而让临朐经济走上了绿色、协调、可持续的全新发展道路。当年的污染大户临朐县造纸厂在治污中实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原来的纸浆生产线早已关闭,设备、产品历经多次升级换代后,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汽车滤芯纸生产企业。浴火重生后的县造纸厂实现华丽转身,企业成长为集科、工、贸、投资于一体的国家大型企业集团,产品牢牢占据特种专用纸高端市场。

防洪篇

临朐县南邻沂蒙山区,境内有大小河流230多条,水库塘坝500多座,并且大部分为头顶坝、串联坝,一座座水库就像悬在全县人民头上的一把把利剑。由于这些水库多数兴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普遍存在先天不足、后天失修的问题,防汛任务历来十分繁重。

临朐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一直把防洪作为时刻关注的头等大事。1982年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当时县域内最大的水库——高崖水库进行了视察,并就水库安全运行、库区群众生产生活等提出了意见、建议。自此之后,防汛视察逐渐发展为县人大常委会的例行工作,特别是1998年至2009年期间病险水库增多、除险加固任务繁重的这一时期,县人大常委会连续12年组织开展防洪法视察,在每年的汛期来临之前深入库区了解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为保障全县人民预防洪灾、安全度汛作出了积极贡献。

也正是在这四十年的时间里,县政府本着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全县水库进行了拉网式隐患排查和除险加固,对重要河段进行了堤防加固。2018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水利局工作情况汇报,全县最后一批2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汛期来临之前全面完成,抗御洪灾的能力全面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弥河河道治理工程从八十年代开始启动,历经沙坝束水、河道开挖、综合治理等几个阶段后,已经建设成为5座拦河橡胶坝梯次排列、上下绵延近10公里,蓄水415万立方米、水面3583亩的国家级湿地公园,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进入新时代,临朐县对河流、水库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县130条河流、153座水库、443座塘坝和6处湿地全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体系,全县建立起了县、镇、村三级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水环境管理保护体系,“河畅、水清、绿岸”的治水新格局初步形成。2018年8月19日,台风“温比亚”席卷山东,造成大面积洪涝灾害,但临朐县水利工程无一出现险情,全县水库塘坝在暴风骤雨中经受住了考验。

饮水篇

水是人类生活之必需。在工业文明之前的漫长历史时期内,水总体上是洁净的,人们也没有感受到饮水安全的压力。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临朐县开始出现地表水污染,治污工作虽然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但水污染依然在悄无声息地蔓延。到九十年代中后期,地下水污染已初露端倪,饮用水潜在的风险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

2001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发现,在县城自来水公司取水口附近有多家小型化工厂,这些工厂排放的污水中含有较多有害物质,对县城饮用水安全构成了威胁。视察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立即责成县政府依法取缔了6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同时要求县政府尽快研究制定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2001年5月21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提交的《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分类、界定、保护、监督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的实施,对保护临朐县饮用水水源、保证群众饮水安全和水资源永续利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饮用水水源保护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日益复杂的水环境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及广大代表初心不改,一如既往地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给予高度的关注。在2017年召开的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孟祥军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后认为,饮用水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饮用水安全管理和监督,是事关全县人民生命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经主席团会议研究、提交代表讨论后,大会一致通过了这项议案,要求县政府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2017年11月下旬,县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县政府办理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冶源水库、沂山水库等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就如何持之以恒地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

四十年来,在一届届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接力关注下,临朐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河水安澜、清流潺潺,绘出一幅新时代美丽临朐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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