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侨来鲁创新创业情况的调研
2019-11-17山东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调研组
□山东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调研组
山东省是长江以北最大的侨乡,山东籍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约120万,分布在90多个国家和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新华侨华人(以下简称“新侨”)呈逐年增多趋势,他们既熟悉我国国情,又熟悉住在国情况,既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又有报效祖国的热心,已经成为山东在实施“双招双引”过程中的重要资源。去年以来,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先后赴济南、烟台等市就新侨创新创业情况进行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实地考察了部分侨资企业,同时还通过函调的方式了解了江苏、福建等省的有关情况。
一、我省新侨创新创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大量高学历专业新侨,他们携带自己的技术专利和研究成果在我省直接投资创办企业或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创办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许多科技研究项目被列为省重点项目,有的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有的荣任“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和海外特聘专家,在我省经济建设,尤其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创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山东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不断优化的投资环境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新侨来鲁创业发展,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前景越来越好。如新侨企业RCL投资控股集团在平邑县投资30亿元建设集运动、休闲、旅游、观光、乡村建设于一体运动小镇;新侨企业德迈国际集团在济南投资15.2亿元创立了工业园后,又在威海投资建设康养项目等。
(二)创业投资领域逐步拓宽。越来越多的新侨涉足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和新能源等高科技领域。如三庆置业集团除房地产业外,又投资新能源、教育、软件开发、旅游等领域,创建了章丘教育科技工业园等。天保置业、美捷家纺等也进入了高新技术和投资领域。
(三)创业投资区域梯次拓展。改革开放初期,投资主要集中在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济南、青岛、烟台等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近年来由于我省政策上的扶持和发展战略的引导,新侨投资逐渐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一批投资额较大的企业如东盟现代生态旅游城项目落户德州,沾化庆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落户滨州等。
(四)创业投资形式多样化。近年来,新侨通过自己的经验积累,对在我省投资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他们更倾向于独资经营的方式。侨资并购逐渐成为近年侨商投资的一种新途径,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利用侨资并购盘活企业现有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和进行产业升级,显现了很好的效果。如新侨企业华光日化集团近几年先后并购了济南铅笔厂、济南轻工化学厂、山东三塑,不但使企业起死回生,更使即将下岗失业的职工保住了就业岗位。
(五)积极支持公益事业发展。新侨企业山东步长集团,目前已捐资1亿多元开展了“同心•共铸中国心”大型医疗公益活动,组织两岸三地医疗专家、爱心人士2000多人,赴贫困农村进行医疗培训、义诊巡诊、救助救治、健康宣传和爱心捐赠等活动,大力支持偏远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并且带动很多新侨踊跃参加。目前我省侨界有全国人大代表2名、省人大代表9名,还有很多市以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充分体现了新侨积极的社会责任感。
二、新侨在创新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在政策引导、工作机制、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促进新侨来鲁创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新侨在来鲁创新创业过程中依然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新侨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新侨企业新上项目和新产品研发,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研发投入上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往往面临资金困难问题。许多新侨反映,银行为防范风险,对小微企业慎贷、惜贷现象比较普遍,部分银行放贷门槛较高,要求其比本地企业提供更高的担保,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扩大经营。另外,银行开发的各种融资产品对中小企业要求条件苛刻,中小企业可利用的银行平台资源少。融资渠道狭窄,抵押难、担保难、审批难,导致民间借贷活跃,一些担保机构、典当行等受利益驱使违规放贷,不仅大幅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更潜藏着金融风险。融资难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侨资企业正常经营运转和远期扩张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招工用工难。近年来我省人工成本大幅上涨,企业的缺工情况和招工难问题日益突出。一是企业人工成本上升,普通工人和技术工人的月工资均呈现逐季度上升的趋势;二是企业招工难问题突出,并且季节性和结构性特征十分明显,一线生产员工缺口较大,岗位空缺情况严重。尤其是一些高新技术型侨资企业反映,专业技术工人奇缺,高科技人才难觅,特别是欠发达地区高端复合型人才用工缺口大的问题更为普遍。
(三)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新侨投资者大多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较高认知。他们普遍反映,在知识产权维权问题上,存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匮乏、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执行力度弱、处罚轻,以及制假售假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如精合医药的技术人员,泄露公司核心技术,偷盗公司产品进行倒卖。公司在维权过程中却因为无法提供具体的经济损失证据而不能立案。
(四)投资环境仍需改善。有的地方对于新侨创新创业还存在“重引轻管”的现象。一些项目费了很大周折引进来,但项目落地后服务不到位,企业经营一旦出现问题,由于不能及时给予协调解决,导致好的项目夭折。虽然我省支持海外人才来鲁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出台了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资金支持、家属安置、税金减免、子女入学、车辆购置等相关规定,但配套落实措施跟不上。尽管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对人才的优惠政策,但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系统,资源难以共享。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帮助克服融资难问题。政府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改进和加强对新侨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探索新型金融工具,打破银行原有申请贷款方式,充分利用数字经济优势,采用更便捷的贷款模式。从政府层面出台相应鼓励政策,设立新侨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政府股权投资撬动创投机构投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的原则,引导创业投资资金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贯彻落实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贷款贴息。
(二)加快实用型人才培养,帮助解决用工难问题。鼓励新侨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广泛开展合同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使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结合更紧密、更实用。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方面要做好全省范围的统筹工作,将引进海外人才的规划、计划纳入全省的人才需求进行整合,帮助用人单位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力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构建综合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综合运用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节等手段,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建议在新侨企业聚集的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或知识产权法庭,加大司法执行和处罚力度,加快诉讼流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诉前保护机制,帮助指导新侨企业在国内司法环境中正确合理运用知识产权,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四)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开放意识,树立服务观念,搞好软环境建设,坚决杜绝“重引进、重批建、重收费、轻协调、轻管理、轻服务”的倾向,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提供“店小二”+专业化服务,按照“一次办好”改革理念在涉及新侨事业发展和切身利益问题,如项目申报、创业申请、资金筹措、科研环境、人才引进培养、专利申报和维权,以及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新方式、新规则,破解制度障碍,解除新侨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